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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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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太和县农机推广调研情况,介绍了太和县农机推广部门基本情况,分析了农机推广在实际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及取得的成效,并提出开展农机化推广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状;问题;成效;建议;安徽太和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221-01

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4年3月17日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太和县农机局对本次调研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由农机局牵头,县农机推广站、乡镇部分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参与调研活动。对太和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 太和县农机推广的基本情况

1.1 组织机构

健全县级农机推广机构1个,公益性职能明确,机构标识明确规范,农机推广机构人员编制、技术岗位设置规范(指县级站标准设立),县级站推广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能落实,经费按每人1 200元/月拨给。太和县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管理体制现状:全县31个乡镇、1个县级开发区未设立农机推广站机构,22名农机推广人员(指学农机专业的在职人员)都属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在不同管理体制下乡镇农机推广实行情况较差,没有建设独立的农机推广站或区域站,与其他农业部门相比不够完善。如农业综合服务站已经建立20个左右,乡镇林业站也正在定人定编,独立建站。

1.2 人员结构

太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人员状况调查情况为:编制人数共22人,实有人数19人。按职称分,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12人;按学历分,大学本科以上2人,大学专科7人,高中及中专10人;按专业分,农机化及相近专业19人;按年龄分,41~50岁12人,51~60岁7人。太和县现有的农机推广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人员交流不畅。如太和县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站,高职称、高学历的人数偏少,年龄偏大,未进入农机专业学校学习的占1/2以上,且20年未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1.3 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开展了多项工作,县农业委员会组织了宣传活动,开展了多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周活动,农机局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多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读本,张贴标语,挂横幅,写墙壁标语,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多次宣传活动。

2 农机推广在实际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1 机构设置不合理

农机技术推广力度不大,31个乡镇没有农机推广机构,全县没有区域站,甚至有的乡镇没有农机推广专职人员,达不到农机推广的公益性要求。这些盲点问题需要上级部门着手解决,解决乡镇农机推广人员的编制问题,建设乡镇农机推广中心站问题的关键在于省、市级部门。

2.2 经费不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农机推广技术应坚持按照“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的原则进行,引进先进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每个环节都需要经费[1-2],通过示范成熟的技术,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效益才能把技术推广到田间地头,但实际农技推广经费却严重不足。

3 取得的成效

1998年以来,在利用农办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农民技术员协助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方面作了一些偿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精神,太和县农机推广站在全县22个乡镇选择了22个农机维修网点和40个农机技术人员,通过考核,建立了20个农机技术推广站点,聘请了32个农机推广技术员,并且由省农机技术推广站颁发了《农机技术推广员》证书,10余年以来为太和县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点不仅为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提供了试验、示范的基地、技术,而且也为太和县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农机具生产研发提供了活动经费。如2000―2005年联合收割机的推广工作;2002年的1LQ-220型多功能犁的研制,并获得国家专利和第十届“中国新产品、新技术”金奖,被华东五市确定为重点推广产品;2013年的高效节能栽插器、薄荷叶收集器获国家发明专利、太和县科技局科技进步奖。2010年以来重点推广的玉米精量穴播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大豆稀植技术,都蕴含了乡镇民办农机推广站点技术人员的心血和汗水。

4 对农机化推广工作的建议

4.1 完善农技人员管理

首先完善农机化技术人员的编制,每个乡镇至少有2名学习农机化专业的在编人员,在技术职称评定方面,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职称岗位设置数到位,建设独立站或者中心区域站,达到办公有场所,示范有机具,试验有基地。而且农村农民技术人员从未得到过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精神,应对这一批农民技术人员给予关注。农技人员所做的技术工作应纳入公益性职能范畴,给予其一定的扶持和补贴是合情合理的,更是合法的。省农委、省农机局应针对这一批技术人员建立考核机制,给合格的技术人员颁发推广员证书,促进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农技人员是农业技术推广中不可缺少的技术力量,是现代化农业发展中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4.2 增加财政支持

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把农机化推广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且逐年增加。这部分资金应从其他涉农资金中筹集,如从每年增长的购机补贴资金中划出一点,关键是加强对农机技术推广的重视程度。

4.3 提升现有农机化技术推广站人员能力

按编制招进专业人才,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能进能出,能者上,庸者下;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脱产学习或专业集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农机技术与农艺技术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队伍,解决农机技术人才断层问题,适应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4.4 加强对民办农技机构的支持

国家应当鼓励和扶持民办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包括其他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农业技术服务站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对农民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农民技术人员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关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的指导[3-4]。

5 参考文献

[1] 周贤东,林昌庭,潘晓青,等.农技推广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3(S2):280-282.

[2] 王新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农技推广的重要载体[J].中国农技推广,2008(9):11-12.

[3] 夏敬源.准确把握农业发展变化趋势 大力促进农技推广改革创新[J].中国农技推广,2011(11):6-10.

[4] 袁德军,管凯义.从农技推广角度谈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2(36):1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