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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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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快经历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通过长达20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由过去不知法、不懂法转变成了学法、懂法、守法,有了一定的法制观念,并开始向个人法律素质提高转变。毫无疑问,这为我县推行“依法治县,推进法治建设”奠定了一定基础。__年我县荣获“五五”普法先进县区称号,2013年“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我县荣获__省普法先进县称号。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确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依法治县的推进极不相适应,为此,对当前我县普法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浅谈如下:

作为履行普法宣传职能牵头单位,司法局每年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当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新形式和新机制。

1、 法制宣传教育重视程度有所松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认为抓经济发展功绩明显、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功绩难见。有些乡镇、部门的普法工作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量轻,甚至没有。

2、 法制宣传在某些地区部门已成为形式,普法考试存在走过场。特别是广大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还要加强,每年进行机关干部普法考试,很多领导干部代考现象严重,考试纪律观念淡化。

3、 普法对象被打折扣。一些乡镇地区部门重视公职人员、执法人员,而忽视村民、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医务工作者等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更为脱节,导致这部分青少年犯罪突出。近几年县人民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犯罪案中,90%罪犯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待业青年。主要原因就是法制教育没到位。 4、 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陈旧。我县普法教育的方式还主要采用传统的媒介,如板报、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在普法读物上,主要使用省市普法办编印一些普法读本,在内容形式上多为法制理论知识,条条框框、比较空洞单调无味,不便理解。从学法方式上感到是老一套,学法没有积极性。

5、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无法保障整个工作正常运转。法制阵地建设的打造还有待加强。目前我县普法宣传工作单兵作战情况依然存在,如各地新农村建设点的打造,基本上以惠农惠民政策宣传为主。

6、 法制宣传队伍不够壮大,宣传网络不够完善。

(一)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提质提升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层次。进入“六五”普法阶段,我们唯有更新理念,才能提升法制宣传的层次,凸显法制宣传的实效。一是从“普及法律条文”向“培育法治精神”转变。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作为一项重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法律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注重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因此,下一阶段,应将法律传播与城镇化建设、网格化管理、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注重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逐渐地使法律信仰植根于人的心灵,使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的主流文化,改善社会的法治氛围。二是从“单项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要破除就普法而普法的观点,树立观念和行为相统一的理念,既强调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调公民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正确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树立双向规范理念,既强调公民遵纪守法,规范民众行为,更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赢得广大公民的主动参与,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三是从“单兵作战”向“联合行动”转变。确立大普法思路,构建大普法格局,编织大普法网络,实现大普法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县虽初步形成大普法的构架,但资源整合利用的水平尚须进一步提升,应在巩固现有组织领导体制的同时,特别注重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责任部门抓好落实的推进机制,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呈现网络化覆盖、立体化推进、社会化分工、个性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突出重点,丰富形式,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实践实效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因此,具体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讲究方法,统筹兼顾。从普法的内容来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普法宣传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使命。应根据工作重心,调整工作重点,落实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实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利益工作的紧密结合。从普法的形式来说,宣传、文化和司法、执法部门要不断在内涵、形式、载体上出新招,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创特色。今后应特别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载体”建设,将“阵地”和“载体”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不

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三)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合心合力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经常化的特点,需要加强领导、创新载体,社会参与,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一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领域,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规定,确定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同普法成员单位签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行各业,落实到有关部门,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二是健全评估考核机制。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每年普法主管机关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抽查测试等方式,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三是健全典型激励机制。发现、培植、总结、宣传一批各层面、各方面、各种类型有说服力、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以此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命名表彰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先进典型,调动各方参与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健全队伍保障机制。队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下一阶段要着力发挥“五支队伍”作用,提高普法效果。一是充实调整各级普法宣讲团;二是加强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三是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四是构建各级“法律顾问团”队伍;五是积极鼓励更多的法律从业者和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到我县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中来。 总之,法制宣传教育要取得较大进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目标,才能使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