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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先 理念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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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普通的系统内年度评比,各基层院和市院相关处室入围的21件案(事)例角逐“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这又是一场特殊的业务交流和实力展现大会,每件案(事)例八分钟的介绍,辅助多媒体的展示,不仅形式夺人眼球,内容更是精彩叠现:

有公众高度关注的“11・15”专案、染色馒头案等,有涉及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医保基金、公房租赁、农村土地经营权等领域漏洞问题的;有涉及环卫系统、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教育招生等公共事业领域腐败现象查处的,又有涉及对无偿鲜血、契税征管、进口监管等社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对严重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行为打击的,更有对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的……

2011年11月30日,在上海检察官培训基地,这场历经整整四小时的评选,在由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组成的23名评委的一致赞誉声中结束。

“第一次参加检察系统的评比活动,强烈感受到了上海检察工作的务实和创新。”一位资深媒体人士会后感慨道。

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检察机关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后,了解到,类似这样的评比还有很多,如优秀公诉人公诉实务考试和对抗论辩赛、民检办案能手评比活动、优秀监所监督员评选活动竞赛等等,有的已坚持开展多年了。

显然,练好内功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上海检察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反腐反渎 加大查办力度

先让我们看看以下这组数据:

截至2011年11月25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9件293人,其中大案224件,处级以上干部25人,依法查办了普陀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戴伟中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0件3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42.9%,其中重特大案件19件21人,同比上升72.7%。依法查处了“11・15”特大火灾事故相关渎职犯罪4人,国家节能减排领域渎职犯罪2人。

数据永远是严谨的,但未必是枯燥的。透过这些数据,是一起起让人震撼和关注的案件,让你备感社会转型、经济发展过程中反腐反渎任务的严峻和艰巨性,备感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铁肩担道义的责任重大。

2011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8日,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吴建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8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伙同他人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至今仍有1485万元未归还,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港币110万余元,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职务犯罪的案发是有特点和规律可寻的,在认真查办上述大要案的同时,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加大对行业性、领域性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先后在环卫、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办118人。

如针对环卫领域在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环节存在的权钱交易,共查办贿赂犯罪30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相继在区环卫领域查处贪污贿赂串案8件8人,均为大案,涉案金额高达510万余元。

针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现象,为维护司法环境的廉洁和公正,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司法领域职务犯罪16人,其中包括公安经侦民警徇私枉法案,数位司法监狱民警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收受贿赂案等。

检务公开 走下去请进来

关注民生,既要坚持把侵害民生民利如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犯罪查案重点,又要尽可能多地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尽可能快地化解基层矛盾。

走下去,请进来。这句话概括了上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两大举措。

“走下去”不是普通意义的下基层,而是将检察工作室开到社区里,延伸法律服务,促进基层公正执法。

在采访中,曾经有市民对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以前就知道有困难找警察,有官司找法官,唯独不晓得检察官的工作跟阿拉老百姓有啥关系。现在,社区设立了检察室,才晓得检察院还有法律监督职能,以后有问题也可以找检察官了。”

可以说,自从上海市检察机关在社区派驻检察工作室以来,普通市民对检察官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了。

据悉,目前,全上海建立了19个社区检察室,工作范围覆盖33个街道、乡镇,依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实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申诉等。

社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适应公安刑事办案体制改革、刑罚执行社会化等形势的创新实践。

为促进社区检察室工作规范开展,检察机关研究制定了社区检察室工作规划和相关工作制度。全年共监督刑事立案5件,纠正监外执行脱漏管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53件,接待来信来访363件,化解矛盾42件,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9件。

“请进来”是以开放的心态,推出一系列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比如检察开放日。新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拓宽检务公开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检察院都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每年将不少于两次等。规定对于违反检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严肃处理。

2011年11月24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和共和新路街道干部代表等30余人,应邀参加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题为“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检务公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参观院史陈列室、办案区域和网上直播庭审等方式,检察人员向来宾展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貌和整体工作情况。

参观后,代表们纷纷表示,由于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平时和检察机关打交道少,对检察知识了解也比较少,通过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工作成果等方面加深了直观的了解,尤其对检察二分院办理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印象深刻。

不少基层检察院根据各自的优势,还推出了不同的开放日主题。

如,徐汇、崇明等区、县院举行了未成年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奉贤区院则举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场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等。

上海检察机关在创新形式提高检务透明度同时也引来了社会关注度。

在一些知名网站,人们看到上海一些区院检察长、优秀公诉人等做客接受访谈的身影;通过“检察官在线”庭审网络直播及邀请社会人士、嘉宾在线解读,与网民互动交流;30名检察官、8个基层院科(处)室实名开通检察微博,回应热点涉检舆情……

据了解,《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公诉案件听庭评议、完善当事人查询系统等23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院建立集接待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情绪疏导、答复等“一门式”接待窗口。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检务公开”的出台和实施,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更加清晰地了解上海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立体预防 营造廉洁环境

经济的高速发展,给职务犯罪带来了更多的诱惑。作为经济高地的上海,预防如何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10月25日,在沪浙苏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将上海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实行全方位联动机制的“立体预防”模式向江浙两省的预防干部进行了介绍,引起与会者的热议。

其实,上海的“立体预防”并非水到渠成,而是形势所逼。“在预防工作大发展的同时,我们深切感受到实际工作中存在两个主要矛盾:工作领域不断拓展,预防人员却相对缺乏;工作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而队伍专业素质相对薄弱。这些矛盾严重制约着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亟需转变思路、更新观念、探索新的机制和办法,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许佩琴说。

