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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伤害高发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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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中心副研究员刘伟一直在关注中国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在他看来,儿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儿童最主要的死亡和致残原因。

“现代儿童死亡率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传染性疾病不再是儿童和青少年的主要死亡原因,意外伤害已上升成为全球14岁以下儿童的首要死因。” 刘伟说, “每年全球范围内有近100万儿童死于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跌落等各种类型的意外伤害。”

每年20万意外死亡

中国每年有超过20万0~14岁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每三位死亡的儿童中就有一位是意外伤害所导致,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是美国的2.5倍、韩国的1.5倍。

不断见诸报端的儿童意外伤害的新闻,成了儿童人身事故高发的最好注脚:母亲在哺乳时因疲劳睡着,结果孩子口鼻被、被子等物堵住了却无力躲开,造成窒息死亡;奶奶在阳台上抱着6个月婴孩,因无力控制在怀里窜动的婴儿,孩子从3层楼摔下,造成双大腿骨骨折;年幼的孩子在家中熟睡,父亲买好报纸回到家中,却不见孩子踪影,往窗外一望,孩子小小的躯体躺在楼下一片血泊之中……

这些仅仅是中国儿童意外伤害的缩影。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公布的数据,中国每年有超过20万的0~14岁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每三位死亡的儿童中就有一位是意外伤害所导致,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是美国的2.5倍、韩国的1.5倍。

所谓“儿童意外伤害”,是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对儿童健康和生命造成的损害,它包括窒息、溺水、车祸、中毒、烧伤、烫伤等。儿童意外伤害,已成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经济、医疗和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据分析,我国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中毒、车祸及跌落。其中意外窒息和溺水死亡占我国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的一半以上。意外窒息死亡主要发生在婴儿,尤其是3个月以下小婴儿,以寒冷冬季为高发季节。溺水是我国1~4岁儿童死亡的第一位死因,占同年龄段儿童意外伤亡的一半。

中国儿童发展中心副研究员刘伟指出,意外伤害已成为导致儿童死亡的“罪魁祸首”。儿童天性好动,好奇心强,注意力容易分散的天性,成为其遭受意外伤害的最重要原因。

儿童意外高发之忧

中国自19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后,儿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独生子女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北京文学社长兼执行主编杨晓升在《只有一个孩子》中,描述了6个因为意外而失去孩子的家庭,从而引发了社会对遭受意外伤害家庭的关注。有媒体甚至认为,在这种意外高发的背景下,已经到了重新审视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

杨晓升认为,独生子和意外伤害事件高发之间有某种联系, “中国独生子女在许多家庭备受宠爱,曾被人称为“小皇帝”,“这是一对矛盾。越是宠爱,孩子的生存能力就越低。”

随后,杨晓升做了解释:比如孩子上学,家长不放心,甚至开车送孩子、但这样一来孩子连怎么坐公共汽车都不会,依赖感越来越强;家长放手让孩子自己上学,安全隐患又多,万一出事怎么办?想从小接受生存锻炼,风险太大;不从小接受生存锻炼,长大了生存能力偏低更容易出事。

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调研的北京大学教授穆光宗在偶然的机会,发现中国存在众多的独生子女天亡家庭,这些家庭的孩子都是由于意外事件而夭亡。

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后,他发表了著名的《独生子女家庭风险论》,提出“独生子女家庭实际上就是高风险家庭”这一观点。

“实行这么多年计划生育,这种风险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大量高风险的家庭必定会造成一个高风险的社会。”穆光宗认为。

从19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后,意外伤害成为独生子女家庭不能承受之痛。而儿童意外事件高发以及带来的连锁反应,已经成为政府亟须破解的问题。

破解意外事件高发难题

同样,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许多儿童的意外伤害和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儿童意外事件高发,如何破解?刘伟认为,美国的经验或许值得中国借鉴。

成立于1987年的“全美儿童安全组织”,是美国唯一一个专门致力于防范儿童意外伤害的全国性组织。该组织通过与政府机构、企业、基金会、协会等其他团体,利用多种媒体教育家长、法规制定者、教师、消防工作者、警察、运输工作者及其他关心儿童安全的人们,引起社会对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的关注,23年来,美国14岁以下的儿童意外伤害降低了37%。

以儿童安全法令和规范为例。美国lO年前只有一个州有“儿童骑自行车必须戴头盔”的法令,如今已有15个州和更多的社区要求儿童必须戴头盔骑自行车,这使美国儿童因骑自行车碰撞致死率降低了40%。1994年,美国消费者用品安全委员会颁布了强制性法令,要求一次性和新颖的打火机必须是儿童不易打火的。自条令颁布后,儿童玩打火机的比率降低了42%,由玩打火机引发的儿童死亡和伤害分别降低了31%和26%。

同样,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许多儿童的意外伤害和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比如,将儿童与室内及周围环境中的危险水源隔离,设置围栏,可预防孩子溺水;家里的药品、有毒物品、锐利物品,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可避免孩子误食中毒、切割致伤;严格保管零碎杂物,禁止孩子在奔跑或讲话时进食,以避免异物进入儿童气管导致窒息;孩子睡觉时衣被不盖过头部,不使用松软的枕头,可消除睡眠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家电的电源线不乱接乱拉,可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陪孩子上街时,家长言传身教,遵守交通规则,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科重症监护室主任王莹副教授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坦言,“不得不承认,在儿童意外伤害的宣传、预防和管理上,我国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她指出,在现阶段,我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可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和推动立法等多个方面进行。

“在现实中,电视、报纸、专家讲座、亲子活动等渠道和方式,都是提高父母和孩子们安全意识的极好的方式。父母和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伤害发生后的应变能力提高后,孩子意外事件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王莹副教授说。

同时,要建立健全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法规,借助法律的威力,消除和避免某些可能诱发意外伤害的因素。譬如,制定法规,要求在街道或已确知有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立醒目且儿童易懂的标识,要求机动车装置安全带或儿童安全座椅,限制车速,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规定生产厂家对玩具、家电、药品、食品等产品的设计兼顾安全性,可大幅降低儿童触电、误食中毒的概率。

中国儿童发展中心副研究员刘伟认为,目前,我国关于意外伤害的界定还不明确,医学界划分职能不清晰。为了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应建立“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安全家庭”的三位一体模式;广泛开展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公共卫生教育与安全教育;建立常规的事故记录和报告系统、建立儿童意外伤害监测机制,加强对意外伤害的分析和研究,及时提出干预建议;建立和完善儿童产品安全标准和安全检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建立健全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法规。

“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严密的儿童意外伤害的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而这一点在中国还无法做到。”刘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