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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婚纱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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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天气真好,夕阳播撒出一种旖旎的情致,伍茜坐在从珠海回广州的城际大巴上,而林三,正好坐在她身边。

从广州到珠海的大巴十分钟就有一辆开出,很方便。好友江梅说,伍茜,你这个周末一定要过来,我们带你去横琴吃生蚝。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又是一场相亲。

那个叫周路顺的男人倒是长得一派温厚,衣服也穿得合适,开的车也是伍茜喜欢的品牌和款式。在伍茜去洗手间时江梅发短信给她,说这个男人不错的,有房有车又没孩子,前妻去美国读博之前跟他离的婚。

刚和前夫离婚时,伍茜对男人的态度仍像未婚时一样挑骨剔刺。一个马上三十的女人,事业稳定,经历过婚姻和时间的洗礼,逐渐具备了体贴、开通、温和的特质,虽然偶尔有点小任性和小矫情,但都可视为生活里的点缀或小情趣。而那些社交场合里遇到的单身男人,一开始也总是为她身上绽放出来的轻熟气质所吸引,可多数一听说她离过一次婚,便仓皇做出了撇清的姿势。后来她就灰了心,倒是身边的亲朋好友,拉着她东一个西一个地相亲。只是那些来相亲的男人个个像商量好了似的,不是离婚便是丧偶,这让伍茜很不痛快。

好在那天横琴的生蚝倒并不令人失望,铁板、炭烧、刺身,甚至动用芝士来h,端上来是丰腴肥美的一桌。直到下午四点,才从岛上出来,江梅的意思是让周路顺亲自开车送伍茜回广州的,周路顺倒是没有异议,在旁边看着伍茜一直地微笑。伍茜哪里好意思耽误人家,从珠海到广州来回一趟,起码也要六个小时,再加上过夜便是周一,一周里最忙累的一天。周路顺便也不坚持,载她去了车站,又跑前跑后买票,直到送她上车。

伍茜一上车就睡着了,后来是被手机震醒来的,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头正靠在相邻这个年轻男人的肩膀上,而这个男人正腾出另一只手端着一台单反相机,拍她。

林三后来解释说偷拍她是因为她睡觉的样子很特别,咄咄的,却又带着一种憨态。伍茜要求他删掉相机里的照片,林三很委屈的样子,打开相机,告诉伍茜这张相片的光线多么自然,那一张构图多么有趣,另一张的气韵是多么饱满,一张都不舍得删掉。

伍茜就着意地看了他一眼,一看之下就有点心惊,这是一张多么年轻的脸呀,眉梢和眼角都是往上飞起的,带着一种勃勃的英气。

伍茜就是这样认识林三的。林三索了她的名片,然后就常常不请自来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她一直提醒自己,也时常提醒林三,说,我比你大五岁。

有一次林三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芝宝光面打火机,放在她的面前,认真地说,你照照,你脸上哪里写了比林三大五岁这几个字?伍茜愣一下,认真地照了照,然后就抿嘴笑了。她的脸上确实没有写“伍茜比林三大五岁”这几个字,那是写在她心里的。

林三时常带着他那台单反相机,伍茜走到哪里,他就拍到哪里。有时候他从电脑上把照片传过来,她看了之后,连自己都惊叹。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举手一投足,可是在他的画面里却有了一些特殊的意味,骄傲、犹疑、明朗,他从来不会拍她的漂亮,也不会拍她自遇到他便迫切希望的青春。相反,他喜欢拍她脖子上的小细纹,还有刚刚睡醒来时惺忪而明亮的眼睛。看了这些图,伍茜惊叹之余越发有些害怕。

林三把她介绍给他的朋友时,总是简单地说,这是伍茜。有时候,林三的那些朋友因为弄不清伍茜跟他的关系,要说一些什么话之前总是会在一边抛出些奇怪而尴尬的眼色。伍茜看见之后,就再也淡定不起来,早已习惯缄默的她,会从席中借故离开,一个人躲在一个自以为林三找不到的地方,可奇怪的是,林三最后总是会找到她。

他问她,你躲什么呢?躲你的那五年吗?

