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县级监管办依法履职的难点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县级监管办依法履职的难点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银监会在县(市)设立监管办事处,对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加强县域金融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县级监管依法履职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新问题、新情况与新矛盾,影响和制约着金融监管效能的发挥。

难 点

当前,处在最基层的县级监管机构,由于创建伊始,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行政执法力度显得较为薄弱,监管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为“七多七少”:发文强调的多,深入检查的少;局部抽查的多,全面检查的少;发现的问题多,真正查处的少;责令整改的多,经济处罚的少;处理单位的多,处理责任人的少;批评教育的多,重拳整治的少;外部干预的多,主动配合的少。“七多七少”造成同一问题多次检查,多次出现,或者紧一时好一时,风头一过,“毛病”又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效果。

成 因

县级监管机构履职定位存在缺陷。上级规定了县(市)监管办的主要职责,但对监管办的职责界定多没有科学设限、合理授权,难以调动基层监管办的工作积极性。

部分法律法规及规章存在漏洞。目前的金融法律法规形成于不同的时期,少数与新形势、新业务的发展要求相脱节。法律基础不规范,使金融监管工作无所适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争议。

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孤身难撑。监管办除了按规定对监管对象履职外,对于不在履职权责范围内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活动却无能为力。如,农村“两会”非法开办事实上的存、贷款业务,辖内社会乱集资现象较为普遍,企业改制过程中逃废银行债务和赖债不还现象时有发生,但监管办权限所制,难以干预。

执法力量薄弱,存有畏难情绪。县级监管办责任大、任务重、工作头绪多,监管人员一人数任,分身乏术。另外,县级监管办监管“点少面窄”,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在作出处置决定以及执行过程中,又往往会遇到人情关系的干扰以及地方行政的干预,导致执法“打折扣”。

建 议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上级银监会(局)要对不适宜、不利于金融监管的条款规定及时修改完善,使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与监管需要。

其次,要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增加人员及设备,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活动的再监督,确保从严执法,依法行政。

再次,尽力改变基层监管办“单兵作战”的局面。上级银监局(分局)可不定期组织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统一处罚标准,统一进行处置。这样既可防止重复检查、宽严不一,也有助于避免人情关系和其他非正常因素的干扰,树立县级监管办的权威。

最后,应明确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治理措施。对于县域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如何界定,如何清理,如何处罚,应予以明确,或者直接授权县监管办查处,以利于及时打击不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