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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影视作品与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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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视角下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的异同比较

(一)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的相似处

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艾•菲兹利埃在《文学与电影的关系》一文中说,“不要忘记文学文化与电影文化极为相近;譬如,与哲学文学相比,两者要接近得多。这也是非常自然的,因为文学始终就需要解决与电影面临的几乎相同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叙事艺术的问题。”[2]弗雷里赫对电影和文学的关系有过这样的论述:电影同文学的相近在于它能通过情节反映现实世界的一切联系和关系。这个说法非常明确地说明了文学和电影的相似之处了。[3]很多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如大家熟知的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不管是原著还是改编后的影视作品,都大受欢迎。经典的文学著作被改编,有利于大众对创作的特定历史时期的感悟。但一提到文学作品,人们很容易想到“文学性”,认为“文学性”是文学作品所特有的,而根据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则不需要“文学性”,这种想法很显然是错误的。以《红楼梦》为例,1987年版的电视剧以原著为依托,尊重原作者创作风格,遵循情节发展的客观规律,无论是人物衣着还是气质举止都受到好评,虽时隔二十余年仍经久不衰。而新版的《红楼梦》片面追求收视率,情节严重失实,尤其黛玉的裸死更是引起唏嘘声一片。正是新版作品缺乏必要的“文学性”,虽然场景华美,拍摄技术更为先进,但只能说新版体现的是“美学价值”,而不是“文学价值”。另一种形式是影视作品改编成书籍,不管是哪种形式,二者共同推动了文化的传播。

(二)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的差异性

1.文学作品较抽象,影视作品较直观

文学作品以语言文字为载体,通过文字描写表现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地理特色、人文环境或是表达一种感情;而影视作品是通过拍摄画面、角度、场景、光线、音效等手法来营造氛围,表达作者意图。以《西游记》为例,孙悟空大战红孩儿,悟空特地邀请观音菩萨前来收服红孩儿,红孩儿不知天高地厚,与菩萨对阵。———红孩儿:你就是菩萨?真搞不懂其他妖为什么要怕你,也不过只是坐在莲花上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哼!———菩萨:不试试怎么知道?(微笑)———红孩儿:那就来啊!怕你不成?看我的,去吧!风火轮!———菩萨:金箍圈,去!书中虽然有具体的情节描写,但读者对风火轮、金箍圈没有直观印象,而电视剧《西游记》中运用特效、多次曝光等手法形象逼真地向观众展示了打斗场面。再如电影《红高粱》,原著用寥寥数语描写具有当地特色的“颠轿”风俗,而影片中却用了5分钟的时间展现了这一场景,让观众真真实实感受到了何为“颠轿”。再如1937年,日本侵华,在中国土地上犯下了滔天罪行,尤其是南京大屠杀,日本的残虐令人发指,教科书、历史纪念馆都曾记录了这一历史。随着时间推移,人们似乎淡忘了这一部分记忆。忘记历史就是背叛,电影《南京!南京!》的上映又掀起了一股国人回顾历史、勿忘国耻的浪潮。影片中,日本人那一声声的炮响,回荡在空中,炮弹雨点般砸在南京的城墙上,也结结实实砸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上。一群士兵镇守南京城门,他们用仅存的力量抵抗着日本侵略者,捍卫着一个士兵、一个中国人的最后尊严。在和平年代,我们忆起这段历史不是要让国人生活在仇恨中,而是让国人铭记落后就要挨打,在和平时代居安思危,努力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让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2.影视作品受众要多于文学作品受众

与文学作品相比,电影更商业化,知道如何迎合观众的品味,如何获取高收视率、高票房。如若提起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可能不少人对他知之甚少,但提起电影《红高粱》,大多数人就耳熟能详了。莫言1986年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反响强烈,曾荣获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而电影《红高粱》就是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由张艺谋执导,巩俐和姜文主演,并获第38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不知是莫言的《红高粱》捧红了张艺谋的《红高粱》,还是张艺谋的《红高粱》成就了莫言的《红高粱》?快节奏的生活难以让人们静心读书,即使是读书也是尽可能阅读精简版,快餐文化应运而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多的信息已然是现代都市人的便捷选择。影视作品是叙事作品的一种,可以尝试在小说的参照下,把叙事学中关于叙述者和叙述视角的讨论向影视推进。总体上看,影视作品的叙述者是一个看不见的“集体人”,采用外聚焦的方式叙述,同时可能出现叙述者(或聚焦者)的变化。[4]文学创作只需要一个作者即可,而影视作品需要导演、制片、美工、演员以及后期制作。电影或是电视剧不是以虚构的场景来完成,而是要把原著以真实的场面呈现出来。文学作品的作者可能名不见经传,但若是改编成影视作品,除了有好的剧本、高超拍摄技术外,演员的选用也是至关重要的。观众在欣赏影视作品前,首先会关注参演的演员,这也是影片不惜耗巨资邀请一线明星加盟的原因,更是以此为噱头提高影片知名度和关注度,尤其是近几年流行的偶像剧和宫廷剧,更是大打明星牌。因此,文学作品较影视作品在宣传力度上稍逊一筹,从而导致影视作品的受众要多于文学作品受众。

3.文学作品较影视作品更能提供想象空间

文学作品描写更为细腻,能够深入地挖掘人物的心理活动和情绪的起伏变化,细致刻画人物动作、神态,文学作品更能为读者提供想象空间。电影能用视觉、听觉的效果表现人物形象、场景、氛围等,但电影是直接将人物形象固定展示出来,限制了观众对心目中人物形象的想象。观赏影视作品,一个观众只有一个哈姆雷特;而阅读文学原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原著《红楼梦》中描写刘姥姥进大观园,凤姐儿让刘姥姥在饭桌上逗贾母笑这一章节时,曹雪芹描绘了一幅精彩画面: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出来;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子哎哟;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得用手指着凤姐儿,只是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茶水喷了探春一裙子……单是“笑”这一场景,有细描,有一笔带过,详略得当,读者读来可发挥想象,脑海中浮现这一场景。但在影视作品中,拍摄的角度以及演员的演技水平等限制条件,会把这一场景定格在某一刻,无法让观众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读剧情。

二、文化传播过程中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的发展趋向

许多文学作品都被改编成了影视作品,有的在改编前就已经家喻户晓,如我国古代四大名著;有的是在影视作品大红大紫后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如莫言的《红高粱》;有的是影视作品红了以后被改编成畅销的文学作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说影视作品成就了文学作品,因为影视传媒更占有优势,文学正越来越多地依靠影视传媒在社会上传播。[5]不管是哪种形式,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二者都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审美素养,相辅相成,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传播优秀文化,积极推动本土文化走向世界,促进世界文化大融合。

作者:郭月琴 王雪 单位:中国石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