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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反正说是要尽快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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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只收了3000家KTV的版权费。20lO年,我们开会定指标定的是要收3.8个亿

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而言,1月25日是个重大的日子。这一天,音集协第二次权利人大会通过了《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根据方案,1.2亿元的版权使用费将下发分配。

正是这个分配方案,给音集协带来了铺天盖地的质疑。

从分配比例上看,方案确有出人意料之处:扣除税费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8%后,50%用来支付成本(其中音集协提取23%,运营公司天合拿去27%)。剩下的50%才用来支付给音乐权利人。

不少评论认为,抽取半数费用作为管理成本,如此比例,甚至比民间讨债公司收得还高。拿走27%版权费用的天台公司,则因为其最大股东是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系文化部的直属局级事业单位,其特殊身份也同样引发质疑。

音集协提取23%的管理费用,有何依据?按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计算,23%高达2760万元,音集协有多少工作人员?又做了哪些工作?

就这些疑问,本刊记者、专访了音集协副总干事、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

不是协会拿走23%

《望东方周刊》:具体分配方案是怎样的?

吕文举:累计收了1.7个亿,可供分配的是1.2亿。2007年,我们从各地KTV收上来626万元版权费,这个数字到2008年度变为4678万元,再到2009年,1月到9月,收了6778万元。我们现在的分配是分到2009年9月底。之后的收入要对好账后再进行分配。

1.2亿怎么分,首先要扣除营业及附加税,这大约是5.5个点,还要扣除文化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8%的费用,剩下的才能进行分配。具体是23%给参与投资的音乐权利人,27%给天合公司。这就占去了一半。所有音乐权利人,只能先分另一半。

《望东方周刊》:之前的报道说是协会要拿走23%?

吕文举:这是角度问题。实际上是参与投资的音乐权利人拿走23%,不是协会拿走23%。

《望东方周刊》:参与投资的音乐权利人,这个概念怎么理解?

吕文举:协会成立的时候没钱。但是,协会运作又确实需要钱。我们这个社团维护的是私权,国家不会给一分钱。于是我们找音乐权利人,想从他们那儿筹钱。另外,任何集体管理组织,要想获得运行资质,都必须管理本行业61%以上版权。这是一个国际惯例,否则你就没有代表性,没有运作下去的资格。所以,我们一定要拉音乐权利人加入协会。要是权利人都不来,协会就歇了。于是我们拼命游说,“到这儿来吧,这儿是权利人的娘家”,权利人在协会的平台上凝聚起来,改变过去的弱势,取得平等协商的地位,自己的事自筹自支自己干。

从协会筹建时起,我们一直和音乐权利人沟通、协调。说实话,谁愿意做这件事,谁又愿意和我们合作!这个过程很痛苦。音乐权利人和我们说,在中国,你要想解决卡拉OK正版化的问题,简直是痴人说梦。不过我们还真是动员到了大部分音乐权利人。他们愿意把权利交由我们去管理,不为过去,不为现在,为了未来干。截至2009年12月31日,这些权利人总计投进去3.6个亿。

现在协会的工作,包括去向KTV维权,都是自己干的。这个钱哪来,都是音乐权利人凑份子。但是,人家投钱给你,一定会有条件,绝对不能白干。于是权利人开会,初算了一下,就有了这么一个约定,要把未来版权收益的一半作为成本,逐年回收。

《望东方周刊》:那么,协会到底拿了多少钱?

吕文举:协会秘书处10个人左右,每月30万,累计720万,是由音乐权利人垫付的,都不是活雷锋,都要养家糊口。

天合公司也很难

《望东方周刊》:23%这个比例,会不会在全部投资回收完成后下降?

吕文举:收回投资之前,这个比例会一直维持。收回之后,这个比例会变成什么祥,得由权利人开会来定。我觉得,收回成本之后,权利人也不会说就一分钱不要了。你还得让人家赚点钱吧,人家花了3.6亿,你只让他们收回成本,一分钱没赚的话,当初他们还不如拿钱去炒楼呢!

《望东方周刊》:找到这些音乐权利人筹钱很难吗?

吕文举:太难了。钱花起来像流水一样。除了协会日常开支,还有大量的钱要花:曲库建设、维权、宣传、许可、铺设网点……中国这么大,这是一笔天文数字呀。

在中国做正版,根本不是那么容易。不是你跑去和KTV讲,按照法律规定,集体管理组织有收费的权利,然后给他看收费依据,他们就会排着队、争先恐后来交钱。这不可能。我今天晚上让你去夜总会,你明天晚上之前要是能给我拿回来100块钱,我就算服你了。不把你灌醉,或者打你一顿,就算幸运。

坦率地讲,这件事情谁都没做过,对于能不能做好,谁都没底。我接触到的音乐权利人和我说,过去几十年,他们的权利一直受到损害,也不知道因此损失了几十亿还是几百亿,反正KTV都在白用他们的东西。像中国唱片公司,我接触他们的时候,工资都困难,对我说:你还让我投资?几十年的钱都收不上来,我还投?我有病呀!

