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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讨论多年的《电影促进法》已定稿并报送国务院。而涉及性骚扰题材的电影《我的实习生活》,在几度传出被禁消息之后,2月20日在上海低调上映,有业内人士认为该片是在为“电影分级制”试水……
电影分级是旧题,最近又开始了冷饭回锅。作为一位两岁幼童的母亲、一位影视产业刊的从业者、一位普通观众,无论从私心还是公心讲笔者都十分赞成电影分级。电影分级制可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给投资者更多投资信心,给电影创作者更大的创作空间,进而出现更多的电影类型,也给观众更多选择。
当互联网普及,当盗版DVD嚣张,大大方方树立明确规章反而会是掌握主动权的最好办法,视有些片子如洪水猛兽更容易唤起青少年的猎奇心理。若有明确的标准出台,将更有指导性更容易使业内人士、广大观众理解评审意图,即便有被“毙”掉的影片也不会搞得自己像窦娥一样。少了“冤死鬼”,也便少了“冤死鬼”投胎国外获奖带来的尴尬。虽然,去年内地电影业的蓬勃发展给以往“电影业发展不好因为没有分级”的说法以有力反击,但一个健康的更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电影产业无疑还是需要明确规则下的更开放的自由。
收集网上反对者的顾虑,笔者认为有必要把混沌的意识澄清。有人说,艺术作品很难有量化标准,这是事实,但这并不能成为不设立标准的理由。君不见为保护青少年,美国的分级制细致到“露多少露哪里”都有规定,这种机械划分已经证明了其有效性。虽然仍有人认为这样的标准很是生硬僵化,将一些有价值的文艺作品挡在了门外,但这也涉及到露得是否必要等问题。况且那些必须露才能展现艺术价值的影片毕竟在极少数,而露得太多又成为无甚艺术价值的。后者不仅在中国公映不了,即便开放如美国也上不了商业市场的台面。至于涉及“暴力”、“恐怖”的影片,在技术上进行量化就更不是什么难事。而涉及政治、宗教敏感题材的刚性标准也并非不能设定,电影的分级总比互联网层出不穷的“麻烦”好治理。另外,说到制定分级的标准也不能完全拷贝国外模式,建议结合我国国情与文化背景介入社会学者、心理学家的声音,并使民众参与进行广泛讨论。还需注意,要限制影片利用评定的级别在宣传中故意夸大的行为,不过分炒作才能不异化并慢慢常态化。
有人担心监管、执行起来会有难度,难以有效进行。笔者亦同意会有难度,但未必就难以有效进行。且不说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有效执行了多年,即便眼下的大多数制度法规也都有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众多法案不都是在不断修订中进行?
说到商业利益说到公正,很多时候腐败的源起就是暗箱操作,有了钉是钉铆是铆的刚性标准,反而会减少不公的发生。如果能让评级的评审团吸纳教育学家、艺术权威、普通观众(尤其是家有青少年的妈妈级观众)等作为评委,则亦会省去标准垄断带来的一些弊病。
至于“观众素质达不到,不一定能遵守分级规范”,这是高估了电影分级的作用。电影分级本来就是给观众更多选择,家长们会给未成年人以“趋利避害”的观影指导,自觉的孩子也不会误入“雷区”――但正如不能解决电影产业一切问题一样,分级制也没有道德约束、自律的力量,即便把责任摊派给院线,影院们也不可能检查身份证再让观众入场。毕竟,电影分级更多的是给“安全”观看、“安全”生产一个希望的出口。所以,那些只想止步不前的人也大可不必初兴之事求全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