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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板,我的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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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初相识

我与女老板的相识很戏剧性。

彼时,我是她公司员工,在她开的连锁书店中的某一家任店员。入职三个月,没见过老板一次面。小人物嘛,哪有见老板的必要。

因为酷爱阅读,所以也常买书。进了书店,近水楼台,看到的好书一多,买的概率也高。彼时公司员工买书有折扣,但需在销售小票上签名,月底汇总,统一上交财务部,由老板审批。

许是我的名字入眼次数太多,某一日,老板不动声色,微服私访来了。

我当然不知底细,只当她是普通顾客,热情地举荐近期好书,并附上自己的阅读观感。她不停点头微笑,最后买了两本书和一本杂志走了。

一个星期后,我被叫去办公室,说领导有事需面谈。一打照面,我呆住了,眼前这位脂粉不施、打扮随意的女子不就是一周前那个斯文有品的女顾客吗?方才讪笑自己的后知后觉。

做了简短介绍后,女老板开门见山,问我有没有兴趣就任公司采购一职,说凭借与我初步打交道时建立的印象,对我胜任这一职位很有信心。我却是忐忑,自认学历低、底子薄,读书全凭个人兴趣。但做采购不一样,需具备全局化的视野观,阅读面要广,信息源要丰富,且需具备良好的沟通技能。而拧巴如我,总喜欢把自己藏起来,如何能豁出去交朋友呢?

她对我的种种顾虑付诸一笑,扔下一句话:先试试吧,实在不行就拉倒。在她的鼓励之下,我最终接受了这一职位,此后,一做就是8年。

女老板的质地

与女老板先有了这样一次交集,疲沓如我,才有兴趣去跟同事打听她的为人。得到反馈说,其人固执、好强,性格冷硬,作风强悍,理性远大于感性,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

呵!与我初期植入的温柔印象大相径庭嘛!

后来与她相处日久,慢慢了解了她,才知同事的印象半是真章,半是误解。

身为女人,她的确活得粗糙。不喜打扮,与彩妆绝缘,长发留了多年,不烫不染,永远一把扎在脑后。穿的衣服虽然是牌子货,但因为款式不求新,颜色不出挑,且不讲究搭配,给人感觉就像地摊货。也的确是工作狂,多年来开足马力在事业上狂奔,被当做享受的,除了书就是咖啡。也没什么朋友,因为在工作与家庭之外,已分不出精力来交朋友。

她的生活虽然乏善可陈,精神世界却丰富。这个世界,是她多年的阅读经验筑就。她以各种派系的作家滋养着自己的灵魂,如一根定海神针,丝毫不为外界的繁嚣所诱惑。

她只比我大一岁,但多年的企业打理下来,有过辉煌时期,也有过破产经历,其阅历远非我能比肩。在她身上,有着让我望而生畏的坚硬内核,也有着让我忍不住想去亲近的思想土壤。

那个时候,我常在杂志上发表些文章,却从不对她和同事提及。有时写了书评,也发在自己的博客上。然后有一天,我搭她的便车回家,途中聊起某本书,她忽然说到了我在博客里写过的一些内容。见我诧异,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唉,说起来很难为情,我一直在偷偷看你的博客,没想到今天穿了帮。

她说,她也是无意中才发现我的博客的,从某些人的链接中一路点下去,忽然看到了与自己有关的内容,才知道那是我的小世界。而她,也是在那个博客中才全面地了解了我这个喜欢藏起来的人。她说看到我,总想起少女时代的自己,因为某些相同的特质,她对我惺惺相惜。

当羽毛遇上金戈

出于处女座人的龟毛性格,我最后关闭了那个博客,重新注册了新的,没让她知道。但自此后,和她之间,仿佛又多了些老板与下属之外的亲切。

我是个任性的人,工作或生活上一遇挫折,直觉就想逃避。我的逃避方式是辞职,基本上每两年递交一次辞职申请。她从不正面回应,她总是先给我放假,通常是一星期,让我去休息,调整状态。若一星期后仍未改变心意,则给我放长假,通常是一个月,让我有这个条件安排做长途旅行。不得不说,这招很管用,基本上一个月过后,弹尽粮绝地回来,上班也就势在必行。

