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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教育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在监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逐渐衍生和正在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为创建“和谐**”、“平安**”的需要,区妇联与区关工委关爱团组织了联合调查组,对当前**区范围内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作了调查。希望通过调查,摸清情况,找出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以便让这部分未成年孩子能与普通未成年人一样,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同时也让那些在监服刑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安心接受改造,早日获得新生,为努力打造全国最美丽城区贡献力量。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近三年来,仍在服刑的有90余人,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共21人(户),共有未成年子女23人。其中双浦镇8户10人,文新街道7户7人,转塘街道和灵隐街道各2户2人,西溪街道和**镇各1户1人。23个未成年子女中,男11人,女12人。按年龄段分,6岁以下女4人,男2人共6人;7—13岁女4人,男7人共11人;14—18岁女4人,男2人共6人。7岁以上孩子全部在校读书,没有辍学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极少数未成年人的抚养和生活存在困难。**区因经济比较发达,无论城与郊,居民生活条件一般都较好。但一旦有人服刑,家庭势必受到经济收入的影响,在孩子的抚养和生活上出现相对困难。以上未成年孩子当前的抚养与生活状况,大致分以下几种情况:(1)父母一方服刑,而另一方因学历高、单位好,收入稳定,一方服刑对生活虽有影响,但不会发生抚养和生活困难。这样的情况共5户,不到四分之一。(2)住在城郊结合部,原先生活水平和对生活要求并不高,经济条件也还可以,父母一方服刑后,另一方基本能承担子女的抚养,应当说生活上虽有困难,但问题不大。这样的情况有10户,约占一半。(3)另有5户中,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抚养子女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他们将孩子放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其中有两家的祖辈原先经济条件尚可,对孩子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另三家祖辈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无可奈何地承担起孙辈的抚养,勉强维持生活。(4)真正困难的仅1户,女孩聂某父亲服刑后,母亲带着她回安徽老家发生车祸,母亲受伤住院,这一重大变故,使聂某生活发生很大困难,连住房都没有(原在杭居住的房子因其父涉及经济案件被法院查封抵押),现与母亲暂时在安徽老家生活学习。
2、对这些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极需加强。目前,**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呈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父母另一方负责教育和管理,但由于要工作和生活,他们往往缺少时间和精力来管教孩子,有的因文化低、无水平、无能力管教孩子,这和那些父母双方共同管教孩子相比,效果要差得多。二是虽由父母另一方来管教孩子,但实际上这一方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来管教,自己不问事,而爷爷奶奶往往只管孩子的生活,而对孩子的思想和文化学习管得较少。三是父母一方服刑后,父母又离异,负责对孩子监护的一方无心事管教孩子。四是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遭车祸负伤,无能力管教孩子。如女孩聂某,今年7岁,其父服刑后,其母回安徽老家又遇车祸住院,现无能力照顾聂某的生活和对她的管教。以上说明,这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弄得不好,会产生社会问题。
3、这些未成年人极需心理疏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特殊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的群体。这群孩子本来应该是阳光少年,但他们的心灵因父母一方被判刑,被迫罩上了阴影。他们中,有的因看到别人的异样眼光而深深受到刺激,有的因父母一方被判刑而在同伴中抬不起头,他们在心灵上受到沉重打击。这些未成年人与其他未成年孩子一样需要父母和社会的关爱。在我们调查了解过程中,感到一般情况下,这些孩子都需要心理关爱,而初高中阶段的学生,更有待心理疏导。在校高一学生白某,初二前较开朗,自其父因盗窃入狱后,情绪明显低沉下去,同学间相处也趋低调。今年高一入学后,在班级里很难听到他的声音,老师说他是“听话”、“不违纪也不声响”,这显然有着较为严重的自闭心理。另一职高一年级女生袁某,父亲入狱后,父母离异,判给母亲抚养,初中毕业后直升职高。她感到父亲已如此,母亲也不爱她,周围的人不关心她,她很渴望别人能给她以关爱的眼光。这些学生,大多存在自卑、自闭或自尊心过强的心理,在性格上表现出敏感、多疑等特征。调查中发现,这些未成年孩子一般不愿意暴露家庭情况,以至不少班主任根本不知道这些孩子的身世。说明他们都已在精神上造成了心理压力,所以表现出不愿与同学、老师沟通,不愿接受别人帮助等自闭心理,从而产生人际交往的障碍。这种情况尤以初三与高中在读的学生为甚。所以,要关注这一群体孩子的心理问题,正确地加以引导,特别要把重点放在初高中这些学生身上。
4、对这些未成年人教育和关爱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据我们调查发现,人们对解决服刑人员未 成年子女问题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1)认为**区经济较发达,这类孩子的生活基本上不成问题,九年制义务教育早已实施,教育也不成问题,所以不会构成社会问题。(2)认为在城市里邻居相互间不了解,即是有的孩子父母服刑,连邻居都不一定了解,这就不可能给这类孩子有歧视行为,因而他们也不会产生心理压力。(3)对这类孩子的帮扶、教育和管理至今未提到有关方面的议事日程上来。
目前关注这类孩子的有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他们或多或少地做了一些调查摸底和帮扶工作。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也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上述部门基本上也属于“随带做做”而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监护、心理、教育、管理等问题。
三、对策与思考
1、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关心这一群体孩子的成长。**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没有像经济欠发达地区那样处于生活困难、无人抚养、流落街头、辍学严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境地,但这不等于没有问题。再说,我们的调查仅仅是把触角开始触到这个群体,深入下去,一定会有更多的问题。这一群体的孩子应当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地生活、学习、发展、成长,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事。应当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关心、帮扶这些孩子的成长,这也能促使服刑人员加速改造、重新做人。
2、社会各方联动,营造帮扶良好环境。在当前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妇联组织可以牵头做些调研,同时司法、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应当联动,尤其是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动起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帮扶的社会环境。学校更要关注这些学生,从学习、生活上关心他们,心理上给予正确疏导,让他们有良好的教育,谨防“罪恶遗传”。
3、搞好家庭教育,使孩子不因失去一方关爱而失去应有的家的温暖。一般说,这样的家庭在一方服刑后,另一方不太愿意接受外界的援助,尤其是母亲的一方。如果为这些家庭举办家庭教育之类的学习班,会很少有人参加。所以需要深入到这类家庭中去,做细致的调查和耐心的关注、帮助,以消除他们的顾虑,为他们传授家庭教育方面的有关知识、做法,提高他们教育子女的能力,以使孩子在温暖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帮助消除孩子的阴暗心理,不因失去一方的关爱而有所失落。
在所有未成年人中,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只是其中极小一部分,往往容易被人忽视,但是关心他们的成长,是做好整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帮助他们解除生活困难、消除心理阴影,与所有未成年人一样,学习、生活在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中,在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