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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前景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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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5-0064-01

随着农业结构不断的调整和优化,米东地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迎来发展的好势头。米东地区的蔬菜种植产业在该地区的产业中占据主导作用。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的发展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民群众经济收益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主要就新疆米东地区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更好的开展专业合作社有一定的帮助。

1 米东区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米东区长山子镇过去单一种植水稻,水稻种植水平已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在种植业方面增产增收比较困难。为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该区把发展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对农民加强引导。到目前,食用菌大棚5125座,建蔬菜大棚10000余座,温室416座。为加快米东地区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米东区先后在各乡镇成立50余个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米东区瑞泽丰盈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占地面积650亩,现有蔬菜大棚550个,种植有茄子、西蓝花、紫甘蓝、西红柿、辣子、豇豆、毛芹菜、花菜等蔬菜品种。自2014年该合作社把瑞泽丰盈合作社大棚蔬菜注册了“绿冉”商标后,吸引了乌鲁木齐市如意酒店、锦绣山河酒店、苏商酒店等多家酒店及各蔬菜直销店的订单,签约了70个大棚的蔬菜。

2 米东区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分析

2.1 加大资金投入

对于各类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有关涉农项目,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的同时,地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设进行新蔬菜品种、新生产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帮助开展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及市场营销服务,支持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销售、贮藏、加工。信用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要把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信贷的重点,解决其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对用于农业蔬菜生产领域的贷款利率可适当给予少浮或下浮。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对参加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要适当增加小额贷款额度。

2.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蔬菜和果品等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允许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购入免税农产品可凭取得的普通发票按票面金额的13%予以抵扣。对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

2.3 简化登记程序

工商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本着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好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格式,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向审查合格的合作社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暂时不能登记为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申请人提交的章程合规性由农业经营管理站审查确认,登记后在米东区农业经营管理站备案。

2.4 落实用地等相关优惠政策

米东区的国土部门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用地指标。创办种植小区和从事农产品收购、初加工需要临时用地的,可依法申请使用集体农用地和原有的建设用地,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必要的条件。对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运输的鲜活农产品,农牧、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执行农产品“绿色通道”有关规定,并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大力倡导全区各类科技人员到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承担技术项目,或从事技术承包等工作,对参与兴办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人员,在职称评审、晋级和评优中予以优先。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为他们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

2.5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农业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专栏”,围绕“建设和谐新农村”、“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培养造就新农民”等专题,大力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知识。经管部门要努力培养一支懂理论、会干事、有责任心的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章程、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社能力。

2.6 积极开展指导服务

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提供适时有效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服务,指导、帮助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分级、贮藏、运输。逐步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增强自我发展活力。经管部门要积极向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提供适时有效的信息、技术、权益保护等服务。引导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由生产合作向加工销售合作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单项合作向多项合作、一体化经营发展。对于条件成熟的,要适时引导同一产业的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联合起来,组成联合社或行业协会,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抵御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能力及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冯勇,黄保续.能人带动和政府扶持是合作社发展的“双核”――山东省平原县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J].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2(01)

[2]郭红东,楼栋,胡卓红,林迪. 影响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因素分析――基于浙江省部分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调查[J]. 中国农村经济. 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