《望东方周刊》:版权费也不好收?

吕文举:版权费由天合公司去收。真的很难。天合公司要负责搞公关,搞市场推广。其实就是上门去,找到KTV,拿一小册子和他们说,你们用了协会权利人版权,你们得缴费。人家看你一眼说,没空,等着吧。于是等到后半夜三点。KTV下班了,天合的人再去和他们讲……这个KTV要是再不配合,天合就只能报给协会了,协会再组织人去维权,去拔钉子户。

单单拔这些钉子户,去年协会就打了1000起官司。官司其实都能打赢,可是,雇律师要给律师费,去法院要给立案费,你算算这要多大的成本。官司打赢,还有执行的难题。真有KTV耍赖,就是不给你钱,地方法院如不执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买菜得花钱,买调味品也得花钱

《望东方周刊》:天合公司因此要拿走27%?

吕文举:选定天合既节约了权利人开支,又多了份支持,对于天合拿走27%,音乐权利人是很服气的。天合很难做,起早贪黑,看脸色,挨骂,被打,甚至挨刀子;还要协调地方的文化、版权、公安很多关系,都是求人的事,都很难办。这27个点,大家不觉得有问题,打工拿钱嘛。没天合这么拼死拼活地干,音乐权利人―分钱也拿不到。

天合去年花了4000多万,再加上200/年、2008年的支出,你算算是多少钱?现在他只拿走27%,连持平都做不到。我们现在只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以及部分计划单列市铺开网点,下一步还要在地级市铺开。天合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在地级市铺开的话,每个月成本就

要520万。

《望东方周刊》:也就是说,未来协会的工作会更繁重?

吕文举:覆盖面一定要继续扩大。否则那些已经交费的KTV会问,凭什么就我们交,他们不交,老子以后也不交了。前几天开会我们还讨论这个事。会上我们想了一些办法,比如和各个地市的律师事务所合作,但是不给他们开工资,让律师去给我们收,收上来以后给他们提成。收不上来,要打官司,也让律师先垫着,等官司打赢,律师从收上来的钱里提成。

我不知道中国有多少家KTV,有说10万的,有说8万的,我估算5万家靠谱些。我们现在只收了3000家KTV的版权费。2010年,我们开会定指标定的是要收3.8个亿。我估计这会比较难,但完成3个亿还是有可能的,因为市场空间大。

《望东方周刊》:此起三年前,现在的工作更容易还是更难了?

吕文举:大型、连锁的KTV,工作做起来不难。我们之前做的3000家,多数就是这一类。像钱柜,你跟他一谈,他立马就交。因为像好乐迪、钱柜这样的KTV,在台湾他们都交。就像你炒菜,买菜得花钱,买调味品也得花钱。还有,相比台湾的KTV版权费,大陆多便宜啊。像钱柜,排队的人多到什么程度?他们一个小时收180,我们一个小时才收4块钱,钱柜和我们讲,一次陛干脆交三年。

麻烦的是小KTV,他们认为交多了,承担不起。我告诉你,这是正常的市场优胜劣汰,这个问题我们解决不了。有没有我们都一样,他该活的还活,该倒的还是倒。这个行业每年都有10%的KTV要被淘汰掉,要关门,每年也有15%的KTV新开张。

其实没有必要公开

《望东方周刊》:剩下的50%怎么分配?

吕文举:这两天大家(音乐权利人)正在协调,讨论具体怎么分,反正说是要尽快分完。有人说,要关起门来打一仗,人脑袋打成狗脑袋,才能分好。实际上没那么严重,一共才112家权利人,大的也就10家左右。都是干这行的,谁是什么样子的,谁不清楚呀。不过,这是音乐权利人内部的事情,和外人无关。

《望东方周刊》:有没有具体一些的参照标准?

吕文举:现在权利人比较认同这么几个参照体系:一是版权的比重,我有多少首歌曲,你有多少首,他有多少首,按照数量来比较,第二个是各类排行榜,音乐台、广播台的排行榜,本周周杰伦,下周王菲,排行前边的占的权重就大,第三个是点击率,现在大的KTV,像钱柜,会给我们提供所有歌曲的点击次数。

《望东方周刊》:等于说这50%和歌手无关?

吕文举:你如果只是歌手,不是词曲作者,那你的演唱行为是职务行为。―般情况下,你演唱的歌曲,权利归公司,版权归公司。除非你和唱片公司谈好了,演唱的时候不要钱,等版权费回来了,你再拿。这种状况很少。

《望东方周刊》:你怎么看待舆论对你们的质疑?

吕文举:这个不奇怪。现在大家习惯性地认为,音集协和政府沾些边,要收钱,就得公开。其实是没有必要公开的。协会―个月的管理费也就30万。

我今天晚上让你去夜总会,你明天晚上之前要是能给我拿回来100块钱,我就算服你了。不把你灌醉,或者打你一顿,就算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