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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在《史记》中的一处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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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司马迁的《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先河,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指出:“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在《史记・吴太伯世家》中记载:“吴王夫差十四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七月辛丑,吴王与晋定公争长。吴王说:‘于周室,我为长。’晋定公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怒,将伐吴,乃长晋定公。”

笔者在阅读太史公的《史记》时,却发现司马迁在对这同一件历史事件的记录是有一些不同的。如司马迁在《史记》的其他传记中对相同的事件还有四条不同的记载:

(1)《史记・秦本纪》“秦悼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吴强,陵中国。”

(2)《史记・晋世家》“晋定公三十年,定公与吴王夫差会黄池,争长,赵鞅时从,卒长吴。”

(3)《史记・赵世家》“晋定公三十年,定公与吴王夫差争长于黄池,赵简子(赵鞅)从晋定公。卒长吴。”

(4)《史记・伍子胥列传》“吴王夫差十四年,因北大会诸侯于黄池,以令周室。”

对“吴晋争长”这同一历史事件的记录,司马迁在《史记》上的记录,有四种记录是相同的,一种记录是不同的。但到底在“吴晋争长”这一历史事件中,是“吴国”争长成功呢,还是“晋国”争长成功呢?

司马迁在《史记》的记录中:记载“吴国”争长成功的记录有四条,分别是:(1)《史记・秦本纪》,(2)《史记・晋世家》,(3)《史记・赵世家》,(4)《史记・伍子胥列传》;记载“晋国”争长成功的记录只有一条:《史记・吴太伯世家》。

那么,到底应该是哪一国争长成功呢?

《史记・吴太伯世家》和《史记・伍子胥列传》是记载吴国本国的人物和事情的,为避嫌,可以暂时不算。那么,还有三条记录:(1)《史记・秦本纪》,(2)《史记・晋世家》,(3)《史记・赵世家》。其中《史记・晋世家》是记载晋国本国发展的,是为了避嫌,也暂时可以不算。这样,记载“吴国”争长成功的还有两条记录:《史记・秦本纪》和《史记・赵世家》。这两个国家和晋国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赵国是从晋国分出来的,这一条也暂时不算,剩下就是《史记・秦本纪》了。应该说,秦国与吴国、晋国没有任何的从属关系,这一条记录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最有说服力的。这一条记录是“吴国”争长成功。

其实,也用不着避嫌,司马迁在《史记》中是秉笔直书的。“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就是班固对司马迁的评价。司马迁也没有为任何国家虚夸,在《史记・晋世家》和《史记・赵世家》里记载的都是“吴国”争长成功,只是在《史记・吴太伯世家》里记载的是“晋国”争长成功。依据这两条记录,也可以判定:司马迁没有为任何国家避讳。

在以上的五条记录中,除了《史记・吴太伯世家》里记载的是“晋国”争长成功,其他的四条记录记载的都是“吴国”争长成功。由这五条记录和司马迁在《史记》中秉笔直书的品德,我们完全可以判定:在“吴晋争长”这一历史事件中,争长成功的应该是“吴国”。

所以,笔者认为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吴晋争长”这一历史事件的记录,在《史记・吴太伯世家》中是一处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