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进口信用证业务作为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涉及客户信用风险、银行操作风险、业务创新风险、外汇管理政策风险等。商业银行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压缩来自客户的风险,减少银行自身的操作失误,提高外汇管理政策执行力,并加强与境外行的合作,实现进口信用证业务的应有效果。

关键词: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3(3)-0076-03

一、当前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最大优势是既能确保出口人能如期收到货款,又能确保进口人能如期收到代表货权的全套单据。然而,国际市场上大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会改变企业的选择。由于大宗商品的单笔交易金额巨大,在商品价格急剧上升时,出口方为获取更大的收益可能会主动放弃发货,宁愿向进口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赔偿,也不再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而在商品价格急剧下降时,进口人则有可能违约,宁可退单也不再支付货款,造成银行垫款。在世界经济跌宕起伏、金融危机余波未了的背景下,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已成为常态,使银行信用证业务面临的风险持续不断。

(二)进口人支付能力不足引发的风险。进口人支付能力不足是商业银行信用证业务与生俱来所面临的固有风险。然而,在经济环境整体向好、金融秩序井然的形势下,一家经营管理正常的企业,其履约能力是比较稳定的,可以保证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支付;而在经济环境持续恶化、金融秩序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行为会急剧增多,企业正常的现金流被截断,从而波及到企业对信用证款项的如期支付能力,造成银行垫款。当然,除了经济环境的客观影响,企业的微观经营导致的违约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企业产品升级换代不及时,造成产品不被市场认可,致使企业经营困难;或者企业内部管理发生问题,内耗导致企业的经营管理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等等,都容易导致企业对已开出的信用证产生违约支付风险。

(三)商业银行审单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近期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压力最大的风险类别,甚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表现在银行审单业务上,操作风险的影响更大,稍有不慎,影响后果便波及境外。由于信用证业务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和业务流程的复杂性,操作风险一直会如影随形,加之国际贸易领域创新不断呈现,商业银行审单操作的应变能力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此外,银行员工的流动日趋频繁,岗位交流渐成常态,而信用证业务又是一种对经验积累要求较高的操作,新人的持续加入在充实和强化审单队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操作失误的风险。

(四)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尽管信用证是独立于商品交易合同的书面承诺,但开证银行开出信用证的基础是进出口双方达成的交易合同,在这一前提下,开证银行才会以银行信用作保证对外开立信用证。然而,由于企业经营的日趋国际化,交易双方可能会是统一法人的不同机构,国际兼并浪潮的此起彼伏更强化了这一趋势,这就造成关联交易的大量存在,而关联交易是困扰国际银行界的一大难题。除了通过关联交易炮制虚假贸易背景外,开证申请人还有可能通过虚假合同和单据虚构贸易背景。

(五)套取银行信用的风险。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付款期限越来越长。由于受国家外债指标规模管理的制约,大部分企业申请对外开立的信用证都是90天以内付款期限的外汇币种信用证,同时也在向银行提出90天以上付款期限的远期信用证的开证要求。此外,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推出,回避了外债指标管理的要求,因此,很多企业纷纷对外开立180天甚至360天的远期信用证。进口人开立远期信用证,付款期限一再拉长,但进口货物的周转期限却始终没有变化,其间的时间差就能够让进口人可免费使用进口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资金。例如,进口人申请开立180天进口信用证,货物从国外装船运到国内,销售给下游企业收回货款,一般为60天左右,那么在对外付汇之前,这笔货款可以由进口人免费使用120天左右。即使进口人不直接运作资金,也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作为谈判的砝码,加强对下游企业的话语权。

(六)组合产品的风险。由于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客户对资金收益的要求越来越高。为应付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维系客户,商业银行以信用证为载体,不断配置远期售汇、利率或货币掉期、期权等衍生产品,推出信用证付款项下人民币定期存款加信用证项下押汇融资、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加信用证项下押汇融资等银行服务产品,这些产品充分利用即期和远期汇率的差别、人民币利率与外汇利率的差别,为客户带来了较高的资金收益。有很多进口大宗商品的企业,由于贸易金额巨大,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目标,其每年的主业可能严重亏损,但资金运作之后,资金收益成为这些进口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但不可否认,由于这些组合产品结构复杂,涉及环节较多,加之银行为了争抢客户一味让利,使银行面临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闪失,便可能影响信用证项下货款的及时对外支付,从而影响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对外信誉。

(七)行风险。信用证业务的成功操作,涉及最基本的当事人有四方,即进口人、出口人、进口开证银行和出口人合作银行。开证行开出信用证以后,有关出口人方面的流程,其操作环节有一大部分是由出口人合作银行完成的。例如,信用证通知环节,有时开证行将信用证开到通知行以后,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通知行未将信用证及时通知出口人,尤其是涉及信用证修改的业务,信用证通知环节发生失误的情况更多。又如出口议付环节,由于交单议付行的原因,出口人制备的单据中存在关键瑕疵,但银行没有审查出来,造成进口人拒付。另外,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信用证项下的融资、衍生产品种类越来越多,从银行来讲,涉及的银行交易对手也越来越多,行的操作水平对信用证的最终处理效果也越来越重要。

