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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禁毒管理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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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充分肯定20*年全市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20*年,我市禁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禁毒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去年7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禁毒工作的情况汇报,调整充实了市禁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并在9月9日召开了全市禁毒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禁毒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都设立了禁毒工作办公室,明确了专门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也落实了禁毒工作专管员,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禁毒工作组织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为下步禁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尤其是去年全市在强化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海曙正在全区推广南门街道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置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街道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慈溪、余姚两市对吸毒人员较多的乡(镇)街道都配备了两名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戒毒康复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禁毒预防教育有了新进展。全市各级禁毒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青少年学生和吸毒高危人群的宣传力度,基本实现了预防宣传教育对各类重点人群的全覆盖。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制作下发了一批本土化的宣传教育资料,在全社会掀起了宣传、学习《禁毒法》的高潮。二是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充分利用社会基层组织、禁毒志愿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大大提高了《禁毒法》的社会知晓率。三是市禁毒办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在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去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成功举办了一台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的大型《禁毒法》宣传晚会,并对我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中涌现出来的30个先进单位、5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三)打击犯罪能力实现新提高。全市公安机关20*年共侦破涉毒刑事案件769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026名,分别比20*年上升了8%、7.8%;缴获海洛因4644.*克,比20*年上升2.45%,缴获冰毒1*15.71克、麻古13*31粒,合计约22600克,比20*年上升了102.33%。打击犯罪实绩名列全省第二。特别要指出的是,去年公安机关在奥运安保和抗击重大自然灾害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仍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充分体现了我市公安机关的良好作风和过硬能力。尤其在侦破大案要案方面,去年的成绩也很突出。20*年全市共破获特大案件62起,其中一案六人以上的团伙案件6起,同比增长100%。余姚市公安机关破获的“4.12”专案,从一条模糊线索入手,苦心经营两2个多月,辗转云南普洱、西双版纳、勐连以及缅甸等地,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4名,缴获麻古5.4公斤,被省公安厅评为精品案件并受到表彰;此外,鄞州破获的“3.18”特大贩毒案、海曙破获的“6.09”特大贩毒案、江北破获的“7.*”特大贩毒案都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这些案件的成功侦破,充分说明我市缉查大案要案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四)禁毒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0*年全市共查处5800余人次吸毒人员,其中滥用传统1739人次,滥用新型4*3人次,收戒率名列全省第一。我市已在海曙、鄞州、慈溪、余姚建成4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目前累计收治成瘾人员458名,成为扼制与压缩消费市场的有效手段。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禁吸戒毒工作也从试点开始到全面推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针对新型迅速蔓延的态势,公安机关联合文化、工商组织开展了为期三3个月的打击整治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获场所内涉毒案件20余起,停业整顿涉毒娱乐场所5家,查获吸食新型人员1000余名,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震慑了娱乐场所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禁种铲毒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连续六6年实现基本禁绝种植原植物工作目标。精麻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网上审批率保持100%,有效确保了精麻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另外,为改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条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奉化市就建造新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二、积极应对我市当前严峻的禁毒形势

总体上看,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尤其是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我市毒情形势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全社会的知毒拒毒意识明显增强,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初步扼制,禁毒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受国内外“毒潮”侵袭的影响,我市的毒情还是呈现出不断变化、快速扩张之势,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零包贩毒依然突出,团伙案件明显增多。20*年全市共破获一次缴获10克以下贩毒案件497起,占全年破案总数的64.62%;一次缴获的百克(粒)以上大宗贩毒案件62起,占全年破案总数的8.*%;特别是一案六人以上的团伙案件有6起,同比增长100%。

二是吸毒群体持续扩大,吸毒人员增幅居高不下。20*年全市在册吸毒人数比上年增加了4356名,增幅为31.25%,其中外地籍吸毒人员增加2894名,增幅为35.68%。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我市吸毒人员年平均增幅都在30%以上,从去年的数据看,我市吸毒人数快速增长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新型来势凶猛,社会危害日益突出。据统计,20*年全市共破获涉及新型犯罪案件331起,占案件总量的43.04%,比20*年上升51.14%,查获吸食新型人员4*7名,占查获总人数的70%,同比上升69.72%,缴获新型数量占缴获总量的82.1%。

我市团伙案件依然高发、吸毒人员持续增多、新型快速蔓延的态势充分说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历史任务。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对外开放城市,更容易受国内外毒潮的侵袭。我市至今没有发现本地制毒案件、20*年查处的涉毒犯罪嫌疑人中外地籍人员占了76.02%。各方面的情况表明,我市已成为重灾区外流贩毒的首选目标,地下市场的发展要比我们预测的速度更快、规模更大。

面对以上毒情形势,从我们自身来看,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在认识的高度、工作的力度上明显不适应禁毒斗争的新任务。在认识方面,仍有个别地方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在工作方面,少数地方对省、市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甚至出现个别地方因没有贯彻落实去年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而被省禁毒委定为2009年问题市级督导整治单位;还有个别地方至今没有按全省统一部署建立独立的实体化的禁毒队伍或办事机构。直接危害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的日益泛滥,腐化人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从吸毒造成的经济损失看,去年我市缴获的各类数量折合人民币约3000多万元,我认为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大家知道违法犯罪是隐性的,被我们查获的只是一小部分,隐蔽的消费市场造成的经济损失远不止这个数。从吸毒带来的危害看,不少吸毒人员在吸食后,意识和自控能力失常,往往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尤其让人痛心的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仍在扩大。去年我市查获18岁以下青少年吸食的有54人,其中有10人第一次吸毒是在校期间。

