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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治超工作新思路 构建治超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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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总结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相关情况并介绍了2011年9月15日起创新启用的超限车辆黑名单系统运作机制,最后文章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治超工作意见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福建省高速公路下一阶段治超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展望。

【关键词】高速公路;超限超载;黑名单;机制

一、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2010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治超形势发展实际,着眼全局做出重要决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福建省贯彻落实2007年12月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部署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以及 2009年7月23日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山西太原召开治超现场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健全全省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指导和促进作用。《意见》明确提出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治超工作“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全省公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意见》还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全省车辆年平均超限率控制在5%以下,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上路过桥,禁止超过限载标准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的工作目标,把治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治超工作 “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在巩固原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全省高速公路2007年5月20日起实施计重收费后治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总结治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深入地开展治超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有关治超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市实际,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采取高速公路治超与普通公路治超相结合、定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抓入口与抓出口相结合等强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治超工作;二是针对2009年2月21日起福建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后超限运输出现的新格局,联合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治超百日联合行动”、“治超行动周”等专项行动,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与普通公路路政部门建立联合防范、联合查处、联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治超查处工作;三是加强入口的阻截劝返和出口的超限处理工作,在省际超限检测站加强检测,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的车辆驶入我省高速公路,其他具备条件、已安装称重检测设施的入口车道,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做好阻截劝退工作,对出口发现的未经批准且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格实行卸载和处罚;四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要求,将福鼎山前、诏安深桥、龙岩长汀、南平朱洋4个高速公路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纳入部、省、站三级超限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工作,并按时完成联网、调试工作;五是加强几何超限车辆和运送不可解体货物且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的审批和护送工作,要求各地市加强超宽车道管理,完善超宽车道开启程序,几何超限车辆入口所在地的路政大队或省际治超检测站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入口关,防止未经审批的超限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六是加大重点部位的治超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出入口信息,对超限30%以上车辆较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抽调执法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对平潭大桥三个入口实行24小时检测,确保平潭大桥安全。

三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坚持部门联动、依法严管、综合治理,超限车辆明显减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货运量稳步增长,重点物资运输和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保持畅通,有力保障了福建省经济的正常运转,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2%、、0.2%、0.25%左右,治超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创新引入“黑名单”机制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地市治超工作无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超限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此外,受收费站入口广场较小、执法人员不足等条件所限,全省高速公路无法做到所有入口阻截劝返,治超监控网络不够健全,超限车辆绕行规避检查等现象日趋严重,2011年以来,个别路段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比例上升为0.4%左右,超限治理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出现的问题,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结合实施计重收费后治超工作的新情况,不断探索治超工作新思路构建治超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重点采取抓出口与抓入口相结合的治超方式,对出口的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同时,在入口实行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治超措施和“黑名单”机制,重点打击超限比例达30%以上的恶意超限车辆,具体做法如下:

(一)在出口对恶意超限车辆和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实行卸载和处罚

收费部门通过出口计重收费,发现恶意超限车辆和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审批的除外),在收取通行费的同时,采取书面告知方式(填写发放《车辆超限告知书》),要求恶意超限车辆靠边等候路政部门前来处理;收费所外勤人员将超限车辆引导至外广场“超限车辆停靠点”停放,并通知路政前来处理;路政人员接警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将恶意超限车辆押送到就近的普通公路治超站或社会停车场进行卸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