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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大型居住社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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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区镇大都在积极探索“镇管社区”的模式,即在镇的原有行政架构下,或设立社区管理委员会(如浦东三林镇),或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如闵行浦江镇),或设立社区联合服务中心(如宝山顾村镇),党建与行政统一合署办公,对大型居住社区实行统一的服务和管理。从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普遍遇到了一个问题,即缺乏专门的市级综合协调机构来领导和协调大居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大居大都位于镇境内,镇一级政府在协调解决问题上,因权限问题,很多事情需多部门请示,反复协商,牵扯大量精力。大型居住社区也是一个小社会,涉及的事务基本涵盖了政府的所有职能。从宝山区顾村镇大型居住区的管理来看,大型居住区建设与管理涉及交通、房管、商业、市政、卫生、教育、环保、文化、社保、民政、财政、公安等几十个部门。2012年在宝山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确定了大居建设和后期管理的议案,在办理过程中,就涉及到25个区政府部门负责办理。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的政府,而大型居住区是上海市级工程,既关系到全市的操作政策,又涉及到导入区、导出区政府及部门,镇政府遇到要解决的问题时,往往是多部门跑,多部门请示,有些事情还需反复协商,消耗了大量的精力,行政效率不高。

大居导入人口较多,在人员和经费上,导入区承担了较大压力。顾村大型居住区规划人口约30万,由于新建的大型居住区条件普遍先天不足,在人口大量增加的情况下,管理上存在“小马拉大车”的困境。在入住的人口中,老年人、困难人、失业人口等弱势群体较多。目前,虽然各大型居住社区内的警力、城管等执法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已陆续配备到位,但如果大居人口全部入住,人员相对不足。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导入区也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从长远看,仅靠导入区的财政和镇一级财政,难以承担人口大量增加后大型社区的运行和管理费用。

对此,笔者建议:建立健全大型居住社区基层管理的体制机制。大型居住社区从成立到成熟,从陌生人的社区逐渐变为熟人社区,需要一定的周期,大居的管理同样需要一定的周期。针对大居基层管理这一特殊性,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一是全市层面建立大型居住社区基层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具体承担大型居住社区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问题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二是明确导出区要承担哪些工作职责,导入区要承担哪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承担哪些职责,大型居住区所在的镇要承担哪些工作职责。同时,导入区要指导好区、镇有关部门做好设施接管、运行、维护等工作。三是大居所在的镇要勇挑重担,将大居基层管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从居民需求出发,从细节小处着手,形成大居基层管理的工作制度,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

积极探索“镇管社区”科学管理机制。“镇管社区”既不是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的简单升级,也不是城市社区服务管理的简单复制。作为原来以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为主要任务的镇级党委、人大、政府,必须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快速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形势,将工作定位转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是社会建设的基础,要切实将社区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以及小区综合管理等工作纳入全镇社区工作范畴。社区党委要发挥政治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社区服务中心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延伸,要发挥好政府职能作用;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民主协商、共商共治议事平台,要发挥好其共治、自治的积极作用。

创新大居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型居住社区的服务管理不同于中心城区的街居管理,虽然缺乏城区街居模式的管理优势,如行政级别、管理力量、预算保障和历史积淀等,但是却拥有城区街居模式所没有的创新空间,可以打破传统体制的藩篱,建立全新的社区治理模式。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民主协商、共同治理社区事务,改变以往单纯的行政化推动社区工作的思维惯性。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将原本是社会的职能还给社会,原本由公民承担的责任还给公众。通过创新大居社区治理模式,努力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