她最长放过我四个月的假。尽管我已经信誓旦旦说不会再复职,她依旧坚持不招继任,只是夜夜加班,自己把我的工作兼着。然后四个月后的某一天,她提着瓶红酒,带着一盒新买的红酒杯,杀上我家。一番推杯换盏、推心置腹之后,我再度走上工作之路。

小性子使过之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讪讪地问怎样才能报答她,她笑着答:给我烧一盘红烧鸡爪吧。

呵,补充一下,女老板不喜打扮却好吃,最喜欢吃我烧的红烧鸡爪。

同老板做朋友,怎么可能

有过异乡打拼经历的人都知道搬家之苦,而我因为攒书成疾,搬家便成了头等烦恼事。我曾以搬家之苦为由,向女老板提出过两次辞职请求。然后有一天,她开始动员我买房。彼时,我身上只有一万五千块的积蓄。而我所居住的城市,即便是二手老公寓,房价也高达七八千一平方米。她说没关系,首付款我借给你,月供你自己还,年限交长一点,每月房贷权当是月租,若干年后,总算有个安身立命的窝。

见我心有所动,她立即开始着手选房源,并不辞辛苦,让她老公开着车一家家带我去看。终于敲定一套房子,交定金那晚,我发短信给她,告诉她我有多欢喜。她回复:这是我几年来的心愿,一直想帮你买个窝。为此,她借出了一笔不小的款项,我提出给她打欠条,她发怒:开什么玩笑!需要打欠条我就不借给你了。

其实我大概也清楚她的家底。她从事的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高,利润却低,这些年有赖于她在房产上独到的投资眼光,才积累了些家底,但她手上现款并不多,能借我这笔钱,已是极大的人情。

我搬家那天,她买来一套双立人的刀具送我,恭喜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我半开玩笑地问她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她正色说,我把你当朋友。

我把这话说给身边的朋友听,她们都笑:怎么可能!跟老板做朋友,你省省吧!对你好还不是因为你有利用价值。

我思前想后,觉得可能是如此。所以把她的青眼抛在脑后,依旧不咸不淡地维持着和她比员工近一点、比朋友远一点的关系。偶尔一起出差,住一个标间,睡相邻两张床。夜深人静之时,最宜谈心事,她有时也会絮絮叨叨说起她的生活,从叛逆的少女时代讲开去,说到她的爱情故事。她讲得兴致勃勃,我听得意味阑珊,勉强附和几句,便假装睡去。

我一直恪守着那条界限,即不可与老板做朋友。谁知道她今夜一时情不自禁吐露的心声,会不会成为他日她要防着你的雷区。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真的无人可倾诉。她之半生里,从没有过像普通少女一样与女伴同榻而眠讲心事的经历。而她心底,仍保留着这一角柔软,欲说与我分享,我却给出了拒绝的姿态。想起有一回我说要离开,她时年7岁的女儿偷偷在我的工作本子上画画,画的是一个卷发小女孩拉着一名短发女子的手,边上另有一长发女子在暗自垂泪。画的上方写一行小字:阿姨你不要走,你是妈妈唯一的好朋友。

看到的刹那,忍不住湿了眼睛。

风雨晦明后,依然是朋友

但是最后,我还是离开了她。漫漫人生路,总有太多的变数。

离开之前,我把向她借的房款一笔笔分期还上。还最后一笔的时候,她有点凄楚地笑说,怎么还没有还完?

她是一个在金钱上从不马虎的人,却对于我还了多少钱全无概念。直到我们真正像朋友一样相处之后,她才告诉我,借给我的那笔钱,她本来是不预备让我还的,因为她始终记得自己的誓愿,想帮我买个窝。但因为我的拧巴性格,生生把一桩美事弄走了味。

工作10年后,我和她之间,终于脱离了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行走在自己的生活里,却总会不自觉地惦念她。

某年我家中生变故,她曾提出让我们一大家子去她新买的别墅暂住。我生病住院,她二话不说,往我卡里打钱。我患耳疾需要安静环境,她将名下一套精装修房配齐家电让我去住,美其名曰让我帮她看房……

当摆正了自己的心态之后,才知道当初我对她的理解有多偏颇,我的态度,有多伤她的心。

好在所有纠结云淡风轻之后,我们还能做朋友。她要了我的地址,每有好书就寄给我看。过年的时候,我去她家串门,守着一壶英国红茶,我们聊文学、人生、梦想,不知不觉到夜深。

她也不再是我的老板,而是朋友和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