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向“体教融合”模式的发展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向“体教融合”模式的发展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现行4种体教结合模式中,“混合型”模式效果比较好,也是最有利于我国体教结合发展至“体教融合”的理想模式;部分具备发展至“体教融合”条件的高校,要以“混合型”模式为基础,以省校联办专业运动队为突破口,加快“体教融合”进程;省校联办专业运动队应充分考虑本校具备的条件、办队项目、存在困难等;发展“体教融合”模式要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体育与教育系统应实施资源共享、利益共分、风险共担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关 键 词:体育管理;体教结合;体教融合;混合型模式

中图分类号:G80-05;G8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3)04-0090-03

我国现行的体教结合模式主要有“混合型”模式、“省队校办”模式、“清华模式”和“南体模式”4种[1],但是无论哪种体教结合模式在现阶段都只是体育与教育系统进行不同程度的结合,两者并没有完全融为一体,导致运作不畅,事倍功半。本文在分析4种体教结合模式后认为应在“混合型”的基础上向“体教融合”迈进。“融合”字典释义是指将两种或多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显然“融合”要比“结合”更深一步。“体教融合”可以初步理解为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竞技体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融合体育与教育两个系统的资源,使之相互渗透,提高效能,形成合力,共同培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1 “体教结合”的4种模式

1.1 “混合型”模式

“混合型”模式是指学校自主办队和与体育部门联合办队相结合的模式,目前,我国普通高校体教结合模式基本属于“混合型”模式,根据结合的紧密程度,“混合型”模式可分为“一般混合型”和“强力混合型”两种。“一般混合型”如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东南大学,学校既有高水平优秀专业运动员,又有学校训练培养的运动员,学校曾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校长杯”,其竞技体育成绩一直排在全国高校的前列,学校一直坚持学校自主办队和与体育部门联合办队。“强力混合型”的代表是天津工业大学、苏州大学、华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这些高校都是“强力混合型”的代表,拥有多名国家队运动员乃至奥运会选手,运动成绩突出。如天津工业大学获第9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第1名,苏州大学的吴静钰蝉联伦敦奥运会女子跆拳道49公斤级冠军。

1.2 “省队校办”模式

“省队校办”模式的代表是南京工业大学办江苏省女子垒球队,这种模式在全国相对较少。利用2005年南京举办第10届全运会的机会,2002年南京工业大学与江苏省体育局合作,组建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女子垒球队,学校提供训练场地和生活设施,组队之初就定位于高标准、高起点,作为“省队校办、体教结合”运动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省队校办”模式中,体育系统的资金能有效融入到教育系统,又能充分发挥体育与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但由于在体制上体育与教育两个系统是分别独立的,各自需要生存空间,试想如果“省队校办”模式完全实现,体育系统存在的必要性会受到质疑。此外,专业运动队有限,还受到赛制等方面的影响,各省市能将一线的运动队全数交予高校负责的项目基本是非奥运项目或观赏性较差的项目,也不是大运会比赛项目,高校的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

1.3 “清华模式”

“清华模式”某种意义上属于“逆向”体教结合。“混合型”模式是高校招收现役运动员代表学校比赛,“清华模式”是利用清华大学的“品牌”效应,吸引现役专业运动员和不愿意从事专业训练的国内最优秀青少年运动员,自主进行科学训练,培养的优秀运动员再在各专业运动队注册参加比赛,获得了很多优异的成绩。由于国家和大学生竞赛体制等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全国跳水比赛运动员只能代表各省市参赛、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只有一个组别等等,“清华模式”近年在具体运作中出现很多问题,跳水队、赛艇队解散,射击队名存实亡。

1.4 “南体模式”

“南体模式”是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发挥训练、教学、科研“三位一体”整体效应,实现了规模效益最佳化的模式。这种模式以学校为载体,专业运动队实施普通教育管理规范,实行运动队伍院校化,以此提高运动队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水平;体育专业建设引进竞技体育竞争特色,扩大学生视野,及时了解国内外体育发展最新信息,以此提高教学质量;体育科研面向训练和教学实践,更好地贯彻体育科技方针,使体育科研更加富有成效,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但是,“南体模式”目前还仅针对专业体育院校,随着普通高校“混合型”模式的不断演进,“南体模式”必将受到一定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优秀体育专业人才的流失,简单而言,优秀运动员基本都想就读国内的品牌高校的非体育专业。

纵观现行的4种体教结合模式,“省队校办”模式、“清华模式”和“南体模式”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在推广上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坚持学校自主办队和与体育部门联合办队的“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的良好运作,既可使学校竞技体育成绩提高,又对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和阳光体育运动得以加强,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运动队逐步向院校化,为优秀运动员提供更为便利的入学、深造条件”等要求,将是我国普通高校继续坚持和完善的模式,因而也是最有利于我国体教结合发展至“体教融合”的理想模式。

