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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报告》显示,去年中国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统计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等单位员工大多能享受带薪休假,没有执行带薪休假的多集中在私营企业。此外,无论体制外还是体制内行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带薪休假执行不到位,补偿不合理,员工不知道维权、不愿意休假、不敢休假等问题。
带薪休假,咋就那么难?全面落实这项制度还有哪些坎儿?听听大家怎么说。
可以休假――
制度何以“打折”执行?
这些天,在北京某央企工作的王英(化名)正忙着和同事交接工作,他准备和女朋友一起休年假,到外地游玩。“我所在的单位对职工休年假有明确规定,但因为女朋友在私企,一起休年假需要根据她的时间安排。”
在贵州省贵阳市某工商局工作的小孟(化名),休年假的事情则把她弄得有点烦心。
去年,刚进单位两年的她因为工作忙,同时也想争取一个好的表现,没有休年假。一次同学聚会上,听说其他单位没有休假的朋友都有补助,小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中国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出台《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两办法”),对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一条例两办法”,职工依工作年限可分别享有5―15天的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带薪年假的按照日工资300%补偿。此外,根据“一条例两办法”,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小孟经过了解发现,不仅是她,其他不休假的同事也没有补助。而对于跨年休假,“我的前任领导一律不批,新上任的领导则是看工作的努力程度而定。”小孟说。
现在跳槽到北京某央企工作的秦海平(化名)有相似经历:“我之前在北京市延庆县工商局工作,单位在带薪休假方面规定十分明晰,只要和领导、同事做好工作交接,一般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我刚去的前几年没有休假,每次都需要领导签字,财务处直接把补助打到我工资卡里。”
秦海平说,到了这家央企工作后,待遇提高了,带薪休假也有,但是所带的“薪”仅是工资,不包括奖金,不休假的补助也被砍掉了,而且来年不能补休。对此,秦海平认为有得有失,“至少现在待遇提高了。再说,工会都不管,我可不想为了这事变成领导眼中的刺头。”
没有休假――
打工就是为了挣钱
小陈是一名到广东省汕头市某五金工厂打工的普通女工,3年前,她和同样来自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的丈夫在汕头结识并结婚,如今他们已生下两个孩子。
“一天工作三班倒,要工作12个小时,早上8点到12点下班;下午1点半到5点半上班;晚上6点半上班,10点半下班。一周只有星期六能休息4个小时。”小陈说,她手上每月过的零件成千上万,工资也就3000多元。厂里每个月会规定任务,完不成的话还要扣钱。
员工能休假吗?“请假都要厂长批,更别提休假了,厂里根本没这制度。”小陈说,在厂里打工3年多,她基本没休过假。“因为企业是私营的,前几年效益不错,老板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员工家里有事,可以请几天假,期间不扣工资。近两年订单少了,工资有时还会减少,大家更不敢请假了,即使请了厂长也不会批。”
“进厂主要是为了挣钱,很多人做满几年就回家,做个小生意。”小陈说,她所在的厂大约有200多人,很多是来自云贵川的姐妹。她们进厂时都签有劳动雇佣合同,但很多姐妹并没有关注其中是否规定了员工有休年假或是补助等权利,甚至像工伤,厂里都不发补助。“厂里使用机器生产,员工如果因为操作机器受伤住院,除了报销医药费,老板每天只发基本工资30元。”
根据“一条例两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切实执行带薪休假制度。2009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曾对此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连续工作12个月的员工,企业必须保障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但很多企业并不愿意执行。小陈说,老板曾向员工坦言,厂子本来就是小本买卖,强制执行这些福利的话,真的无法生存。
“在汕头打工的大多数姐妹,所在的厂里基本没有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在我的老家兴义市,大多数私企甚至不签劳动合同。既然现状是这样,大家即使有意见,也只好忍了。”小陈说,很多姐妹知道企业应该有带薪休假制度,但对更深入的细节并不了解。
对于未来,小陈表示,“希望尽快赚够钱,回家做个小买卖,要是工作累了,我就给自己放假,做自己的主人。”
愿意休、敢休假――
政策落实需多方发力
2013年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要让带薪休假成为劳动者的常态化选择,关键要靠细化落实。
目前,已有包括河北、江西、重庆等10多个省区市出台细则,把落实带薪休假纳入议事日程。湖北省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河北明确,将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的重要考核指标;浙江则提出,鼓励企业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福利措施,发放旅游消费券、休闲补贴等。
总的来看,带薪休假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但其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地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八成以上职工能够享受带薪休假。内资私营企业3年内享受过带薪休假的职工比例则不过半。小微型企业多数没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不管是年轻员工担心自己的前途,不愿休、不敢休,还是像三四线城市、东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里的员工,因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权意识,不知道休、“没基础”休,指向的正是大多数专家此前谈到的一个问题――劳动供需关系不平衡,职工缺少话语权。
“带薪休假难,主要难在私企。”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说,“我国 80%以上的劳动力在民营企业,员工收益不稳定,必须努力工作以保住岗位。”这解释了为什么带薪休假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举步维艰。
很多员工不是没有维权意识,而是不敢维权。如果没有经济基础做后盾,即便“强推”,员工出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考虑,也不敢提休假,更别说带薪休假了。
所以,落实带薪休假问题其实是一个经济问题。这需要政府在大力发展本地经济方面下工夫,同时需要对企业尤其是私企进行必要的“减负”。有专家建议,可以通过税收调节等方式,确保企业的整体利润不因为职工带薪休假而有所下降。
企业本身也应该有所改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企业应该认识到,就业市场供需关系迟早将发生改变,带薪休假可以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小陈也表达了这方面的期望,“如果厂里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姐妹们肯定会优先选择,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也会更高,这能给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同时,还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除了劳动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外,各级工会、妇联等组织不应该失职。客观来看,尽管我国《工会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工会的相应职责,但对其具体如何维护员工带薪休假等问题没有相关细则。只有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工会、妇联等组织才能依法履职,发挥出应有作用。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