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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周书》卷16《赵贵等传》“史臣”曰:“关中全百二之险,周室定三分之业,……”[1]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卷66《天下再三分》条中从三分之局对“周室定三分之业”加以发挥:梁中大通六年(534年)魏别东西,天下三分,至陈太建九年(577年)周灭齐,为南北。“周之兴稍后于齐,其篡皆在梁末,亦稍后,灭齐后三四年而亡。齐与周几几乎若同起同灭者,彼时天下实有鼎足之势。邵尧夫云:隋,晋之弟(子?)也[2]。愚谓,陈、齐、周亦亚魏、蜀、吴。《周书·赵贵等传》史臣曰:‘周室定三分之业’,信哉!”[3]
周灭之前,中国已为南北对峙,而王氏以周之灭与鼎足之势有关,其意不能详知。大概是以杨隋篡周统,得利于北齐已灭,南朝又弱,威胁不大,得以大胆行篡统之事,故如此说。如果这个分析不误,那么,可以认为王氏极有眼力。但是,王氏没有言及“周室定三分之业”的一个重大契机即侯景之乱对西魏北周杨隋的重大意义,使人感到不足。实际上,西魏能够由三国中最为贫弱的国家,一跃而为三国中最具优势的国家,与侯景之乱有极大关系。西魏乘侯景之乱取得大片梁土,使版图几乎扩展一倍,经济实力得以增强,战略地位得以提高,外交环境得以改善,政治制度得以改革。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周绝难灭齐,隋绝难灭陈。
与王氏不同,陈寅恪先生则从“关中本位政策”解释西魏的崛起和北周并吞高齐的原因[4],这也涉及了“周室定三分之业”的内容,极具启发意义。但这一政策不过是“融合其所割据关陇区域内之鲜卑六镇民族,及其他胡汉土著之人为一不可分离之集团”,从而能够“内安反侧,外御强邻”[5]。因此,这政策只能使西魏北周成为一个富于战斗力和稳定性的国家,从而可以解释为什么东西魏分立后,虽然东魏明显强于西魏,二国连年战争,但东魏并不能灭西魏;不能说仅靠实行此政策就能使西魏北于其东南二敌,因为大统十三年以前,西魏毕竟人口少,资源乏,根本不能和它的东南二敌相比。西魏由弱变强实是在宇文泰未死,西魏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未至矛盾不可调和之际,能够乘侯景乱梁之机而取大片梁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实为机会使然。所以,在我看来,对西魏北周终能强于其东南二敌的原因,还可以再作讨论。
关于侯景之乱,国内外学界作了不少研究。这些研究,仁智互见,但都不同程度地帮助我加深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理解。不过,总的说来,学界对这一历史事件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因而对许多问题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些有待深入的层面上,许多历史因果还未能说得很清楚,难以让人信服。这是不足。这不足有三个方面:
(一)学界往往注意侯景乱梁,而对侯景乱东魏较少留意。这影响着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因为从公元534年(东魏天平元年、梁中大通六年)开始到577年(北齐武平元年、北周建德六年、陈太建九年)结束的三国鼎峙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534年到547年(东魏武定五年、西魏大统十三年、梁太清元年)。这是北方二国即西魏东魏战争,南朝萧梁多静观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的二国战争,实际上是北魏末年大乱引起的战争的延伸和继续。第二阶段,从547年到557年(北齐天保八年、北周闵帝元年、明帝元年、陈永定元年)。这是因侯景乱东魏后三国自身及其相互关系剧烈变化的时期。这种变化使东魏高氏代元氏而建北齐,使萧梁灭亡而陈朝继起,而最具意义的,则是使西魏由最为贫弱的国家一跃而为最具优势的国家,宇文氏也终能废元氏而建北周,北周承继西魏的优势继续发展。第三阶段,从557年到577年。这是三国——陈、齐、周——关系相对和缓的阶段。和缓的标志是:首先,三国之间虽有战争,但几乎都是在既定疆界内发生和结束的,没有造成三国疆域的大变动,而且战争也不频繁了。其次,三国之间频繁地通使。但是,在此阶段,三国都仍在各自寻找机会,所以,和缓的表面之下有着更微妙的争斗的暗流。终于陈得周怂恿、默许而取淮南(即江淮之地),继之,周灭北齐并逐陈人出淮南,历史又回复到南北对峙状态。但这与534年以前的南北对峙根本不同了。因为534年以前的南北对峙,是有均势存在的,而在577年以后的南北对峙,已经全无均势可言,北绝对地强于南。如果说陈、齐、周鼎峙时,南朝还有改变其恶劣处境的某种可能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在577年后,这种可能已经完全不存在了。北并南的趋势已经完全不可逆转了。所以,从宏观上注意侯景乱东魏,有着很大意义,这不仅因为侯景乱东魏与侯景乱梁有一定因果关系,而且因为侯景乱东魏是对534年后形成的三国鼎峙格局的第一次带有根本性的破坏和冲击,是促使三国关系发生新的变化的一个重要的开端。
