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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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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描述了陕西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现状,分析了陕西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中存在的基金结构单一,缺乏母基金大平台;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财政资金退出渠道不畅,造成部分资金沉淀;法规制度不健全,造成实际操作困难等四个问题。提出了尽快设立和运作母基金,搭建产业发展大平台;鼓励设立企业重组基金,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市场化运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退出渠道,促进产业基金循环使用;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促进产业引导基金健康发展等五条对策建议。

【关键词】 陕西引导基金;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基金,目的在于通过搭建外部资金与本地产业发展的对接平台,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进驻,为本地的企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渠道,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团队,整合资源,推动企业重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实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地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陕西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财政出资设立的基金22支,总规模16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主要的14支在陕西省金控集团旗下运作,其中10支属于国家级创业投资基金,其余4支为省级创业投资基金。

1、14支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情况

陕西省14支创投基金有:循环经济搞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现代能源创业投资基金、航空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高端装备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3D打印创业投资基金、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基金、果业产业基金、畜牧业产业基金、中小企业基金、西科天使基金。14支创投基金的运作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支持实体经济,2015年参股基金所投资企业预计实现利润9.6亿元,新创造就业岗位5400多个,增加各类专利逾258个。二是带动新兴产业,通过建立循环经济、现代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专项创投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61家,完成上市5家,直接投资13.76亿元,驱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助推中小企业,吸引了一批投资专家、中介人士参与陕西早中期企业项目的培育挖掘,投资的初创期、早中期企业占比近60%,部分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冲刺阶段。

2、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企业情况

国家级创投基金投资已挂牌的新三板企业包括西安威盛电子仪器、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省内企业和1家省外企业。

国家级创投基金投资已递交挂牌上市材料的企业包括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公司、渭南沃泰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万德能源等8家省内企业和6家省外企业。

国家级创投基金投资的其他企业包括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财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省内企业和16家省外企业。

省级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包括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第五村果业发展有限公司、洛川美域高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苍山秦茶集团有限公司等省内4家企业。

省级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仅有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秦宝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省内2家企业。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的企业主要包括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延安延昌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洋长生酒业有限公司等12家省内企业。

西科天使基金投资的企业主要有西安中科汇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科华芯测控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微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省内34家企业和省外17家企业。

3、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作管理制度建设

在国家、省和基金管理机构层面都出台了产业发展基金运作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文件。

2015年11月12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终止和退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

2015年1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成立和运作母基金、基金管理、投资子基金的原则和要求、直接投资股权项目的要求、投资退出、监管奖惩等。

2015年,陕西金控集团制定了《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基金的募集与设立、基金管理、基金清算等。同年10月29日,陕西科技控股集团制定的《关于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涉及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组织机构、日常管理、子基金组建方案、初次论证、尽职调查、协议签订、派出代表、基金运行报告等。

二、陕西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

陕西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中存在着基金结构单一,缺乏母基金大平台;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财政资金退出渠道不畅,造成部分资金沉淀;法规制度不健全,造成实际操作困难等问题。

1、基金结构单一,缺乏母基金大平台

从目前运作的22支基金来看,大部分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处于项目的早、中期,缺乏企业重组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类型的基金。由于基金结构单一,主要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而对于实施企业重组,推动资源整合,企业集团化发展,提高陕西省产业竞争实力作用有限;22支基金类似于产业发展的子基金,规模较小、较分散,且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发展平台,难以吸引和撬动社会大资本进驻,助推陕西省产业结构的快速优化调整。

2、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

从陕西省产业发展基金监管的过程来看,涉及部门较多,但是主管部门不明确,部门之间职责边际不清,同时由于涉及监管的财政厅、发改委、科技厅、文化厅、旅游局等部门之间各自具有不同的利益和考虑,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各个部门出台了不同角度的政策指导,形成了“政出多门、指导不一”的问题。

3、财政资金退出渠道不畅,造成部分资金沉淀

目前已在新三板上市的西安威盛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政府股权迟迟未能退出,退出渠道不畅,造成资金的沉淀,不能很好地支持新的重点企业发展。

4、法规制度不健全,造成实际操作困难

目前,尽管陕西省出台了《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于产业发展基金的制度法规,但在全省层面上的产业发展基金制度建设还是粗线条的,缺乏发展“大基金”的思路,缺乏可操作性的运作办法,需要尽快出台《陕西省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陕西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陕西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尽快设立和运作母基金,搭建产业发展大平台

借鉴发达省份的先进经验,结合陕西省实际,建议省上尽快由省政府出资设立母基金―陕西省产业发展母基金或陕西股权投资基金,为外部资金提供与本地产业对接的平台。面向全国公开选择基金管理人(GP),到陕西省设立子基金,以让利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基金进驻。募集资金到达之后,母基金管理机构全部交给GP来进行管理操作,不干涉。子基金的募、投、管、退全权由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母基金管理机构只监督子基金投向,但不干预子基金具体投资业务和投资项目确定。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行业投资项目备选库,母基金管理机构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综合性、开放式项目信息平台,为参股子基金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等增值服务。

2、鼓励设立企业重组基金,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产业发展基金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企业改制重组的有效金融手段。陕西省积极鼓励投资机构设立企业重组子基金,充分发挥其“集合资金、专家理财、组合投资、市场运作”的优势,通过资本聚合功能,有效汇聚和科学组合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资金需求,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产业基金通过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运作,运用产融结合的模式,积极开展企业价值链重塑,推动产业横向扩张和纵向延伸,加快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完全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方向,通过资本杠杆平台开展市场化运作,帮助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

3、市场化运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产业发展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解决陕西生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通过母基金大平台,吸引社会大资本参与形成产业引导基金,通过放大效应(5至6倍),带动更大量的资金投到实体企业。参股的子基金对实体企业投资,采取股权投资的直接投资方式,不用支付利息,相应地帮助企业“去杠杆”,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通过企业资产重组、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去产能、去库存”,加快冶金、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步伐,提升产业技术、质量和品牌水平。通过产业引导基金的定向扶持功能,大力发展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工业机器人、无人驾驶飞机、精密机床设备等优势高端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口,加快在生产方式上向智能化、数字化、精细化转变。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大力发展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弥补陕西省产业发展短板。如此,发挥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三去、一降、一补”的作用,助推陕西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拓宽退出渠道,促进产业基金循环使用

产业发展基金是对于某一产业和企业的特定时期和阶段进行投资,而最终的目的是在企业发展成熟后实现退出,再进入到其他的新兴领域,这样才能真正提升产业发展基金资金的运作效率、发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所以,产业发展基金的退出机制对于产业发展基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尤为关键的环节。产业发展基金到期后需要从项目中退出,退出的途径包括IPO、股份回购、协议转让等途径。所以,陕西省应积极发展股份回购和协议转让等其它退出方式,拓宽产业发展基金股权退出渠道,促进产业发展基金良性循环使用。

5、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促进产业引导基金健康发展

产业引导基金的制度法规建设应该遵循的原则,一是要减少产业引导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和障碍,促进其健康合理发展;二是应保护产业引导基金发展过程中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各个利益相关方是指产业引导基金的资金所有者、管理者、被投资者和监管者等各个方面。陕西应尽快出台《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就母基金的来源、规模、筹资方式、运作模式,子基金征集、签约、注册、注资、让利、退出途径、监管、绩效考核等作出明确可量化操作的规定。

【参考文献】

[1]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陕西基金白皮书.

[2] 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2016年上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3] 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2015年度运行情况报告.

【作者简介】

柏笑寒,陕西西安人,河北农业大学文管学院助教,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研究.

郭普松,陕西户县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制度经济学和产业集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