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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互联网世界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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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它使每个人与任何问题的答案之间的距离只有点击一下鼠标那么远。

――美国《新闻周刊》

Google,是一个公司的名称,也是一种无所不在的文化;是一个搜索引擎,也是一个拥有无穷信息的宇宙;是一个名词,也是一个为亿万网民所熟知的动词……它是微软的敌人,硅谷复苏的先锋;它是一个巨型的图书馆,一个购物的天堂……

然而,Google究竟是什么?蕴藏着什么神奇的力量?

Google的诞生

与任何高科技神话一样,主人公是故事的关键要素。

1995年3月,拉里・佩奇(Larry Page)与塞尔吉・布林(Sergey Brin)初次见面。这次见面后来被称作历史性的会晤。

但这次会晤两个人并没有给彼此留下良好的印象:佩奇认为布林太自大,而布林也认为佩奇讨人嫌。不过,随着交往深入,双方虽然在大多数问题上依旧没有取得多少共识,但有一个问题他们却高度一致,那就是找出在海量信息中如何搜索所需信息的独特解决办法。

他们开始缔造这个神话,并且赋予了神话的核心内涵。

拉里・佩奇,密西根安阿泊大学的毕业生,拥有理工科学士学位,曾在华盛顿的高级管理系统(Advanced Management Systems)公司及伊利诺斯州的CogniTek 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受他计算机系教授父亲的启蒙,拉里早在1979年就开始使用电脑了。6岁时,佩奇用他的Lego拼装制造出了他的第一台计算机打印机。

塞尔吉・布林毕业于马里兰大学,专业为数学和计算机。他的研究兴趣包括搜索引擎、从无序资源中提取信息,以及大型文字数据和科学资料的数据挖掘等等,并在著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很多文献。

他们对当时搜索技术非常失望,在搜索时,用户敲进几个单词,就能找到包含这个单词的成千上万个网页列表,但它们大部分与用户的查询要求毫不相干。布林和佩奇便给这种随机出现的网页排序,通过分析有多少家网站愿意与之发生链接来判断一个网站的重要程度,然后给结果页一个“Page排名”。后来他们又添加了用其他变量排序的运算方法,使得这种排序方法的功能更为强大。

他们的想法被称作PageRank,它不仅仅考虑Web网站上的标题或文本,还考虑了与它相连接的其他网站。佩奇认为这样进行完全排列的目的是能够使用户最终能够找到他希望找到的网站。这一系统基本上利用了Web本身令人眼花缭乱的复杂链接和数以百万计的互联网网民的集体智慧。

因此,当我们利用Google进行搜索时,“我们可能走了一条其他对该信息有兴趣的人走过的路。”

1995年底,两人开始着手共同开发搜索技术,这就是后来Google的技术基础。1996年1月,两人开始合作共同开发搜索引擎,命名为BackRub,即Google的前身。

在1998年4月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布林和佩奇以论文的形式向世界介绍了Google。当时两人想把技术已趋成熟的BackRub卖出去。然而,那时候各大搜索引擎公司对技术都非常漠视,他们在争先恐后地建设内容,向“门户网站”大举进军。没有伯乐赏识,当然也不能就这样砸在手里。两人别无选择,只有自己上阵。

1998年9月7日,这一天Google正式诞生。公司成立初期,工作地点实际上是一个朋友的车库,而除了布林和佩奇外,一共就只有一个雇员。

Google的神话诞生了。

二人转变成三人帮

佩奇和布林在Google的运营上堪称黄金搭档,是公司的联合总裁。拉里主管产品,布林主管技术研发。而且由于他们都是计算机出身,这就决定了Google是一家典型的以技术为核心优势的公司。

但是,光有技术也是不够,尤其在互联网当时惨烈的发展环境下,必须有一位卓越的管理者来掌舵Google,使其顺利运行并不断扩展。

2001年,Google还是遭遇到一系列生存和发展的危机,这迫切需要组建一个更严格的公司结构体系,需要一位业界高手来统领。就这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于2001年3月来到Google,任董事会主席。8月6日,他接替拉里成为公司CEO。从此Google开始了一个新的时代。

施密特一针见血地指出,Google当时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而是如何管理企业,“服务器过载,资源不足,客户要求更加苛刻,Google的问题是个管理的问题。”

除了管理方面的问题之外,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作为一个技术兼管理的双料人才,施密特在这两大问题上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虽然Google是一家以技术为导向的公司,但是,施密特在改革和管理的过程中逐渐把它从一个比较单纯的消费者搜索引擎,转变为一个为企业提供各种搜索服务的供应商和互联网上最大的广告平台之一。也就是说,施密特挖掘出了Google的商业潜能,使其盈利激增。

Google已经成为一种文化

布林认为,用户之所以喜爱Google,是因为当他们急需找到一个答案的时候, Google总能够帮得上忙。“只有不断地提供更好的搜寻结果,才能保持他们对你的忠诚度,然后才能向他们推销产品。”“对于用户而言,Google已经变成‘一个人’,一个每时每刻都在向他们提供信息的人。”

如今,Google是一个通往30亿个网页的网关。虽然在内部,有1万多网电脑在为这30亿个网页做索引工作,使用着一个具有5亿变量的方程式来给这些页面排序,但是从外部来看,Google的主页异常地朴素:整个页面只有37个英文单词,4个制表符和一个用来填写查询信息的长方形空格,而这些空格充其量也只需输入10个左右的单词。这种界面的简约性也使得它更容易被人们所记忆。

佩奇、布林和施密特这三驾马车使得Google飞速发展,如今的Google已经成为网络时代最流行的名词之一,它的品牌效应正在逐步展现出来。正如惠普象征着打印机,可口可乐代表了软饮料,Google也终将成为网络搜索引擎的代名词。

用《新闻周刊》的话说,Google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它使每个人与任何问题的答案之间的距离只有点击一下鼠标那么远。

而网友的话似乎更接近Google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我们可以不去看新浪的新闻,可以不使用Hotmail的免费邮箱,也可以不安装QQ,但我们却无法不Google。”

(郭翠玲/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