“立体预防”工作模式的核心,就是通过整合全市预防条线人才资源、拓展外部工作资源,上下一体、内外结合,形成合力,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配置,集中力量做大事,力求取得更大效果。

有时,预防工作就是在跟犯罪赛跑,赶在前面了,犯罪就退了。“立体预防”工作机制推出后,预防干部们说,他们介入的速度加快了。

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记者了解到,该院为预防度身定做的“信息沟通制度”,畅通了内部各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拓展了预防部门信息利用深度和广度,极大地加快了工作节奏。

比如在案件信息的沟通方面,制度要求对于主要的法律文书,侦查部门在领导审批以后的三天内将复印件送交预防部门;对于其他案件材料,一般要求侦查部门在材料形成后一周内将复印件送交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根据掌握的案件信息,按照个案预防、类案预防和系统预防的要求及时开展预防可行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不同预防工作方案,开展后续工作。并在开展后续工作的过程中根据及时传递的案件信息随时修正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

案件信息与案件诉讼进程同步传递,改变了以往预防部门掌握信息滞后以及预防工作启动滞后的被动局面,加快了预防工作节奏,并为提前介入、同步预防等工作的开展赢得了充裕的前期准备时间。

21世纪人才是第一资源,对于目标建设“四个中心”的上海而言,人才高地的构建是前提,是实现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关键。

检察机关如何为保护人才和防止人才资源的流失做贡献?从2008年起,一项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保障上海人才发展的工程,在检察预防干部的努力下,逐步形成了上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特色品牌。

检察预防与人才保护挂上钩,起因于一起极其普通的受贿案。一名在我国某科技开发领域卓有成就的高科技专家,由于收受了商业伙伴的10万元“感谢费”而获罪服刑。这起受贿案因情节简单、涉案金额不大并不足以吸引人们的眼球,但它对相关领域的冲击波却是骇人的。该专家的入狱,直接导致他主导的研发工作被迫中断,上海该产业发展一度停滞,经济损失数以亿计。

如果在他触碰法律红线前,有人时时提醒,这类学历高、业务能力强但法律意识淡薄的专家们会这样轻易走上犯罪道路吗?

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从主动与科委、教委、经信委、卫生局等主管部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搭建工作平台开始,从开展“五个一”工作入手:开辟一条专线、开设一个邮箱、赠阅一份报刊、举行一场讲座、主办一次咨询。

目前,上海检察机关通过举办“知识产权与科教发展和维权保护”、“刑法立法与刑事司法热点问题兼谈职务犯罪罪与非罪界限”等讲座,为近1000名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浦东新区的预防干部更是将深化服务中国商飞“双重双优”专家型人才工作,作为预防“精品工程”在抓。

201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已进入第三阶段,法律服务覆盖范围已从原来的专家型人才集中的科教、卫生、金融、航运等领域和经济发展重点部门扩大到教育、信息领域,服务对象达5000人,形成法律服务规模效应。

一位专家在参加完廉政讲座后动情地留言道:“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并且充满了温情和关爱,彻底颠覆了我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冰冷、强硬的印象,希望你们把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坚持下去。”

为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成立了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型人才等四个专业化职务犯罪预防小组,结合案件就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进专门预防。

在服务两个中心建设方面,上海市检察机关一方面与市金融委合作,共建工作平台,深入开展调研,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以检察工作室为平台,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上海建工集团、上海申通集团北外滩开发办公室等单位共同开展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创“双优”工作;

而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上海检察机关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立廉洁从业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借鉴廉洁办博同步介入预防的经验,在迪斯尼等项目上马之际,检察机关直接派员到工程建设一线担任监察部门负责人开展预防……

营造一个廉洁勤政的社会环境,这是上海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大目标。

创新理念 服务经济社会转型

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上海金融犯罪受案量居全国首位,五年翻了3.3倍,金融犯罪手段更加专业化、智能化,且呈现跨国化、涉众型趋势,敏感、复杂程度加大,首例、新类型案件较多。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宏伟蓝图的展开,如何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成为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熟悉金融、既有先进理念,又有丰富实践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是完善金融法治环境,健全金融执法体系,提升金融法律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

为适应形势需要,上海检察机关在浦东、静安、黄浦、杨浦四个区院先后成立了金融检察科(处),专业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并将设立陆家嘴地区检察院,集中办理浦东的金融案件。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及第一、第二分院金融检察处也已经批准成立。

为培养一批社会公认的、权威的、有影响力的专业办理金融案件人才,自2010年4月起,上海市检察机关与上海中欧国际金融研究院签署了关于金融法律培训长期合作的意向书,并启动首期“金融检察官”培训计划;

同时,上海检察机关还与多个落户上海的国家级金融研究机构确定研究项目,与科研院所形成互派人员挂职机制,经常性开展金融理论研讨等活动;

市检察院检委会还设立了金融(证券期货)犯罪专业研究小组,开设“专家讲坛”,整合现有资源开展专业研究。

2011年11月3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依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在沪成立了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同时举办了首届金融检察论坛。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到会表示,这是中国法学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上海检察工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增加了有力的保障机制,同时也和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些“短板”、急需完善的方面相互适应和补充,特别是在软环境方面的需求。

服务社会经济转型,推进专业化建设步伐,上海市检察院机关逐步建立健全了专业化办案机制,目前,对金融、知识产权、航运等领域犯罪案件全部实行了类案专办。2011年度,共审查金融犯罪847件940人,知识产权犯罪218件408人,航运领域犯罪81件112人,并就贷款审批中的授信管理不严、集装箱运输安全等问题向相关金融机构、航运企业制发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