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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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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41-1413(2012)02-0000-01

摘要:儿童文学学前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美育功能。本文以普及美育知识、提高美学修养、健全审美心理结构、培养完美情感为四大理论层面,形成"四轮定位"的理论框架,对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这一重要命题,进行了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的论述。对于充分发挥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可以提供理论思考与实践参考的双重价值。

关键词:儿童文学;学前教育;美育功能;美学知识;美学修养;审美心理;完美情感

学前教育又称“幼儿教育”,是真正意义上的启蒙教育。作为教育中基础的基础,学前教育更要认真贯彻我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因此美育自然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所谓“美育”,是指关于审美与创造美的教育,亦称“审美教育”或“美育教育”。即通过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的审美活动和理性的美学教育,使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提高对于美的欣赏力与创造力。美育对于改造人性,改造社会,造就全面发展人材,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均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意义。

而儿童文学作为学前教育中美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又发挥着独特的重要功能。为此,笔者结合个人几年来学前教育的研究与理性思考,对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这一重要命题,发表若干意见,以作引玉之砖。

一、普及美学知识

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首先是它普及美学知识的功能。

美学作为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意识,美的创造、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所以德国著名美学家黑格尔称美学为“艺术哲学”,即从哲学高度与深度来研究艺术。

而儿童文学作为文学之一种,属于“语言艺术范畴”。儿童文学又包括童话、童谣、儿歌、儿童故事、儿童戏剧等等,是适合不同年龄的少年儿童阅读、表演的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的总称。因此,可以说儿童文学与学前教育是互相对应,互相匹配的。

儿童文学首先可以在儿童中普及美学知识,即以具有浅显易读、适应儿童心理需求、内容与形式生动活泼,并溶知识性、思想性、娱乐性、趣味性为一炉的特点,是向少年儿童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首先以普及美学知识为基础与前提。

这些美学知识主要有:什么是美、美的特征、美的作用、如何审美、审美理想、审美感知、审美意识、审美意象、审美享受等等,都是美学的基本知识,也是进入美学大门的金钥匙。例如学习儿歌,就会懂得诗歌的韵律美、形式美、音乐美、形象美等许多美学知识。又如阅读儿童剧剧本,也可以懂得戏剧艺术的动作美、冲突美、情境美等许多美学知识。

二、提高美学修养

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还体现在它的提高美学修养功能上面。

儿童文学以其独有的审美特征,提高少年儿童的美学修养。

其一是文学的广阔性审美特征。儿童文学作为语言艺术,以语言为媒介,来表现现实生活,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广阔而复杂的社会生活,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有最大的容量和自由。文学还可以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人物内在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等。所有这些特征,都有利于培养儿童的联想力、想象力、注意力、判断力、情感力等各种美学修养。

其二是文学的思想性审美特征。儿童文学以其深刻的思想性,可以培养儿童健康的审美趣味与审美心理,有助于培养儿童的美学修养。例如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就以其深刻的思想性形成巨大的震撼力,可以使儿童们培养起痛恨资本主义社会,热爱社会主义社会的美好的思想感情,从而奠定最基本的美学修养的根基。

其三是文学的结构性审美特征。文学具有鲜明的结构美,正如俄国作家冈察洛夫所说:“单是一个结构,即大厦的构造,就足以耗尽作者的全部智力活动。”[1]儿童文学的结构美也是十分鲜明的,例如许多儿歌都是偶句一段(或两句,或四句),句式多半是“三、三、七”或“五五”、“七七”等,具有格律美与音乐美。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培养儿童的美学修养。

三、健全审美心理结构

美育之所以在整个教育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是因为它可以培育和健全人的审美心理结构,培养人们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无限的创造力。艺术活动作为人的一种高级精神活动,能够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2]

儿童文学可以极大地培养起儿童们的艺术想象力、形象思维能力、艺术创造力等各种审美心理能力。特别是形象思维,又称为“艺术思维”,以联想、想象为思维的主要形式,成为创造性思维的基础。

四、培养完美情感

儿童文学在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功能,以培养儿童的完美情感为重点与亮点。

情感在审美心理中具有异常重要的作用。中外许多美学家都认为,审美心理是注意、感知、联想、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因素的统一体。然而这诸多的心理因素究竟是如何在审美心理中统一起来的呢?它们并不是机械地相加,也不是简单地堆积,而是通过情感作为中介,形成了有机统一的审美心理。具体而言,在审美的心理活动中,主要是一种情感活动,既以注意与感知为基础,又与联想和想象密不可分,通过理解因素在感性中表现理性,在理性中积淀感性。

所谓“情感”,是指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应形式,是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的一种复杂的心理反应,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态度。“情感就其内容而言是极其多样的……换句话说,人的情感的根源在于极其多样的自然和文化的需要。凡是能满足已激起的需要或能促进这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事物,便引起积极的情绪状态,从而作为稳定的情感而巩固下来。凡是不能满足这种需要的或是可能妨碍这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事物,便引起消极的情绪状态,从而也同样作为情感而巩固下来。”[3]

情感作为人的高级精神活动与审美活动的要素之一,不仅是人所特有的,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与民族性。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情感又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革命导师列宁才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4]

参考文献:

[1]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0.p429;

[2]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p69;

[3]彼得罗夫斯基主编.普通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p398;

[4]列宁全集[M]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p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