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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广州市荔湾区育龄妇女死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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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分析荔湾区2009~2014年间育龄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探讨相关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对荔湾区2009~2014年户籍人口的育龄妇女死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 6年间荔湾区育龄妇女死亡率60.64/10万,各年度间育龄妇女死亡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育龄妇女;死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9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5)20-108-04

Analysis of death causes of reproductive women in Liwan District Guangzhou City 2009 to 2014

FENG Guifen1 NONG Weijuan1 XIAO Jinsong1 TANG Min2

1.Department of Women Health Care, Liwan District MCH Hospital of Guangzhou City, Guangzhou 510375, China; 2. Department of Children Health Care, Liwan District MCH Hospital of Guangzhou City, Guangzhou 510375,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primary death causes of reproductive women in Liwan District Guangzhou City from 2009 to 2014, in order to provide evidence for the discussion of correlative intervention measures. Methods To retrospectively analyze the mortality data of reproductive women of resident population in Liwan District from 2009 to 2014. Results The mortality rate of reproductive women in Liwan District during the 6 years was 60.64/0.1million, the differences of which was no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mong each years(P

[Key words] Reproductive woman; Death cause; Analysis

育龄妇女的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女保健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研究育龄妇女死亡原因,探讨社会、生物、心理等各方面的综合预防措施,提高15~49岁育龄妇女生命安全及生活质量,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现对广州市荔湾区育龄妇女死亡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探讨相应干预措施。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0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广州市荔湾区15~49岁户籍人口的育龄妇女为调查对象。

1.2 资料来源

育龄妇女人口资料来源于广州市荔湾区计生

局和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死亡资料来源于广州市荔湾区2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报的广州市荔湾区育龄妇女死亡登记一览表。

1.3 调查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以6年间的广州市荔湾区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死亡情况、15~49岁育龄妇女数等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每一例育龄妇女死亡及时核实情况(姓名、年龄、丈夫姓名、家庭住址、死因、末次月经、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是否为孕产妇等)并上报,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与计生、公安、医疗机构等的相关科室进行育龄妇女死亡的上报情况进行核对反馈,每半年与疾控、殡仪馆等有关资料核对反馈,及时核实补漏。疾病名称按照疾病国际分类标准(ICD-10)。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EXCEL整理资料,采用SPSS17.0软件进

表1 6年间广州市荔湾区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

组别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x2 P

15~ 8.716 0.121

存活数 20431 19194 16564 18006 15139 20576

死亡数 6 4 2 0 3 2

死亡率(/10万) 29.36 20.84 12.07 0.00 19.81 9.72

20~ 3.396 0.639

存活数 42114 43732 45423 44548 40545 40944

死亡数 12 14 8 8 9 8

死亡率(/10万) 28.49 32.00 17.61 17.95 22.19 19.54

30~ 7.932 0.16

存活数 49989 48148 45299 48145 48669 48599

死亡数 17 22 23 13 26 14

死亡率(/10万) 34.00 45.67 50.75 26.99 53.39 28.80

40~ 21.771 0.001

存活数 63867 63230 65676 64801 72244 67195

死亡数 88 85 89 70 52 64

死亡率(/10万) 137.60 134.25 135.33 107.91 71.93 95.15

合计 17.205 0.004

存活数 176401 174304 172962 175500 176597 177314

死亡数 123 125 122 91 90 88

死亡率(/10万) 69.68 71.66 70.49 51.82 50.94 49.60

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P

2 结果

2.1 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

6年间荔湾区育龄妇女总数1053717人,育龄妇女死亡639人,死亡率60.64/10万;其中15~19岁的总数109927人、死亡17人、死亡率15.46/10万,20~29岁的总数257365人、死亡59人、死亡率22.92/10万,30~39岁的总数288964人、死亡115人、死亡率39.80/10万,40~49岁的总数397461人、死亡448人、死亡率112.72/10万。各年度间育龄妇女死亡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7.205,P

