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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城镇化将成为中国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市场发展的不健全和社会发展的滞后决定了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政府的参与和引导。与旧型城镇化不同,新型城镇化主要体现在推动空间、经济、社会结构变化过程的发展目标、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方式和发展路径的创新上。政府是城镇化政策的制定者,是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也是市场良好运行环境的维护者,在城镇化转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新型城镇化中政府治理转型需要从转变理念、转变模式、转变方式、转变职能四个方面着手,实现由“发展”向“服务”、“一元”向“多元”、“主导”向“引导”、“全能”向“有限”的转型。
【关键词】政府治理新型城镇化转型
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的今天,新型城镇化必将助力中国未来的发展。中国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同时还需要更多的市民,特别是亿万农民的参与和各级政府的有效服务管理。各级政府不仅要各司其职,做好份内之事,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参与到国家的建设中来。
本文所研究的重点是中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从现实意义来说,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就是新型城镇化,也是中国如何能找到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突破口。在以往的发展中,各级地方政府大都是按部就班的执行上级长官的命令,自身方面对此并没有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就不能解决中国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本文试图研究政府职能和地方政府的应然权限,以期为地方政府决策和规划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一、政府在新型城镇化中的问题
(一)不对称的治理与服务
在新型城镇化实施之前,各级政府只注重对于各项事务的“统治”或者说“管理”上,完全忽视了其自身的“服务”职能。这就造成了许多问题:例如,地方政府中的工作人员整体服务态度较差,人员素质偏低,政令推行不畅。一些政府部门之间条块分割思想严重,政策落实难度大,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尤其是一些直接涉及服务于公众的办事机关,如税务、工商等,由于实行垂直管理而难以由地方性政策和法规进行约束。
尽管新型城镇化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行政审批等权力正在逐步地改革,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践中的问题仍然是层出不穷。行政审批事项缺乏科学的标准,较强的人为因素对于审批过程的影响仍然不容乐观。
(二)城镇发展的不合理性
1.一些欠发达地区政府机关不切实际,进行所谓的国际化城市、工业园区、宜居城的规划建设,大面积的土地开发造成对耕地资源的占用。
2.地方乱上形象工程,如非必要的政府性的楼堂馆所无规划建设。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住房等项目的数量很少。虽然很多政府已经察觉到楼群设施以及梅花工程与城市的整体发展部协调,也进行解决,但是收效甚微。
3.城市的发展建设在不断的建设和拆迁中形成了恶性循环。在城镇建设中没有合理的规划就造成了人力和自然资源的浪费。其后果是中国的城镇效率和效益极其低下,地方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急转直下。
(三)疏于社会管理
在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中国各级政府通常只注重经济管理方面的职能。大多数政府并未意识到其自身天然拥有的社会服务等其他职能,因此逐渐暴露了一些潜在的社会问题。
其中包括:忽视流动人口的管理、忽视不同阶层的管理、忽视了城镇的综合管理。
(四)资源利用率低下
由于在传统城镇化中,各级政府通常未做相关规划研究,只是单纯地追求治理范围内高速的国内生产总值,唯 GDP 论英雄。在城镇化建设中,未能合理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生态资源等要素的内在关系。这样不仅不能发展区域经济,更与中央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相去甚远,随之而来的是单位资源利用效益低,能源损耗和城市到处被污染等一系列后果,这些都是生态环境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
(一)职能定位问题
1.服务型政府的内涵。服务型政府就是指满足全社会的需求,并且为之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以公众本位为指导思想,要求社会各阶层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以实现公众诉求和全社会的共同福利为目标,努力破解社会公共难题,进而提供高效、公平、优质、廉洁的政府管理模式。
2.城镇化进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对于政府职能问题的讨论是现代政府的核心问题之一。这恰好为省级政府的服务目标和活动方向提供了参考和解释。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国能否解决好省级政府的定位问题,就是关系到其在未来发展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的重大问题。通过分析研究“改革政府理论”、“企业型政府”、“公共选择理论”发现,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省级政府既要兼具社会管理职能和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样就将省级政府的角色,合理定位为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策
1.要避免政府全面主导。政府的有限主导,就是要尊重市场规律。改变过去单一的政府职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任何由政府全面主导和所谓的无政府主义,都是值得警惕的。
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真正需要政府主导的质量,更需要政府该放手时就放手的果敢与智慧,使中国政府成为真正的服务型政府。这样,以 GDP 增长和政绩形象为导向的政府行为才能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被淘汰。
2.形成发展的有机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事先严格的规划要被放到最突出的战略高度上,这不仅体现了各级政府引导城镇合理建设,更是其自身发展应必备的一项重要职能和基本要求。因此,政府在主导顶层设计时要兼顾规划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等各个方面。
这里所说的有机体,是包括指规划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突出地方特色,遵循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并要将规划的长期规划与阶段规划相结合,既不能一味求快求大,也不能急功近利,放弃长远发展的动力。另外,政府在制定规划的时候要考虑周到,不仅要考虑到生态环境容量,更要考虑到土体实际使用率、流转等诸多问题,并且要配有合理的空间分布和有效的支撑系统,使之成为一套体系。
3.增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实力。为了实现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地发展,就要以地区经济为支撑。城镇企业在地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是,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需要靠企业;另外,企业能够吸纳剩余劳动力并调整其结构,既能促进消费又解决和避免因就业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又促进了区域内经济的良好增长,实现社会效益的合理化。因此,省级政府必须重视所在区域内企业,并使其产生促进经济发展效益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更要全力为企业减负,保障企业发展所需的必要的良性土壤和公平的竞争环境。
4.加强素质文化教育。政府要确保城镇居民充分行使民利,政府监管的配套事宜要及时作出反应,做到建管并重。还要加强对于城镇新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例如可以加强教育使城镇居民建立起法制意识和现代的吸一些新的观念。并且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农民对于新居住环境、新工作情况的不适应感,注意交流的方式方法和实际效果,使农民在满足与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实现人的素质的提高,真正做到人的城镇化,这个城镇化不简单的流于形式上的满足。
四、结束语
在新的国家发展观的引导下,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并不是简单的以发展经济为目标,而是融入了较多的本土元素和内涵,使城镇居民都能真正享受有尊严的城市新生活。在推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更多实惠将会惠及中国广大农村人民,国家发展将会逐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真正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新型城镇化呼唤着政府职能新的定位和转变。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离不开政府,政府的职能定位和转变也是能否实现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因素。
因此,研究其职能定位和转变对促进新型城镇化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对政府的职能定位的研究以及如何在新型城镇化实践中应用相关理论都是建设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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