2 “体教融合”模式发展的可行性

以“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为基础,省校联办专业运动队为突破口,加强“体教融合”进程,可以实现体育和教育之间资源互补。体教两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各有各的优势与不足,体育系统有技术指导、场地器材、训练及竞赛等优势;教育系统有生源、文化教育、把握人才成长规律、思想教育、科学研究及体育普及的等优势,结合起来就能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达到义务共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共用,从而发挥最大的效益[2]。客观分析,经过多年“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的探讨,高校的体育视野得以扩展,硬件设施逐渐完善,教练员水平大幅提高,部分具备从体教结合发展至“体教融合”条件的高校,要以“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为基础,省校联办专业运动队为突破口,加强“体教融合”进程,加快转变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式。

体教融合的具体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2种:一种是建立国家运动训练基地。国家主要在体育院校建立训练基地,譬如在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分别设立一些项目的训练基地,建立少儿、青少年、国家青年队和国家队一体化的训练基地,这些运动员平时在学校接受文化教育和运动训练。一种是省体育局和高校联办运动队。在高校建立某些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基地,运动员的选拔可以在小学、中学等选拔,也可以在业余体校选拔,运动员进入高校后选择喜欢的专业学习,高水平的教练员利用业余时间对运动员进行训练,比赛时则参加国家队的集中选拔,代表国家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省体育局和高校联办专业运动队应充分考虑本校具备的条件、办队项目、存在的困难,包括联办的模式、人员编制、经费来源、职责分工、招生与就业、学训矛盾等,学习和借鉴美国高校在“高校办队”、“教体并进”的“体教融合”新模式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

3 “体教融合”模式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3.1 目标不高远的问题

目前,国内大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起点低、档次低,队员文化水平也较低,许多学校只考虑在本省、本系统内部参加比赛取得好的名次,不但没有放眼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比赛,更是忽略了学生运动员的文化教育[3]。高校是运动员学习的理想场所,也是运动员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当竞技体育与文化教育融为一体时,我国的体育事业将得到极大发展,竞技体育的发展观也将从“金牌至上”的意识形态向“学训兼修”的价值观转化[4]。

3.2 制度不健全问题

“体教融合”从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大学制度的深层次变革,这也是社会公认的改革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又是“混合型”体教结合模式的必经之路,是顺应社会发展、运动员培养多元化趋势和方向。但是,在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中国运动员培养、管理体制却没有作出相应的改变,或者说改进稍显迟缓[5]。高校拥有体育教育的师资优势、场地优势、人才优势,理所当然在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方面应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现行的体制却尚未为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提供足够的制度保障。

3.3 管理不到位问题

首先是招生政策方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的调整是以一级运动员为界线,向两端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由于能够审批一级以上运动员的竞赛体系全部垄断在体育系统内,因此在实践中招生政策的调整就表现为专业运动员进入高校的门槛不断降低,而业余运动员进入高校的门槛不断提高。其次是文化教育方面,对于运动员文化学习的管理,虽然高校制订了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但对运动员进入高校的专业选择却限制在一个或几个专业内,而且部分学校规定可以根据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减免一定的学分或免修部分课程,可见这样的文化教育管理体系虽便于运动员顺利毕业,而却不便于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6]。

3.4 教练员水平不高的问题

由于竞技体育自身规律和特点,需要不断提高训练的科学性,高校有些教练员不能与时俱进,一味使用传统训练方法,认为练得时间越多运动成绩就会越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减少了运动员正常接受文化教育的时间,而且由于长期疲劳训练导致一些运动员还会受到运动伤病的困扰,影响到退役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甚至面临择业难、就业难的问题。

3.5 学训矛盾问题

我国高水平运动员的显著特点便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这也凸显了举国体制下竞技体育的学训矛盾。运动员在疲劳训练的同时又要挤出时间学习文化知识,身体和精神的负担都比较重。学校为了运动员在比赛中夺取好成绩,往往以训练为主、学习为辅,将学生的大量时间投放到运动训练上,而学校自身主动降低运动员学生的文化成绩要求,或者以学分作为比赛成绩优秀的奖励,更有甚者还允许运动员不参加文化课学习而可以保留学籍。这些情况对我国“体教融合”之路无疑是很大的阻碍。

参考文献:

[1] 翟丰,张艳平. 江苏省普通高校体教结合模式研究[J].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0,29(1):84-87.

[2] 黄桑波,李建国. 后奥运时代我国“体教结合”模式调整探析[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9,26(1):42-44.

[3] 冯建中. 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在清华大学《体教结合:国家视野中的认识与行》高层论坛上的发言[J]. 体育科学,2005,25(2):3.

[4] 马志和,张林,郭培,等. 国外教育系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共性经验及其启示[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29(1):19-21.

[5] 张雄. 美国高等教育中“体教融合”模式初探[J].江苏高教,2012(3):154-155.

[6] 虞重干,张军献. “体教结合”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J]. 体育科学,2006,26(6):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