2.2 育龄妇女死亡地点的情况

荔湾区育龄妇女6年间绝大部分死亡地点为医院,有574例(占89.83%),在途中的有29例(占4.54%),在家中死亡的有36例(占5.63%)。

2.3 育龄妇女死因的情况

2.3.1 育龄妇女死因的构成比及死亡率 6年间荔湾区育龄妇女死亡原因的前十位排位及构成比分别是:恶性肿瘤50.39%,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8.92%,呼吸系统疾病8.14%,心脏病7.67%,脑血管病5.48%,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2.50%,血液、造血器官及免疫疾病2.03%,消化系统疾病1.72%,泌尿生殖系统疾病1.72%,精神障碍1.56%;死亡率分别为30.56/10万、5.41/10万、4.93/10万、4.65/10万、3.32/10万、1.52/10万、1.23/10万、1.04/10万、1.04/10万、0.95/10万;与2013年全国城市女性居民主要疾病死因顺位(心脏病128.50/10万,恶性肿瘤116.27/10万、脑血管病111.65/10万,呼吸系统疾病64.47/10万,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25.83/10万,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18.35/10万,消化系统疾病11.91/10万,神经系统疾病6.54/10万,泌尿生殖系统疾病5.77/10万,传染病4.26/10万) [1]有所不同。另外从统计数据中发现,自杀原因死亡的有31例,占死因构成比的4.85%。

育龄妇女的恶性肿瘤死因中的排位及构成比分别是:乳腺癌20.19%、肺癌18.01%、肝癌9.94%、结直肠癌9.01%、胃癌8.39%、鼻咽癌7.14%、卵巢癌6.52%、宫颈癌5.90%、子宫癌5.59%、脑中枢神经恶性肿瘤4.35%;死亡率分别为6.17/10万、5.50/10万、3.04/10万、2.75/10万、2.56/10万、2.18/10万、1.99/10万、1.80/10万、1.71/10万、1.33/10万;

表2 6年间广州市荔湾区不同年龄组育龄妇女死因的构成比及前五位排名情况

死因 15~ 20~ 30~ 40~

n 构成比(排位) n 构成比(排位) n 构成比 (排位) n 构成比(排位)

恶性肿瘤 4 23.53(2) 12 20.34(2) 63 54.78(1) 243 54.24(1)

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 5 29.41(1) 13 22.03(1) 11 9.57(2) 28 6.25(4)

呼吸系统疾病 1 5.88(4) 5 8.47(3) 9 7.83(3) 37 8.26(2)

心脏病 2 11.76(3) 5 8.47(3) 7 6.09(4) 35 7.81(3)

脑血管病 0 0 2 3.39 5 4.35(5) 28 6.25(4)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1 5.88 4 6.78 2 1.74 9 2.01

血液、造血器官及免疫疾病 0 0 5 8.47(3) 3 2.61 5 1.12

消化系统疾病 0 0 3 5.08 2 1.74 6 1.34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0 0 1 1.69 4 3.48 6 1.34

精神障碍 1 5.88(4) 2 3.39 4 3.48 3 0.67

其他 3 17.65 7 11.86 5 4.35 48 10.71

合计 17 100.00 59 100.00 115 100.00 448 100.00

备注:对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这两个死因分别按照不同年龄组的数值采用x2检验,得x2=29.766、25.265,P

与2004~2005年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回顾抽样调查的城市女性死亡率顺位(肺癌26.62/10万、胃癌15.08/10万、肝癌13.47/10万、结直肠癌8.76/10万、乳腺癌8.05/10万、食管癌6.33/10万、白血病3.60/10万、脑中枢神经恶性肿瘤3.32/10万、宫颈癌2.83/10万、卵巢癌2.67/10万)[2]有所不同。

2.3.2 不同年龄组育龄妇女死因的构成比及前五位排名情况 639例育龄妇女在不同的年龄分组中死因的构成比有不同,按划分15~19岁、20~29岁、30~39岁、40~49岁共4个年龄组来看,15~29岁之间主要的死因是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30~49岁组主要的死因是恶性肿瘤;不同年龄组之间的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29.766、25.265,P

