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阻碍广东区域性足球联赛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阻碍广东区域性足球联赛发展的问题与对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广东省区域性足球联赛开展以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发展过程中,广东区域性足球联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联赛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依法办赛意识淡薄、联赛持续发展缺乏保障、俱乐部急功近利、后备人才匮乏等。这些问题阻碍了区域性足球联赛的健康发展。从监管体系、联赛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和构建区域性联赛体系等方面提出对策,以期推动广东区域性足球联赛发展

关 键 词:体育管理;区域性足球联赛;广东

中图分类号:G80-05;G8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3)04-0031-04

欧洲开始职业足球比赛源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前西德,以自下而上、职业俱乐部形式管理运作的全新足球运动发展模式很快被欧洲各国接受效仿,经过几十年在实践中的不断总结完善,形成今天足球运动在欧洲大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目前,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已经形成了以联盟为枢纽的组织机制、俱乐部经营活动的市场机制、追求市场价值的投资机制、依托于社会的发展机制、生存发展的竞争机制、球员组织的内在压力机制、联盟组织的自律机制和政府宏观管理机制等良性运行机制[1]。我国从1992年开始探索职业联赛发展模式,但到目前为止远未达到理想状态[2]。男足、女足早早被挡在了伦敦奥运会决赛圈外。而我们的东亚邻国,日本和韩国男足争夺铜牌,日本女足更是杀入决赛。如此差距,发人深思。这迫切要求我们在足球发展的思路、发展模式上要有所突破,否则,中国足球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国外足球发达国家在职业联赛形成之前,一般都经历了从小范围的半职业联赛阶段,即使是职业联赛成功发展的今天,依然存在大量的区域性半职业联赛。从国外职业联赛发展的经验来看,绝大多数职业球员都经历过区域性半职业联赛的培养和锻炼[3]。尽管存在社会制度上的差异,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区域性体育联赛成熟的先进经验方面进行了很好尝试,引起了社会特别是媒体的高度关注。作为第一个中国区域性职业足球联赛的“珠超联赛”(指珠江三角洲地区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以及之后推出的“粤超联赛”(广东职业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完全由民间资本推动,以企业的形式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和运营的体育职业联赛,在运行机制、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它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运行模式,改变了以往我国一直沿袭下来的“自上而下”的体育竞赛组织模式。这种模式诠释了市场化职业足球在中国的可能性,在中国足球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4]。

区域性足球职业联赛的发展与足球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在中国职业足球苦于思索出路之际,珠超联赛的创办是职业足球从民间发起的一个信号,是中国足球发展“自下而上”的一种体现,更是中国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一个很好的示范。珠超联赛和粤超联赛的成功举办,引领着我国地区性的职业体育联赛,形成一股“自下而上”的力量,推动着中国职业足球的发展。

尽管珠超和粤超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区域性体育赛事,其成功运作已经成为我国区域体育联赛可供借鉴的模板[5]。然而,广东区域性足球联赛仍处于初创阶段,有不少问题阻碍其健康发展。为此,本研究通过分析挖掘阻碍广东省五人制足球联赛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发展对策,期望有助于促进广东区域性足球联赛的健康发展,进而为全国区域性足球联赛,乃至于中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的发展提供参考。

1 阻碍广东省区域性足球联赛发展的问题

1.1 政府、足协和联赛运营公司三者关系尚未理顺

联赛的运作是个系统工程,并非“派个裁判,踢场比赛”那么简单。在当前,联赛想要正常运作,需要与省、地方政府的诸多部门打交道,如要解决俱乐部主场,赛时安全、消防,俱乐部注册等问题,必须与俱乐部所在城市的体育局、公安局、消防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协调。区域性足球联赛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下去,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是否支持和支持的力度。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2012年7号文《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的精神,由广东粤超体育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超公司”)董事长刘孝五发起的“广东省五人足球协会”,于2012年11月22日获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这是一个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真正的民间社会组织。它的成立尽管给了3年来无名份的“粤超联赛”一个合法的身份,但它与省足协、中国足协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谁是五人制足球的代表?还是谁都能代表?至今没人说得清道得明。另外,由粤超公司董事长兼任“五足协”会长,是初创时期的权宜之计?还是只要你交50万,或者通过竞标的形式——价高者得,就能成为会长?这些都要在章程中作出明文的规定。不然,其运营管理模式与目前的中超又有何差别?

