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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全面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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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关注民生必须始于倾听民意。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指出:“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健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就要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把民生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就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使人民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能够充分表达出来。民意声声总关情,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是关注民生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

一、当前的群众利益诉求正处于觉醒阶段。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所有这些变革、变动、调整、变化,归根到底就是一个结论:中国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每个利益群体都已意识到自身利益所在。并且开始为实现自己群体的利益而努力。特别是处在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开始用各种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权利诉求和政治诉求,诸如在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问题上,在分配差距、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劳资纠纷问题上,在群众生活的社会保障、上学、就业、医疗、住房问题上都有不同的呼声和诉求。这种诉求不管在数量上还是在程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在数量上,人们的利益诉求表达明显增多,但大量的仍处于无法和不好:表达状态;在诉求的内容上,主要涉及的是当前利益矛盾冲突和热点难点问题,但多数仍是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民生问题:在渠道上,利益诉求的正常渠道开始向畅通的方向变化,但少数机关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很突出;在结构上,正常、合法地反映诉求仍是主要方式,但非法、过激的行为方式明显增加。从的角度看,当前在形势进一步好转的同时,很多地方总量仍居高不下,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有些方面的问题明显增加。因此,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要求适逢其时。

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是确保党和政府在关注民生过程中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与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全新的任务,加之这一过程与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期相重合,改革的攻坚、利益的协调、社会的整合都更加复杂。尽管我们党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从主观意愿代表到实际真正代表尚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但要了解什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不能坐在办公室里面想当然、拍脑袋,一定要深入实际、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去了解。这种倾听与了解,既需要我们有“下得去”的调查研究行动,又需要有“上得来”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比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热线电话、干部驻村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信息系统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在盼什么,才能保证党和政府获得最真实、最可靠、最鲜活的信息与情况,才能在决策中更好地体现群众愿望。在工作中更好地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

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要有科学规范的机制保障。在现代社会,不同群体实现自我利益诉求的能力是不同的,方式途径也是不同的,而且从当前的情况看,社会资源越少、越是社会底层的民众,诉求渠道越狭窄。从实践来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热线电话、干部驻村制度等表达民意的渠道确实给群众带来不少便利,解决了不少难题,也对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形式上的局限性,很多表达渠道成了虚设,电话打不进或无人接听、信箱发不出、热线电话始终占线等,群众怀着满腔的热情表达利益诉求,却屡遭堵塞。可以说,在今天,如何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形成群众利益的制度化表达渠道,形成解决利益冲动的制度化机制,已经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种情况,2005年11月,常山县从实际出发,建立了以“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富”为主题的“民情沟通日”制度。制度要求基层干部在平时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民情的基础上,通过每月10日左右在相对固定的场所接待村民,开展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面对面沟通,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存在的民生问题,并通过联席会议交办等形式解决问题。这项制度的实施分民情排查、民情沟通、民情处置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求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从而避免了制度流于形式。在民情排查阶段,干部要深入农村一线,深入农民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好群众意愿与上级政策之间的对接工作,为上级党委政府出台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还通过设立民情信箱、聘请民情信息员等形式,定期收集、整理村民意见、建议和各类求助信息。在民情沟通阶段,无论什么事,群众都可以说:无论什么话,干部都要听:无论反映的问题有多难,都要认真去解决。在沟通过程中,干部还要认真做好笔记,建好“民情沟通日”活动档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场答复,能办理的马上办理,一时办理不了的讲明情况,填写“民情交办单”梳理汇总后上报乡镇。在民情处置阶段,各乡镇都要在当月15日左右召开“民情分析会”,解决乡镇一级能处理的问题。对属于全县的共性问题。由县“民情沟通日”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主持并提出解决意见。对“民情沟通日”中反映上来的民生问题,承诺简单事项3个工作日办结,一般事项7个工作日办结,重大事项一个月内办结。各村根据实际,确定若干名全程代办员,对村民的建房审批、证件办理等,进行专人全程代办。所有办理结果都必须反馈到村民,在村里的“回音壁”上张榜公布。县委还成立了督查组,经常性对全县开展“民情沟通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情监督员”作用,对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这项制度已经从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延伸到城市社区干部与居民的沟通以及医患沟通、警民沟通和家校沟通等。

“民情沟通日”制度涵盖了群众利益表达、利益疏导、利益调节和基本利益保障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建立的一项社会利益协调的有效机制。从常山县的情况看,通过推行这项制度,为干部了解民情民意,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自“民情沟通日”活动开展以来,常山县已有15万多人次参与“沟通”,提出了13582件民生问题和意见,有11469件已得到解决和落实,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8.3%,农村量下降了51.3%,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目前,这项制度在衢州市2300多个行政村得到推行,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的积极响应和群众的热烈欢迎,也得到了省委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