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市禁毒委今年要围绕贯彻落实去年市“9.9”会议和市政府“40”号文件精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市的部署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其中关于市、县(市)区)两级禁毒办配备专职副主任的问题,市里正在酝酿、考虑,希望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抓紧配备到位。确保我市禁毒工作扎实开展。

三、努力实现我市禁毒工作的新跨越

2009年,全市禁毒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对禁毒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依法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禁毒工作,努力实现“宣传更广泛、打击更高效、戒毒更规范、机制更完善、管理更到位”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预防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害。要紧紧抓住宣传教育这一根本预防措施,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区域高危人群禁毒宣传教育责任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禁毒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使广大在校学生从小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意识。今年要在职业教育学校中开展“争创市级示范学校”活动,推动预防专题教育的全面实施。二是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禁毒教育模式,不断深化“不让进我家”活动。三是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行动”的部署,大力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热心从事禁毒教育和帮教工作的生力军。四是公检法司、宣传、交通、城建、文广、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车站、码头、广场、休闲场所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经常化禁毒宣传教育。五是公安、文广、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娱乐场所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定期开展禁毒教育培训,提高自律意识。六是司法行政、公安、卫生、民政部门要在监狱、劳教所、戒毒所、拘留所等高危人群集中的特殊场所,开展针对防治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活动。

(二)加强缉毒侦查破案,切实增强严厉打击犯罪的震慑力。要加强经常性的毒情形势分析预警,积极开展阶段性、区域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毫不放松地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端毒窝、断通道,始终保持对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一是要实行全警参与,进一步明确公安禁毒、边防、铁路、海关、机场、高速交警、交通公安等相关警种禁毒职能,完善协作机制,提高全警整体合力。二是要以“堵源截流”为重点,树立主动“打出去”的侦查理念,积极开展区域性贩毒犯罪集中打击活动,加强与云南、贵州、重庆、安徽、湖南、广东等外流贩毒对我市冲击较大地区的缉毒协作交流,确保堵源截流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要牢固树立情报主导意识,建立完善情报交流和应用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区以及其他系统情报的交流与协作,不断规范情报的流转、应用、考核机制。加强车站、码头、机场、港口、文化娱乐场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易涉毒阵地的控制,尽可能延伸情报信息触角,实现对犯罪的主动进攻。

(三)加强禁吸戒毒工作,有效提高吸毒人员管控水平。各地要积极根据《禁毒法》的要求,积极构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三3个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实现对吸毒人员管控无缝衔接,有效提高全程管控一体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治疗、挽救吸毒人员。一是要规范和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总结经验,完善社区戒毒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本市籍的社区戒毒人员要切实管理起来,外地籍的要搞好协作衔接,确保我市社区戒毒的规范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二是要加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积极研究外来、流动吸毒人员的有效管理办法,通过反复排摸、网上缉控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大对吸毒人员发现、管控和收戒力度,减少漏管失控,吸毒人员在控率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三是要继续加大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推进力度,抓紧落实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和服药点的建设,确保全市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人数和维持率有大幅度的提升。

(四)加强监管与规范服务,及时消除各类涉毒违法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从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上加大核查、监管力度。发现制贩毒案件后,要一查到底,查清易制毒化学品来源与去向,坚决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一是要提高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的管控水平。各级安监、药监、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监管机制,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建设,继续抓好企业等级化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防漏管失控。二是要加强易涉毒场所管理。进一步发挥文化、工商、公安、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健全易涉毒娱乐场所经常性管理机制。文化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等相关单位,逐步推行歌舞娱乐场所等级化管理。针对当前吸毒违法犯罪活动向宾馆、私人会所等场所转移的实际,公检法、文化、工商等部门要研究出台执法标准和相应对策,加大管控力度。三是要抓好禁种铲毒工作。林业、农业、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禁种责任到人。要周密组织实施好“天目-09”铲毒行动,巩固基本禁绝的工作目标,努力实现“零种植”目标。

(五)加强机制与保障建设,依法推进禁毒工作健康发展。依法建立禁毒工作组织领导体制、运行保障机制,是贯彻落实《禁毒法》的重中之重。各级禁毒委及办公室要以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契机,切实解决长期制约禁毒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禁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要依法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禁毒的责任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禁毒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严格落实禁毒工作组织、力量和经费保障。建议各级人大今年开展一次1次《禁毒法》实施一1周年执法检查,以促进各地、各职能部门切实解决制约禁毒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要积极推进禁毒专业机构建设。要加大禁毒队伍专业化建设力度,不断充实市、县(市)区)禁毒支队和禁毒大队警力,充分发挥好公安机关在禁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是要加大禁毒工作考评力度。完善《宁波市问题重点整治考核评估标准》,切实发挥考核对各地、各单位禁毒工作的督促、引导作用,开展经常性的重点工作督导和突出问题问责,确保全市禁毒工作有力推进。这里我也强调一下,今后不管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哪个单位,一旦发现涉毒人员,都要进行通报和问责。四是要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和奉化市,要加强配合,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所早日开工建设。五是要加强禁毒专业队伍自身建设。建立适应性培训机制,使每个从事禁毒工作的人员都能胜任岗位要求,做到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我市禁毒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