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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念融入到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通过转变水利发展工作思路、重视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一、转变水利发展工作思路
水利是指人类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自然界的水进行兴水利、除水害的各项事业和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的内涵也随之不断充实扩大,在人类文明发展到生态文明时代的今天,水利的内涵也应随之扩大到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在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
(一)在洪旱灾害防治方面。要逐步实现从全面战胜向合理控制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水和谐相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和完善的洪旱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洪涝和干旱灾害主要源于降水的丰枯变化,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对人类生存发展造成很大危害,因此要正确对待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处理好人与水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洪涝灾害不可避免、干旱灾害不能根治的观念,不断加强洪旱灾害风险管理;另一方面要合理增强洪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能力,努力减轻洪涝损失、缓解干旱问题。在将水多、水少对人类造成危害降低到人类可以承受程度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影响,实现洪旱灾害可控和水体循环正常。
(二)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逐步实现从过度开发向可持续利用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合理分配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既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资源,也是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控制性要素,因此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正确处理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用水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念,不断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严格控制人类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另一方面要优化水资源配置,全面增强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能力,努力保障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在确保人类饮水安全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将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水体能够保持基本功能、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三)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逐步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优先保护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兴水利、除水害既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优良的水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内在要求,因此要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水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观念,不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科学安排兴水利、除水害等人类活动,努力将其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全面采取各种水生态环境保护舒缓措施,进一步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治,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努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在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同时,努力减轻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伤害,实现经济社会和水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在涉水事务管理方面。要逐步实现从分散向统一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人和谐共生的涉水事务分级统一管理体系和涉水事务综合管理制度。各种水问题和治水活动都存在内在联系,且带有明显的流域特征,因此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理念,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国家和地方行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国家、流域、地方三级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实现涉水事务分级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流域机构的职能,逐步实现流域综合管理。通过民主、科学、协调、权威、高效的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实现公共福利最大化。
二、重视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水利建设包括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种人类活动,在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要求的同时,也会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应遵循“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的原则,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努力减轻水利工程对自然生态系统影响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效益。
(一)科学布局治理开发工程。应正确处理好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应在系统调查水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复核和确定水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对象与保护区域的基础上,制订治理开发与保护分区和控制性指标,科学规划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布局,使治理开发等人类活动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避免对水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依靠其自组织功能无法恢复的损害。
(二)全面落实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水利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各个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小。在工程设计阶段,要吸收生态学的原理,改进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法;要重视水利工程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要考虑水生生物对水体理化条件的要求,合理选择水工结构设计方案;要针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全面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舒缓措施。在工程建设阶段,要根据环评要求安排专项投资,全面落实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运行阶段,要科学调度,维系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努力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效益。水利工程不仅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应该兼顾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需求,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应在有效发挥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例如水土保持工程应考虑发挥对面污染源的防治作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应考虑结合景观营造和水环境改善,河道整治工程应考虑满足水生生物对其生境蜿蜒连续、断面多样的要求,护岸护坡工程应考虑采用生物技术,治涝工程应考虑结合湿地保护需要留足蓄涝水面,水资源配置工程应考虑结合河湖连通改善水环境,各类水工程应考虑满足人类对文化景观和娱乐休闲水环境的需要等等。
三、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水生态系统是由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分为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淡水生态系统包括动水的河流、溪流、水渠和静水的湖泊、沼泽、池塘、水库等两种类型,不仅是人类的资源宝库,而且是重要的环境因素,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污染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淡水生态系统出现了河道断流、水体污染、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不断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长期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
淡水生态系统中,主体是淡水,其他各种水生动植物都属客体,只要主体的淡水环境不被破坏,客体一般不会出现太大问题,淡水生态系统也就基本上能够保持平衡。因此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以水环境保护与修复为核心,针对造成水生态系统退化和破坏的关键水环境因素,采取顺应自然规律的保护和修复措施,修复已破坏的水环境、维护优良的水环境,在此基础上加强物种和生物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使水生动植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一)加强水行政管理。加强规划符合性论证及规划同意书签署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治理开发行为。加强河湖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管理,严禁侵占河湖水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不合理新增取水,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坚决杜绝用水浪费,严格用水效率控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限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行政审批管理,有效抑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应按照“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原则,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生产生活活动的全过程。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节水减污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抓好灌区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例。做好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促进节水减污。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强化生活和服务业用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生活器具,减少城镇用水总量。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回用,促进雨洪资源利用,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三)保障生态系统用水。科学确定河流生态系统用水总量和过程,以及湖泊、水库、地下水等生态系统用水总量和水位。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生态系统用水总量需求。通过强化水利水电工程调度管理、河湖取用水管理、地下水开采管理,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生态补水,保障河流生态系统用水过程和湖泊、水库及地下水等生态系统水位需求。
(四)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城镇生活等点污染源治理,重视农业面污染源、船舶流动污染源和底泥内污染源治理,使污染物排放满足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保土保水功能,控制面源污染。强化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积极开发水电清洁能源,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促进水体流动和水量交换。开展调水引流、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和农村沟塘综合整治,建设亲水景观,提高城乡生活宜居程度。严格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制订主要江河水量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全面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入研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
(五)加强生境保护与修复。通过维持和恢复江湖连通性、保持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保护和重建栖息地等措施,加强生境保护与修复。尽可能保持通江湖泊的良好连通状况,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联通,通过调度等措施逐步恢复已不通江湖泊的季节性连通;新建拦河水工程应根据需要采取适合的过鱼设施,已建拦河水工程应积极采取恢复及补救措施,以恢复江河连通性。通过采取设置分层取水、优化泄水建筑物运用和生态调度等相关措施,减缓下泄水温较低、气体过饱和及水流减缓导致河流自净能力下降等问题,以保持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通过控制主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治理和开发活动,推进河道再自然化,加强湖库清淤及环湖库湿地植被恢复,重视水工程建设中采取生物措施,以保护和重建栖息地。
(六)重视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湿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大河流、湖泊、沼泽、海岸、滩涂等自然湿地的保护。加强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建设,实施人工补水,维持湿地面积和功能。大力开展河流、水库及湖泊岸边生态修复和湿地重建,尽可能恢复自然湿地生态系统。
(七)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开展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区划,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采取禁采、回灌等措施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综合治理。严格禁止向地下水排污,确保地下水水质。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
(八)做好物种和生物资源保护。建设濒危物种基因库、细胞库等,保存其种质资源。采取物种保护措施,强化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救护。建立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规范捕捞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
四、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评估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和夯实工作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水生态共建和利益共享格局。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鼓励开展水权和排污权交易,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二)出台经济政策。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融入到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行为,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利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政策,使鼓励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的政策和鼓励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有机融合。
(三)建立评估制度。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工程建设及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明确评价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完善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制和机制。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形成符合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以逐步实现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倡导先进的水生态文化价值观和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公众的广泛参与机制,使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大力加强水文化建设,传播惜水、爱水、护水、亲水的水文化。
(五)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涉水综合监测信息采集系统、数据传输和存储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切实增强水生态文明建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