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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血白蛋白显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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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白蛋白被称作危重病症患者“救命药”,是国家重点管控的药品。然而,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给不法分子销售假人血白蛋白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期,江苏徐州就发生了一起贩卖人血白蛋白假药5400余瓶,价款97万余元的特大案件。2015年12月中旬,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三被告陀祥权、梁国荣、郭佳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十三年零六个月、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20万元、65万元。

三个空药瓶揭开黑幕

时间追溯到2014年4月9日,徐州沛县的一名肝腹水患者邵先生,被病痛折磨得难以忍受,他来到沛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抽血化验,他的血液白蛋白含量偏低,专家医生诊断后当即建议,必须抓紧注射人血白蛋白。邵先生的儿子邵伟飞(化名)心急如焚,他找遍了当地医院及医院周边的所有大药房,都没有买到人血白蛋白。一筹莫展之际,邵伟飞突然想到一位好朋友,在徐州做医药生意的陶某。

一接到电话陶某就头大了。人血白蛋白是一种从健康人的血浆中提炼而成的血液制品,主要用于急性创伤、失血过多等危重病人的救治,临床上称为“救命药”,是国家重点管控的药品品种。人血白蛋白如果含有细菌或其他能够引起人体发热的物质,极易引发败血症,严重情况下可致人死亡。由于人血白蛋白价格昂贵,一般医院又奇缺这种药,常会出现患者排队等药的情形,不少家属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觅药。危重病症患者如果使用了假人血白蛋白,将会贻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虽然从事医药推销、零售多年,陶某依然没有渠道能够立刻搞到这种药。

此时,陶某拿出通讯录找到了一个人,是多年前在徐州睢宁县医院做医生的朋友陈涛(化名)。陶某当即打电话请他想想办法,并说时间很紧迫。没想到陈涛一口答应,两三天后就送来了10支这种药。邵先生每天用一支人血白蛋白,在用完了6支后,一检查白蛋白含量却从26.5下降到25.2,指标不升反降。医生根据多年的经验推测,这个“白蛋白”的药可能有假。邵伟飞听医生分析后大吃一惊,立即拿出手机拨通陶某,陶某听闻也非常着急,又连忙打电话给陈涛。陈涛却回复说“那边保证是真的”。

真药怎会没有一点效果?懂得医药知识的陶某在邵先生用药期间,有心留了三个使用过的药瓶。在电话追问无果的情况下,陶某带着盛有人血白蛋白残液的药瓶来到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时的陈涛,也在纠结中。陶某的不断追问,让他开始回忆自己买药的整个过程。在接到陶某的求助电话后,他便联系了在网络上认识的一个叫郭佳佳的药商,点名要10盒德国贝林人血白蛋白。“要便宜点儿的还是贵点儿的?”在征询了陶某的意见后,陈涛告知要便宜点儿的。没过几天,郭佳佳就把10盒人血白蛋白送了过来。

“当时他手中拿了一个泡沫保鲜盒,里面盛着10支人血白蛋白。”陈涛回忆说,他拿出一瓶仔细检查了一下,看了下药品的批号和有效期,然后摇了一下,看见泡沫还挺多,直观感觉药品没什么问题。直到陈涛被警察带去调查,以及发觉郭佳佳在电话中的吃惊与慌乱,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对陶某带去检验的那三个药瓶,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下子无法检测,便交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鉴定。检测结果证实,该药品为假冒。假药不仅手续不全,包装盒系伪造,且药内一点儿白蛋白的含量都没有。邵伟飞和陶某知道结果后都瞠目结舌。

昧着良心卖出5400余支假药

生产、销售假药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案件!惊慌失措的陶某查看了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陶某惊出一身冷汗,暗暗庆幸自己只是给朋友帮忙,并不知道是假药。他和邵伟飞立即向徐州警方报案。

有人竟敢贩卖人血白蛋白假药,此案震惊了徐州警方领导。很快,徐州公安局泉山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抽调得力干警全力侦破。

通过顺藤摸瓜,对陶某、陈涛、郭佳佳等人的讯问,警方紧紧抓住了藤蔓的一端。

经查实,郭佳佳2014年4月以每支550元的价格,向陈涛销售假冒“安普莱士”人血白蛋白二支,销售金额人民币1100元,以350元每支的价格向陈涛销售假冒“杰特贝林”人血白蛋白10支,销售金额人民币3500元;2013年10月到2014年9月间,郭佳佳销售假冒“安普莱士”“杰特贝林”人血白蛋白合计900余支,销售金额人民币31万余元。

