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自1988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1988)城建字第142号),标志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此在我国建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监理制度日趋成熟,并为推动我国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尚待完善,再加上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监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着监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长期实践看来,我国的工程监理主要任务在于对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的管控,并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就目前来说,对于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并不明确,因此我们有必要明晰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范围,才能针对安全风险做好预防措施,更好的实行监理工作。

【关键词】工程 监理 安全责任 风险

1前言

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三方主体,建设方与施工方都会以追求工程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往往工程当中会存在一些重利益轻质量的现象,这就需要监理方进行有效管理,不仅要保障工程的质量,对工期以及工程资金也要做好管控工作,可见监理的作用在工程管理中不可忽视。安全则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基本保证,但是由于我国建设行业的某些市场混乱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类似于业主盲目指挥、降低安全资金投入、压缩合同价款的行为依然存在,施工方的偷工减料、违规作业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都为建设工程的实施埋下隐患,同时也增加了安全监理的工作难度。另外2004年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界定了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中依法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并且首次规定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安全责任,但是由于工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影响因素多样、复杂,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会将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转嫁到监理单位的头上,这样就更加增大了建设监理的风险,不利于顺利开展监理工作。为了更好的履行监理职能,我们有必要对监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研究。

2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问题分析

在我国的建设领域,建设三方主体对于工程都负有一定的安全责任,但是我国的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安全监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1法律法规因素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于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有所表述,但是并未细化,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安全监理工作缺乏依据,对于安全责任的具体划分也不够明晰。

2.2服务费用因素

监理行业的服务费取费标准由物价局和建筑部根据市场行情制定,随着市场变化、物价上涨,工程难度、规模的增加,监理工作的内容也逐渐增多,监理成本上升,原有的取费标准已不适合监理企业的生存发展,为此我国于2007年制订了新的取费标准,但是市场变化瞬息万变,建设行业发展也十分迅速,我国监理取费标准的制定远不及市场变化的速度,标准的滞后性对于监理行业收入的提高形成了一定的阻碍,并且安全监理作为监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没有单独列出取费,工作难收入低,使得监理行业很难招揽留住人才,这也不利于监理行业的长足发展。

2.3人才因素

我国监理行业急需大量、专业的监理人才,需要对工程的质量管控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风险管理知识都要具备,但是目前大部分机构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而且对于监理人员培训的重点也放在了工程质量的管控上,如此缺乏安全监理意识,对于安全监理工作缺失了理论指导,工作开展困难。

2.4责任因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虽然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安全责任却难以量化,在实际的工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是第一个被问责的,并且监理安全责任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这对于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工程师来说无形中增加了很大的压力,也给监理工作带来更大的风险,这也是业内很多人员不愿意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一个主要原因。

2.5市场因素

建筑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对监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难度,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种种违规行为都直接增加了安全监理的风险。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各方的安全责任都有规定,当监理单位发现有安全风险时可以责令施工方暂停整改,如果施工方不配合监理的话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但是在实际的工程中监理单位并不会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律赋予了监理单位责任但是并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利,这在实际操作中就会使监理单位处于弱势地位,监理单位为了今后的业务承接以及企业的发展,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承担风险而不去得罪合作单位。由此可见,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无论是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合作单位还是监理单位自身的缺陷,都会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造成难度,增大了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增加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风险。

3正确认识安全监理,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

3.1明确安全监理的职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可见安全监理的目的是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程监控以及及时进行动态评价,并采取法律手段、合同手段、技术手段等制止施工单位作业中的不当行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2明确三大监理任务与安全监理的关系

安全监理并不是一项单独存在的任务,它与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都有着直接的关联,对于工程的安全管理是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做好了安全防护工作,才能保证施工人员的顺利作业,才能有效控制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越高,那么安全效应也越高;安全监理也是控制施工进度的重要措施,抢工期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长时间的人、机疲劳作业必然会对工程造成影响,当安全与进度有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先;落实安全防护资金投入就是为工程建立起了防护层,能够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安全监理工作也能有效开展,避免给工程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3.3实施风险管理,防范监理单位的安全风险

在工程建设中常会由于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而给监理单位或者监理工程师带来可能出现的损失以及责任后果,这就是安全风险,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日趋扩大,建设的周期也越来越长,施工环境日益复杂,监理单位的责任越重,所承担的安全风险也越高,因此必须重视风险管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尽早对安全风险加以识别并制定有效的规避措施,减少事故带来的安全监理责任。

参考文献:

[1]雷项生.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之研究[D].北京:清华大学,2012.

[2]陈官虎.风险理论在工程安全监理实践中的应用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5.

[3]张华云,李周恒,白溪.基于中国法律制度下的监理责任研究[J].建筑经济,2010(8).

作者:谭斌 单位:新疆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