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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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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务实、规范、廉洁、高效”政府,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学习,每周一晚上进行集中学习,单周一进行中心组学习,双周一进行机关干部学习。

2、学习时间由办公室统一通知,机关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学习,列入考勤。

3、学习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业务知识。

4、学习时,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会议制度

1、凡是分口召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请示党委书记、乡长同意;重要会议,由党政联席会决定。

2、为保证会议效果,会前必须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必须在会前形成初步意见,否则,会议不予讨论。

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出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列入考勤。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会议内容,作好记录,讨论时积极发言,不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

三、考勤制度

1、机关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考勤,实行上午、下午签到,不得代签、补签。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签到的,为迟到,不签到的按旷工处理。

2、机关工作人员无故不按时签到的,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取消评优。

3、外出开会或遇紧急事情,要事先向有关领导和办公室说明,以便于确记考勤。

4、机关干部(本地干部除外)每月在乡政府住宿10个晚上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

四、请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有事必须请假,请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假条按管理权限签批后交办公室记考勤,严禁临走留条或口头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2、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由乡长批准。班子成员请假必须由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

3、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不含直系亲属红、白喜事及病假和法定休假),年超过十天以上,每天扣三十元及第十三个月的工资。

4、年累计超旷工七天以上,年终评不称职。

五、来客招待制度

1、机关来客由业务对口领导接待,来客用烟等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并做好登记,每月报书记、乡长审阅。

2、来客用膳原则上由对口领导陪客,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用膳。

3、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在外面餐馆用膳的,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及时签单。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坚持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乡长的发票由书记审批),审批权限按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购买,任何领导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报销办公用品。集镇商店购物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办公室签字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控制私人借款。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向财务室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乡长审批。

4、财务报销的单据,必须注明用途,具体经办人、证明人、乡长等三人以上的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5、须报销的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如果缺少第四条内容,报账员拒绝付款。

6、财务室必须每月向书记、乡长上交一份当月财务明细报表,年底上交一份当年总报表。

七、小车管理制度

1、小车必须首先保证书记、乡长工作需要,其他工作需使用车辆,用赣-G62222小车必须请示书记,用赣-AJ9557小车(除在乡内计生工作用车外)需请示乡长。

2、司机必须保持车内外卫生整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3、小车停放要注意安全,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和失窃,追究司机责任。

4、小车修理,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到指定维修点修理,同等故障的修理费,不得高出5%。每次修理完毕后,经办人必须及时签字,并汇报修理情况(包括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

八、值班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情况不得换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日一切事务。

2、值班时间从早上8:00到次日早上8:0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党政办公室电话必须有人接听。

3、值班期间,如遇重大事项,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向书记、乡长报告。

4、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20元,节假日每人每天30元。

5、值班期间必须到岗,经查实值班人员不在岗的,违反两次以上的取消全年值班补贴,并且年终不得评优。

九、办公室管理制度

1、收文: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文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呈报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办理意见,各分管领导具体承办。办理完毕后,文件及时交党政办公室存档。

2、发文:各口负责起草相关文件(通知、合同、方案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党政办公室盖章、存档。

3、公章:党委、政府公章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凡涉及用章的(一般公务除外),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做好登记。人大、纪委、武装、计生、民政等其他公章,由各分管领导负责把关。

十、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做好账目登记,每月进行汇总,报书记、乡长一份。

2、凡食堂购买酒、用具等,由党政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3、各口来客及时与党政办公室沟通,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并及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堂清洁、卫生,按时做饭,按时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