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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是调整农村收益分配格局,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形式。本文结合河北省井陉县农业产业化的调研情况,对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提出建议。
一、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一定发展,但大部分县的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以井陉县为例,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于农业产业化关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方向性认识不足,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模糊,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经济的方向不明,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路子不清。习惯于传统的农业模式,跳不出就农业抓农业、就生产抓生产的圈子。对开发市场,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贮运等增值环节重视不够。
(二)小而散、弱而低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弱,辐射面小,带动能力弱,科技含量低,经营水平低。井陉县在探索标准化生产新路子的同时,初步形成了红小豆、中药材、脱毒甘薯、冷水鱼、奶牛、柴鸡等农业产业,涌现出金柱奶牛养殖场、南沟设施蔬菜等十大农业典型。但该县现有龙头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是,现代科技要素比较少,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上的技术含量普遍不高,对农产品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产品附加值低。由于缺少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名、特、优产品,导致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不强。
(三)企业布局不够合理。由于缺乏对全县优势资源及县城特色产业的科学论证,缺乏对市场前景的调研分析,企业结构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依然严重。由于每个企业没有“亮点”,缺乏“卖点”,形成产品结构雷同,低水平竞争比较突出,不仅限制了企业本身发展,也难以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和产品规模优势。目前该县现有龙头企业以养殖业居多,尤以养猪业比较突出,有的乡镇甚至多达几十个,而加工蔬菜、畜产品、干鲜果、粮食等农产品的企业却寥寥无几。
(四)利益机制不够健全。该县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尚未真正形成,基本上处于简单的市场买卖关系。虽然部分企业与农户签有订单,但双方履约率不高,彼此缺少诚信,掣肘扯皮,经常出现纠纷,裁决难度很大,从而导致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和农户之间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关系,难以形成抗御市场风险的合力。
(五)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必须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农业的产、加、销诸环节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同程度存在着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甚至出现部门利益私人化的现象,导致部门之间难以协调配合,甚至力量相互抵消,不能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六)产业基础不够牢固。受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农业产业基地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实现由产品到商品的稳步跨越,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差、商品率低、生产效益低。同时,造成企业加工成本高、附加值低、利润低的连锁反应,影响了企业收购乃至加工农产品的积极性。
二、思路与对策
目前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即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农业“三增”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强化优势产业开发,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为途径,积极实施“一化促两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笔者认为,为了实现上述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认真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用长远性、方向性的发展战略眼光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破小农经济思想束缚,跳出传统农业的思维制约,实现从单一生产过程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跨越;要克服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由“条块分割”、“行业制约”变为按市场需要集合多种生产要素;要纠正各种“左”的思想影响,打破行业所有制,融资界限,实现生产要素按现代化方式的优化重组;要按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重新构筑农村经济模式和实现途径;要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创新体制与机制,达到指导农业经济实现新的突破,从而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产业化,支持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
(二)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倾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排头兵”。要充分认识龙头企业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当前,必须倾力培养和扶持一批高起点、大规模、带动力强、外向型的重点龙头企业,切实克服县级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辐射面小的现状。要念好、用好政策经,切实做到按政策办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龙头企业发展的要求办事,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要积极深化农业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一些大型工商企业介入农业领域,充分发挥其带动力强、高效益、强辐射、外向型的优势。把大户经营引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利用大户机制增加龙头企业发展的活力,增加龙头企业的数量,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提高龙头企业的效益。对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户,要从政治上肯定,政策上扶持,经营上帮助,环境上放松。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龙头”企业家队伍,在借外力发展壮大本县龙头企业的同时,鼓励支持县内“能人”及工商私营企业老板投资种植加工等农业生产,逐步培育一批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强化优势产业开发,创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平台。要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规模”的原则,坚持“区域种养特色化,特色种养规模化,规模种养高效化”,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突出特色开发,总量上水平,规模上效益,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份额与产品竞争力的产业发展路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产业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当前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必须放在培育壮大特色产品产业上,构筑农业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基地和优势区域,逐步达到产业布局调优,产业规模调大,产品质量调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调强。为此,要做大做强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化布局,稳定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
(四)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要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利益分配方式,密切与农户的经济联系,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要通过整顿市场秩序,规范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经济关系,提高诚信程度,属于合同契约关系的要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发挥其对农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职能,同时也要监督龙头企业按合同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行业协会要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价格协调、规范经营行为、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失调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强大合力。首先,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坚定不移地解放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把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聚集多种生产要素形成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典型去关心、支持和发展;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产业化方式发展农村经济,以产业化经营方法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要靠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的收入,更好地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民群众在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创造。因此,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和龙头企业的意愿,尊重他们生产经营的自。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经营,都要由农户和龙头企业自主决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的选择,也必须尊重农户和龙头企业的意愿。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是宣传、引导、服务和支持,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随意干涉。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尤其要尊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侵犯农民的权益。
第三,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发展。要形成政策合力,各部门应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如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信贷资金等。要形成投资合力,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改、财政、金融、农业等部门形成合力,协调和安排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协调组织筹集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要形成环境合力,农牧、林业、水务等涉农部门要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工商、税务、土地、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纪检、政法等部门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新闻媒体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单位:河北省井陉县委农工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