那么,郭佳佳的假药又来自何方呢?根据线索,专案组多次深入广州、睢宁、沛县进行摸排侦查。随着案件的深挖,一个名叫陀祥权的上线进入警方的视线。

2014年9月18日,家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的犯罪嫌疑人陀祥权被徐州公安局泉山分局刑事拘留。在陀祥权的居住地,现场查获了大量假人血白蛋白和销售账本。8天后陀祥权被批准逮捕。

经警方查明,陀祥权在2013年10月到2014年9月间,向郭佳佳等销售假冒“安普莱士”“杰特贝林”人血白蛋白合计5400余支,销售金额人民币97万余元。

2014年,陀祥权主动联系在网络上销售药品的广东教师梁国荣,声称有低价人血白蛋白销售,并告诉梁国荣价格低是因为药品成分不够,但病人用了不会有危害。于是,梁国荣从他那儿以每支180元进货,每支250至290元的价格向广东本地病人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

31岁的陀祥权从广州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大专毕业后,就从事药品生意。据陀祥权供述,有一年在广州药交会上认识了做人血白蛋白生意的陈天章(另案处理),并为一名客户购买了一次。后来客户反映药是假的,陈天章立即谎称药拿错了,遂换成了真的。但陀祥权自此保留了陈天章的电话号码,并在脑海中隐隐留存了这样一则信息:陈天章处有假药,也许以后能派上用场。直到2013年10月的一天,郭佳佳突然问陀祥权要“那种药”,陀祥权又想到了陈天章。这条罪恶的藤蔓开始疯狂生长。

假药贩都企盼吞下“后悔药”

2015年9月16日上午9时,备受民众和媒体关注的人血白蛋白假药销售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陀祥权、梁国荣、郭佳佳三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人指出,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庭审中检方的重要法律参照。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血液制品、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将酌情从重处罚,人血白蛋白三者全占。生产、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且药品属于血液制品、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被告人主观方面是否明知是假药?在被告人销售的药品成分中,是否应全部认定为假药?以上两点成为法庭辩论阶段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否知情,以及犯罪数额,将直接决定刑罚性质、轻重,因此庭上控方和被告人在一些关键点上各执一词,辩论激烈。

针对三个被告人的辩称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控方一一进行了反驳。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三名被告人都具有医药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事与医药相关的工作,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医药工作者,明知相关人血白蛋白系假药而予以购进并销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客观上,三个被告人均实施了销售假药的行为;主观上,三被告人均供述到明知系假药而予以销售,被告人郭佳佳虽然辩解在陈涛事件之前不知道药是假的,但是被告人陀祥权供述郭佳佳在和其联系时即明确表示要买假药,郭佳佳也供述到明知人血白蛋白市场价格500多元一支,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从陀祥权处购进,再以高价售出。本案三被告人均具有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鉴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三名被告人接受了媒体的短暂采访。该案中,这三名被告人全无犯罪前科,一个是医药专科毕业的公司医药代表,一个是本科毕业人民教师,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帅小伙。

“我上了大专,工作这么多年,竟不学法、不懂法。我对不起社会,我错了。”陀祥权忏悔说,自己是家中独子,自己的孩子患多种重病,全靠妻子全职在家照看,父母年迈依然在外打工,他是家中的顶梁柱。“我如果被判了重刑,这个家该怎么办啊!”陀祥权说着开始低声啜泣。

身为国家教师的梁国荣言语间则表情十分痛苦。“这种罪判刑起步就是十年,十年呐!我是利欲熏心,我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自己教过的学生。”与陀、梁两人一样,今年26岁的郭佳佳幡然悔悟:“我非常非常后悔,在看守所里我体会到了失去亲人和自由的后果。”

身陷囹圄的三个假药贩这会儿都企盼吞下“后悔药”,可为时已晚。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陀祥权、梁国荣、郭佳佳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十三年零六个月、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20万元、65万元。

对于一审宣判,陀祥权和梁国荣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2月中旬,徐州市中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