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经济普查工作通知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经济普查工作通知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普查的目的

普查的目的是摸清我县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和时间内容

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标准时点到2014年12月31日切至,时期资料为2014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模式,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镇(发展服务中心)、本部门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负责提供;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编办负责提供;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县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县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普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涉及城市建设有关单位的调查,由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涉及房产交易、房屋出租以及物业管理的调查,由县房管所负责提供;涉及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的单位,由县文体局负责提供;涉及商业网点由县商务办负责提供;涉及供销系统的调查由县联社负责提供;涉及规模以下工业单位的调查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配合。人行支行、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系统的普查,在向上级部门报送普查资料的同时,抄报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普查的经费

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县、镇(发展服务中心)两级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县、镇(发展服务中心)两级财政部门要尽快编制经费预算,确定经费预算总额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县监察局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扎扎实实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普查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检查验收制度。要准确填报,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信。

(四)狠抓工作落实。第四次经济普查头绪多,任务重,政策性强,专业技术性强。县政府督查室要分阶段对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和全县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证实现普查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