3 讨论

3.1 育龄妇女死亡率与年龄组别情况

2009~2014年间荔湾区育龄妇女的平均死亡率为60.64/10万,低于陆B、陈秀等报道的65.49/10万[3]、62.87/10万[4],高于王艳报道的45.70/10万[5],近3年来有下降趋势,与罗超英等[6]报道的相类似。

从不同年龄组别死亡情况来看,本区域育龄妇女的死亡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与袁爱武[7]的报道相一致。我区域40~49岁组的育龄妇女死亡448人,占总死亡数639的70.11%,提示我们在日常妇女保健工作中要抓住重点年龄段40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保健工作,尽量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

3.2 育龄妇女死因排位及构成比

6年间荔湾区育龄妇女死亡原因的前五位分别是: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脑血管病;与东北地区的排位基本一致[8],与洛阳市[9]、南宁市[10]研究的结果有所不同。这提示我们要注重针对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妇女保健重点工作,力求做到有的放矢。另外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等的因素造成的死亡例数也逐年增长。因此,降低恶性肿瘤和意外死亡的发生率,是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的关键。

从639例育龄妇女死亡总数来看,恶性肿瘤占首位,共有322例,占50.39%,远高于北京顺义区的30.46%[11]、浙江绍兴县的41.28%[12],尤其是对于本区域30岁以上的育龄妇女来说,54%以上的死因都是恶性肿瘤导致的,恶性肿瘤是影响辖区育龄妇女生命的最大杀手,要提高警惕,我们要提早育龄妇女的防癌年龄,对育龄妇女从30岁开始即开展防癌的健康教育及心理保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以达到尽可能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的目的。

育龄妇女的恶性肿瘤主要以妇科恶性肿瘤、肺癌为主,尤其是妇科恶性肿瘤,乳腺癌20.19%、卵巢癌6.52%、宫颈癌5.90%、子宫癌5.59%,占所有恶性肿瘤的38.20%,比例非常高。由于本地区非国家、省级的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筛查地区,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全部需要自费,要提升我区防癌筛查率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无锡市惠山区[13]和十师北屯市[14]的经验,提示我们以后要加强对妇女的妇科病尤其是乳腺癌、宫颈癌等的防癌普查,要加强领导重视,民政妇联计生等各部门的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对死亡专率高或者死亡人数较多的街道和单位,要加强乳腺癌、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的筛查宣传,大力推进对各单位、各街道开展妇女保健专题讲座,争取提高各单位及妇女群众的自我防癌筛查率,也提醒我们今后对于妇女病普查工作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女病普查机构的技术指导与质控监督,通过健康体检、妇女病普查、健康宣教等提高妇女健康意识,让妇女积极参加健康体检、发现疾病早期诊治。

除了恶性肿瘤,我区育龄妇女的第二杀手是心脑血管疾病,构成比为13.15%(心脏病7.67%,脑血管病5.48%),心脑血管疾病是目前全球医学正在努力攻克的难题,没有特殊有效的治愈方法,唯有提前做好预防措施[15],因此宣传健康的理念,提倡控制体重、保持心情愉快的生活方式,传播定期体检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另外损伤及中毒外部因素也是我区域内育龄妇女的主要死因之一,其中,自杀这一因素应得到社会足够的重视[16]。现代社会妇女大部分既要工作,又要兼顾家庭,生活压力大,除了生理保健,心理的保健同样重要。今后我们可以与妇联、计生等部门联合协作,以妇女心理健康为主题适当举行义务咨询或办讲座,广大宣传和鼓励以家庭为单位,促使各个家庭都关爱自己圈子里的每一位妇女。

15 ~ 49岁的妇女是社会的主要劳动群体,占了总人口的接近18%比例,她们处于生育的最佳年龄,是生育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是孕育国家未来主人翁的基础,也是所有家庭的半边天。充分重视和关注育龄妇女的健康问题,针对重点年龄段死亡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的干预与预防措施,做好各种疾病防治工作,以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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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