伍茜心里一疼,她要躲的,岂止是那五年。

周路顺来广州时,就像把伍茜从一个隐晦不明的故事里拖了出来,她突然意识到,三十岁的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想要婚姻。

从横琴回来之后,周路顺常常给她写信。他没有发微信,也没在QQ上闲聊,单只要了她的邮箱地址,这显示出他的耐心,还有坚持。在她这几年的相亲经历中,她好像已经被定格,见的都是那些离过婚的男人,他们总是透露着那种离异男人特有的现实和狡猾、计较与顾虑、乏味与尴尬,直到后面,她渐渐对相亲生出厌恶。

周路顺这样的男人,是上品,她回着他的信,却感觉到自己有几分不断往外泄的心不在焉。

周路顺说,这个周末要从珠海来广州,顺便看看她。

她就说:“欢迎欢迎,我带你去吃牛腩粉。”两个小时之后周路顺就开车到了广州,打电话给她时,声音里有些压不住的兴奋。

两个人去了某家名店各自吃了一碗牛腩粉,然后在北京路逛了一阵。后来他开着车,游荡在空旷的路上。车里的音响放着慵懒的蓝调JAZZ,伍茜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这时候周路顺突然提议说,不如去你家吧,我带了一盒好普洱。

周路顺果然带了茶来,确实是上好的普洱。拿出封存的茶具,两个人席地而坐,家里厚厚的天鹅绒窗帘低垂着,靠垫软软地枕在腰后,茶壶里喷着热气,碟子里的蜜饯散发出香气,周路顺熟练地洗着茶杯。这样的场景突然令伍茜感动,又令她觉得有那么一丝缺憾。

她起身去添了一次水,回来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茶盅里居然放着一只深蓝色的丝绒盒子。她惊异地看了他一眼,他微笑着,示意她打开,是一枚镶着小钻石的铂金戒指。周路顺说,嫁给我吧,我们都是在婚姻里跌过一跤的人,都明白了生活真实平淡的本质,我想我们应该比别人更加懂得如何经营婚姻......

伍茜没有立刻答应周路顺,但周路顺留下了戒指。等周路顺走后,她便把那枚戒指戴到了手上。当林三约她吃饭却又迟到了时,她变得不再焦灼,不再患得患失。她气定神闲地坐在小肥羊腾腾的火锅热气后面等他,将一些不易熟的年糕和土豆先放下锅,然后就看见林三背着他的相机包,笑嘻嘻地走了过来。

他很快发现了那枚戒指,但不动声色。席间他玩了一个魔术,拿一个硬币,夹在食指和中指间,用左手一挡,硬币就不见了。伍茜不信,去搜他的衣袖,他就从伍茜的指头上除下那枚戒指说,不然我们换个道具再玩一次。话音刚落,那枚戒指就真的不见了。

买完单,林三从收银台上的花瓶里揪出一枝满天星,用花茎飞快地编了一枚戒指,他在人来人往中突然单膝跪在伍茜面前,说,伍茜,嫁给我吧。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们。林三故意楚楚可怜地说:“不要因为这枚草编的戒指而嫌弃我,嫁给我嘛!”

伍茜选择了林三,除了因为选择的是一份更饱满的感情,她还有向世人宣告的意思,是谁规定离过婚的女人就只能和离异过的男人结婚过日子?

伍茜特意选了粉红色的请柬,对这一点,林三的双胞胎妹妹林姗颇有微词。她悄悄对林三说,人家结婚都用红色请柬,为什么你们要用粉红色?林三说:“只要她喜欢就行。”

婚礼之前,伍茜在酒店的化妆间里试穿婚纱,是一件粉红色的鱼尾型蕾丝婚纱,成熟优雅,是伍茜最爱的款式。小姑子突然走进来,汗涔涔地拎着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一袭华美的白色婚纱。伍茜打开那款婚纱的时候,脸上就有点挂不住。

林姗说,嫂子,你就穿一次吧,爸妈特意为你挑的,肯定漂亮。

林三走过来收起婚纱,塞进纸袋里,笑说:“我觉得你嫂子今天穿的这条粉色就挺漂亮的,像个粉红天使。”林姗就说,可是人家二婚才穿粉红色。

伍茜听到自己心里一声尖尖的啸叫。林三伸过手来,把她的手笼在自己掌心里,紧了紧,传递力量。伍茜就微笑着,今天我觉得特别幸福,虽然这确实是我第二次结婚,我会穿这款粉红婚纱举行婚礼,是因为我觉得它更适合我今天的心情:幸福、喜悦。

婚纱店的助理、化妆师,还有在旁边对词的婚礼司仪,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她,眼神里写满祝福。伍茜扬眉吐气地想,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