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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气真是好啊。”苏云给自己泡上一杯茶,看着外面匆匆行走的人流,突然叹一口气,“都快闲得发霉了。”
苏云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正在爸爸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会儿,大家该午休的午休,该出门办事的办事,就留下苏云一个人“看门”。
“你就在这儿等着客户,了解情况。等大家回来了,会根据记录来处理案子。”老爸一脸“我是为你好”的表情,“年轻人要多观察多积累经验啊。”
想到这,苏云有些不服:都不让我跟着去看案子,哪来的经验积累。
“请问,这里上班了吗?”厚重的玻璃门被轻轻推开了。
客户?!苏云立刻坐直身子,扬起一个巨职业巨亲切的微笑,“请问有什么事吗?”
来人是一位中年妇女和一个年轻女孩。
“我叫王蒙,她叫李亦非。我们遇到些纠纷,需要一些法律援助。”中年妇女指指自己和女孩。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王蒙有一个9岁的女儿,名叫朱晶晶。今天上午,王蒙准备做菜时发现,家里的酱油和盐都没有了,就让女儿去隔壁超市购买。
当时图方便,王蒙让女儿直接把自己的包带出去了,并叮嘱她:“注意安全,快点回来啊。”
“嗯,妈妈放心吧。”朱晶晶吐吐舌头,抓起包就跑。没过一会儿,她就拎着东西回来了。
王蒙接过东西,刚想夸几句,女儿却突然“哎呀”叫起来:“糟了,包不在我身上了!”
这下王蒙急了,包里除了3000元钱,还有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真麻烦。
就在这时,家里的电话响了。
打电话的人是收银员李亦非。她捡到忘在收银台的包,根据包里的通讯录,联系上了王蒙。
王蒙立刻寻过去。可是,等她到达后,李亦非却两手一摊――包不见了。
“我把包放在收银台上面。刚才出去一下,包就不见了。”
她们调出监控录像:果然,就在李亦非出去后,那个包被一个男人顺手拿走了。
“你出去时,应该把包放到柜台下面啊。”王蒙忍不住说,“我的包二次丢失,你是有责任的。”
“关我什么事?我又没拿包。”李亦非瞪大眼睛,“我好心通知你,你也太不讲理了。”
就这样,两人相持不下。最后,她们一致决定来找律师解决问题。
“这样啊,李女士做得挺好,王女士说的也有道理……”苏云也不知道说啥了,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个,你们稍等……”
还没等两人反应,苏云一个箭步冲进里间。干啥?向爸爸求救啊。
“这个事情很简单。你想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超市有义务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超市即使是没有收费,也要负责任。另外,《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所以,在将包归还给失主前,捡到的人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老爸不愧是经验丰富的律师,气都不带喘地搞定了难题,“这个收银员因保管不善导致包再次丢失,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原来如此,谢谢老爸。”苏云赶忙把原话告诉两人。最后,李亦非道了歉,朱妈妈也没让李亦非负责任了。
苏云喝着重新泡的茶,继续等待客户上门。
下一个案子,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