二、防范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风险的对策研究

(一)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评估和防范客户信用风险。由于信用证业务离不开银行信用,开证银行根据进口人的申请对外开立无条件付款的书面承诺,那么银行就承担了信用证业务第一付款责任。在此情况下,全面考察进口人的资信状况,确保进口人履约付款,便是银行的头等责任。当前,各商业银行都建立起了严密的客户评级授信体系,对客户的信用评定有了一整套量化指标。然而,由于不同企业千差万别,涉及不同的行业、地域,业务发达程度和企业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因此,这种统一的量化指标体系的灵活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要尽可能多地考察客户的个性化特征。加之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尚未非常成熟的情况下,客户有可能会为了满足银行的评价体系而提供表面漂亮的审计报告和报表,而企业真实的短板和经营缺陷却被掩盖了。这就要求银行应不断增强识别能力,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专业分析素质,从纷繁的企业报表中发现企业真实的经营结果。总之,防范客户信用风险应始终作为银行的重中之重,并不断予以完善。

(二)动态监测客户经营变化,确保信用证付款如期履约。信用风险的评估只是信用证业务的前提,一笔信用证业务能否顺利付款执行,还取决于众多影响因素。因此,信用风险评估过程中,在满足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的要求之后,商业银行还要对与信用证有关的客户端要素予以持续关注。例如进口人与出口人的关系,如果双方业务关系比较长久,能够做到互信互谅,遇到双方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则银行执行信用证付款便少了很多障碍;反之,如果双方建立业务关系时间不长,业务开展仍处在磨合期,则银行应密切关注双方关系的发展变化,遇有纠纷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又如,进口人与国内下游客户的关系也不应忽略,由于下游客户的违约,可能会导致进口人的履约受阻。

(三)加强单据审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是进口信用证开立和融资的基础,而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是基于对各种商业单据的审查,因此,在确保客户综合资信状况符合银行业务要求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单据的审查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这需要各商业银行不断根据国际贸易环境和形势的变化,适时修正自己的审单制度,细化审查规则,弥补审查漏洞;要注意了解不同时期客户合同条款及单据要求的各种变化,掌握最新的单证信息;要注重国际商会提供的单证审查提示,尤其是出现纠纷或风险的案例,在实际审单工作中要加以避免;要加强银行同业之间的交流,互通有无,互相借鉴,不断交流单证审查方面的先进经验及有价值的改进做法。

(四)提高人员素质,防范操作风险。信用证业务的单证审查,是一项较为专业的技术性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验积累。因此,商业银行应注重对审单人员的培养,加强日常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审单的基本要点。要尽可能保持人员的稳定性,从专业技术角度拓宽员工的晋升渠道,培养一批技术过硬的审单专家,减少人员的流失。同时,还要加强对审单人员责任心的培养,提高其对本职岗位的热爱程度,强化审单环节的精细化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操作失误。要注意岗位分离制度,前、中、后台合理区分,确保审单人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避免与前台客户营销发生关联,影响审单人员的客观公正判断。

(五)加强行往来建设,形成信用证业务发展的合力。既然行是信用证业务成功操作的关键当事人,那么加强行往来建设便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一是要尽可能多地增加合作银行数量,与更多的境外银行建立行关系。只有行的数量足够多,国内银行操作信用证业务才能更加得心应手,提高信用证业务的处理效率和质量。二是要在建立行关系之前,进行全方位的优化考察,选择那些资信良好、国际知名度高的银行进行合作。而对于一些不发达国家的银行,要多方面多渠道了解银行的相关经营信息,综合做出评价,然后建立合作关系,避免因简单处置而出现失误。三是要在建立行关系之后,注重双方关系维护。关系维护方式可以有很多,例如建立定期拜访机制,开展面对面的沟通;召开行业务说明会,使行尽可能多地了解彼此的业务种类和操作流程;建立单证审查信息共享机制,彼此互通有无,共同防范信用证业务中的风险;遇到双方理解不一致的问题,要加强协调与沟通,争取达成双方意见统一,坚决避免为了短期利益,做出伤害行关系的举动。

(六)严格遵守外管政策规定,全面领会政策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外汇管理政策改革较为频繁的时期,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由原来的外汇短缺国转变为外汇充盈国,外汇储备持续攀高,这就使得外汇管理体制不断做出调整。这种调整是全方位的,既包括经常项目外汇,又包括资本项目外汇;既涉及出口收汇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也包括进口付汇和对外投资;既包括企业和各种其他经济组织,也包括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改革的总体原则是放宽对外汇的限制,并严格控制热钱的涌入,而改革也促使银行的审查责任不断加大和细化。掌握这些政策的精髓对商业银行合规经营至关重要,尤其是信用证从业人员,更应充分领会政策精神,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严格遵循,遇到有不理解的内容要及时请教国家外管部门和行内专家,严控政策违规风险。

(七)审慎开展业务创新,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随着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创新以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动力持续被激发出来。对银行业来说,金融创新是必不可少的,但信用证业务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业务已经比较成熟,自身创新的空间不大。当前信用证业务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与融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结合,因此,在信用证业务产品的创新上,一定要注意不同产品之间进行组合的叠加风险,在新产品投入运用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广泛开展调研,听取不同部门和业务人员的建议。必要情况下,可以先行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和风险点,并及时加以修正,使产品创新在发挥竞争优势的同时免遭风险侵蚀。

参考文献

[1]郭宝合.浅析信用证融资中的银行风险问题[J].新金融,2008,(3):58-60。

[2]江南春.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探索[J].金融经济,2010,(14):41-42。

[3]乞海英.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J].时代金融,2012,(3):130-132。

[4]吴琼,王春花.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的风险与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2,(3):13-18。

[5]许妍.浅谈信用证的审核[J].科技信息,2007,(10):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