(二)学界对侯景乱梁,往往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去寻找原因,较少关注侯景乱梁与北方政局的关系。实际上,北方政局的发展与侯景乱梁有着极大的关系。侯景由东魏败逃入梁后,三国疆域几乎又恢复到534年后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梁与东魏恢复和好关系,也好像恢复了536年(东魏天平三年、西魏大统二年、梁大同二年)后二国的和好局面。梁与东魏再次通和,反映了梁愿意坐观北方二国(东魏和西魏)之争,就如同536年后梁所做的那样。可是,这只是梁的愿望而已,事实上已经不能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以前处于静态的许多因素已经被侯景在北方的乱事搅动起来,不可能再处于静态了。要使这些因素再度处于静态,需要许多的调整,而所有的调整都需要时间。于是我们看到,虽然在548年(东魏武定六年、西魏大统十四年、梁太清二年)二月梁已与东魏通和,可是东魏并不愿受通和限制,在侯景乱梁前就作好了侵梁夺地的准备。这就预示着一系列的连锁事件将发生了。
(三)关于西魏能够乘侯景之乱侵梁夺地,并因而崛起,学界也多注意梁宗室的内争,而对(1)北方二国——西魏、东魏北齐——所影响的梁边地豪帅与梁中央的关系,(2)东魏北齐所受内忧外患的牵制,以及(3)侯景在江北之地建立的强有力的防线对东魏北齐的抵御,这三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较少注目。实际上,仅是梁宗室内争,西魏未必能比东魏北齐多得多地侵得梁土,而内争的宗王所属的豪帅不支持这种内争,才是问题的关键。具体地说,西魏取得大片梁土,更多地得利于侯景乱梁后梁边地豪帅与梁中央的关系变得更松散、甚至更矛盾了。西魏就在这种情势下插手,故易于取利。再加东魏北齐受内忧外患的牵制,不能全力侵夺梁土,而侯景破台城后又在江北之地建立起强有力的防线,对东魏北齐进行抵御,这样更方便了西魏的侵梁夺地。
为了弥补以上不足,我采取南北合观的方法。所以,我所说的侯景之乱,不仅指侯景乱梁,而且也指侯景乱东魏;我所说的侯景之乱的影响,不仅指对梁朝的影响,而且指侯景乱东魏、乱梁对南北三国——东魏北齐、西魏北周、陈朝——以及塞北、西北诸势力发展的影响[6]。因为,我认为,侯景乱东魏、乱梁,都是三国局势影响的结果,而西魏能够乘时崛起,正是适时适当地利用了侯景之乱造成的三国局势的变动所致。因此,我始终从三国鼎峙格局,以及由此所影响的西北、塞北等民族政权与三国的关系这一背景,来把握侯景之乱及其影响。我研究的重点则放在侯景之乱与北朝政局的发展上,力图在更深的层面说明南北朝时期的中国,何以由三分而为南北,由南北而为一统,并且是由西魏——北周——杨隋来完成中国一统事业的内在逻辑。
正因为本书的重点是侯景之乱与北朝政局的发展,所以,我对侯景乱东魏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以较多的篇幅进行论述,最后论及隋唐的统一。其中既有宏观把握,又有微观研究,因为这二者都是究及由分袭的南北朝历史过渡到统一的隋唐历史不可缺少的。第四章在全书中起着支撑作用。它合理地说明了西魏崛起的原因,展示了一些史事的内在关联,似乎比只从“天下再三分”、“关中本位政策”看问题,要具体一些。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第四章涉及的实际是魏晋南北朝历史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这领域是由我的导师田余庆先生的重要论文《南北对峙时期的彭城丛亭里刘氏》[7] (与滕昭宗合作)开拓的。只是,我还做得很不够,很多问题,还有望将来能与同好共同研究。
第五章直接地探讨了经侯景之乱影响的南北朝历史与隋唐统一历史的内在关联。 我补充修正了前人关于西魏北周经济和外交问题的一些研究,尝试性地对侯景之乱促使西魏北周战略地位提高、助成西魏政治制度改革的完成和客观上促进南北社会心理的认同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1]《周书》,册1,页271。
[2]邵雍(尧夫)之语为:“隋,晋之子也。”见邵雍《皇极经世》(正统道藏本,艺文印书馆印行,册39)《观物篇》之五十。
[3]《丛书集成初编》本《十七史商榷》,商务印书馆,1936—1938年版,页683—684。
[4]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页14。
[5]同上书,页15。
[6]在本书中,我有时说“侯景叛东魏”,有时说“侯景乱东魏”。当我说“侯景叛东魏”时,主要指其事件本身而言;当我说“侯景乱东魏”时,往往是将侯景叛东魏此事件及其对东魏乃至北齐的影响考虑在内的。
[7]见《国故新知:中国传统文化的再诠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