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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翻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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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人类原始社会,原始部落群体的经济和文化活动属于一种各自为政的区域性活动。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自我封闭的社会形态显然阻碍了人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进一步发展,于是各部落群体便产生了跨越疆域、向外发展的愿望,产生了同操不同语言的民族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需要。语言不通显然成了影响这种跨民族交流的最大障碍。”于是,对翻译的需要便产生了并在以后越来越频繁的交流中变得越来越迫切,标准也变得越来越高。

那么什么才是翻译的真正标准呢?古今中外的许多文学家及语言学家对此进行了长期的研究总结及讨论。由于翻译又分为口译和笔译,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又存在着差异,所以下面我就先简单介绍一下在两者都必须遵守的原则方面,中外几种比较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观点(主要还是针对笔译而言)。

一、中国学者及翻译家的学说

清代翻译家严复提出:优秀的译文应该做到“信”“达”“雅”即忠实于原文,笔译流畅,文字雅典。鲁迅先生提出了“兼顾两面”论。茅盾先生认为翻译应该遵循“在忠实”、“通顺”的准则。林语堂先生认为应遵守“忠实标准、通顺标准、美好标准”三标准。刘重德先生则归纳了“信、达、切”三字标准。

傅雷先生提出文学翻译的“传神”论,这是比“信”“达”“雅”更高的标准。他在《高老头重译序》中提出:“以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再形似而在神似”。“神似”即要传达原文的意蕴和韵味,“把原文的意义、神韵把握住”。

后来钱钟书先生提出了翻译的“化境”之说,就是原文的思想、情感、风格、神韵都原原本本地化到了译文地境界里。他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提出:“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乎‘化境’。”译作被比作原作的“投胎转世”(the transmigration of souls)对于一般翻译者来说可以用“忠实与通顺”这一翻译基本标准。即正确地理解和表达原文的思想,译文文字流畅地道。

余光中提出了“变通的艺术”,他提到:“翻译如婚姻,是一种两相妥协的艺术。譬如英文译成中文,既不能西风压倒东风,变成洋腔洋调的中文,也不许东风压倒西风,变成油腔滑调的中文,则东西之间势必相互妥协,以求‘两全之计’。至于妥协到什么程度,以及哪一方应该多让一步,神而明之,变通之道,就要看每一位译者自己的修养了。”

二、外国学者及翻译家的学说

外国的学说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以下三种观点:

“等值论”:以前苏联的费道罗夫为代表,其核心思想就是翻译所表达的原文思想内容完全准确并在修辞上、作用上与原文完全一致。”

“等效论”:奈达先生的“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及“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学说,强调读者反应,即译文读者对译文所产生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所做出的反应基本一致。

英国历史学教授泰特勒(A.F.Tytler)在18世纪提出的翻译三原则:

1.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译文应完整地再现原文地思想内容

2.That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译文地风格、笔调应与原文的性质相同

3.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译文应像原文一样流畅自然

三、中外翻译标准学说总结

把这些学说放在一起对比后发现它们的争论焦点放在了直译还是意译的问题上,而这个问题在今天的翻译界中仍然存在很大分歧。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有几点看法。

中国汉唐时期的“文”与“质”之争(实际上是意译与直译之争)。主张“文”的翻译家强调翻译的修辞和通顺强调译文的可读性(意译);主张“质”的翻译家则强调翻译的不增不减,强调翻译的忠实性(直译,甚至是硬译)。两者都有片面性。我认为无论是口译还是笔译单靠直译或是意译都不可能做得好。

就笔译而言,只用直译法翻译,虽然能够把原文作者所写的全部准确的表达出来,但由于文化的差异,读者可能并不能领会作者的意图。例如中国成语的翻译,如果译者简单地进行字面翻译而不加以解释,那么试问那些并不了解中国文化的外国朋友又怎么看得懂呢?这种不负责任的翻译或者说不标准的翻译很有可能会造成外国朋友对我们的误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它不仅可能会使双方的文化科技得不到交流,也可能会引起两国之间的误会,继而给双方关系造成恶劣的影响。

当然,只使用意义也是不能做好翻译的。例如在翻译文学作品时,这里又以中国作品为例,如果单靠译者在理解了原文的基础上,根据本国的写作原则进行重写,那么原文的韵律可能会消失,文章所蕴含的民族气质也会因此而走样。想象一下中国的五言律诗通过意译变成两页英文,这将是怎样的文化灾难!我想这可能也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至今都没有得到诺贝尔奖的原因之一吧。

在这点上,鲁迅先生的看法也和我以致。他认为“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则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而梅德明先生也有句话说得好“任何刻意的直译或意译行为,单方面地求‘信’、‘达’、‘雅’中的某条标准,严格来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翻译,而是‘改译’或‘编译’。”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一篇优秀的译文,不仅仅是单纯地将源语言转换成目标语言,还需要结合文章所在的领域以及文章的特殊用途,并根据目标语言国家的语言习惯及文化背景,使译文跟原文意思最贴切并且最易于让读者了解其内容。这便是翻译中需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即目的性。例如在翻译产品说明书时,译者就只能循规蹈矩,译文是怎样的就怎样翻,而不能搞头脑风暴,大展文学才华,弄得说明书跟一篇散文一样,可笑至极。

以上便是大致的翻译标准,而翻译中的口译因为其及时性又有几点不同的要求。

口译不同于笔译,口译的“现时”、“现场”、“限时”的特点决定了口译的标准有别于笔译。因此,对口译套用“信”、“达”、“雅”三原则是不恰当的。衡量口译质量的基本标准因该是“准确”和“流利”。不准确的口译可能是“胡译”,可能是“篡译”,也可能是“误译”,是不能容忍的。准确是口译的灵魂,是口译的生命线。译员在确保“准确”口译的前提下,应该迅速流畅地将一方的信息传译给另一方。如果说“准确”也是口译的基本要求,那么流利则充分体现了口译的特点。

在翻译过程中,无论是口译还是笔译,都要考虑众多因素,平衡多对茅盾。因此要灵活参照以上所提的翻译标准,不能如法炮制。但无论是用什么标准,都应本着严肃的态度,对自己的译文充分负责。

说了这么多的,下面我们就来欣赏几段关于美、爱及幸福的佳译:

1.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The moon sheds her liquid light silently over the leaves and flowers,in the floating transparency of a bluish haze from the pond,look as if they had just been bathed in milk,or like a dream wrapped in a gauzy hood.(见《中国翻译》 1992年第2期)

2.爱就是只要别人幸福快乐,我们就幸福快乐!

To love is to place our happiness in the happiness of another.

3.求婚时想入非非,结婚后如梦方醒。

They dream in courtship,but in wedlock wake.

4.为了被爱去爱是人类的天性,为了爱去爱却是天使般的美德

To love for the sake of being loved is human,but to love for the sake of loving is angelic.

5.幸福像一只蝴蝶,你去追逐它,总是捉不到。当你安静地坐下来,它又会落到你身上。

Happiness is a butterfly,which,when pursued,is always just beyond your grasp,but which,if you will sit down quietly,may alight upon you.

6.幸福之路源于两个简单的道理:首先,找准你的兴趣和特长所在;然后,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所感兴趣的事物中去,这里“全身心”指的是:全部的精力、雄心和天赋。

The road to happiness lies in two simple principles:find out what it is that interests you and that you can do well,and when you find it,put your whole soul into it - every bit of energy and ambition and natural ability you have.(作者单位:四川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