因此,正确处理好政府、足协和联赛运营公司三者的关系,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规范足协、联赛运营公司的运行机制,理顺三者间的关系,是保障区域性足球在广东省健康发展的前提。

1.2 俱乐部急功近利,忽略后备人才的培养

1992年6月23日至27日,中国足协在北京西郊红山口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以改革为主题,决定把足球作为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确立了中国足球要走职业化道路的改革方向。这就是中国足球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红山口会议”。“红山口会议”是中国足球体制转型的首次会议,成为专业足球时代向职业足球时代转变过程中最重要的会议,一定程度促进了中国足球的进步,加速了中国足球的发展。

从目前的珠超和粤超联赛的整体规划上看,其与红山口会议一脉相承:管办分离,走市场的职业化道路。珠超、粤超联赛,这种从体制上改变运作模式的尝试,无疑能起到中国足球试验田的作用。但是,这样彻底的改革是否真的适合目前的实际?所谓的职业联赛是否急功近利?从中超改革的经历可见一斑,如球队可以临时购买或组建、梯队建设、青少年人才可有可无,俱乐部通过不停地更换教练,更换内、外援等方式来迅速提高成绩。如广州恒大,凭借一掷千金的牛气,顷刻间成为中国职业联赛的“老大”,成为外界关注、追捧的对象。粤超联赛大量引进外援、外教的做法,与恒大极其相似。这种做法,虽然能在短期内提升竞技水平、增加比赛的对抗性和观赏性,但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但无法在短期内带来收益,还增加了各俱乐部的负担,引发诸多弊端。首先是动摇了各俱乐部继续投资的信心。首届粤超,亏损340万,严重挫伤了各俱乐部的积极性。其次,本土球员上场机会减少,不利于本土球员的成长。再次,抑制了青少年足球人才的成长。公司将资金主要用在媒体宣传上,而俱乐部则将大部分支出花在球员工资上,对于青少年球员的培养没有落到实处。

区域性足球发展跨度太大、太快,势必产生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就全国而言,五人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备的机制,广东省发展五人足球虽走在全国的前面,但足球后备人才的储备远远不能满足整个联赛需要,这就严重阻碍了区域联赛的未来发展,亟需形成一套完善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如梯队建设、人才培养、运动员选材等[6]。因此,吸取当前中国足球联赛的经验教训,加大培养青少年后备人才的力度,打好足球的群众基础,是实现区域性足球联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3 依法办赛意识淡薄

成立于2009年初的“珠超公司”(指广州珠超联赛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足协批准、授权组织比赛,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经营实体。2009年11月,公司组织了首届“珠超联赛”,因其开创了职业体育联赛公司化运作的先河,采用了新的办赛方式,立刻引起了体育主管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媒体的广泛关注,吸引了众多商家的眼球,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赞助商如广州一汽、白云山等纷纷找上门来,俱乐部的冠名企业也都有了着落,许多企业纷纷要求组建足球俱乐部参加珠超联赛。

珠超联赛展现出一片大好形势,经多次游说才答应参加联赛的各俱乐部,而今却有了新的想法,要求成立联赛联盟,与珠超公司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这种本可通过合同、协议依法协商解决的小问题,居然导致公司的破裂。联赛由此一分为二,双方对簿公堂,导致珠超遭受毁灭性打击,粤超也付出了首届比赛亏损340万的惨重代价。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依法依章办事意识的淡薄,致使原本发展势头良好的区域性足球联赛陷入了困境。

1.4 联赛持续发展缺乏保障

珠超联赛作为第一个由民间资本推动的,以企业的形式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和运营的体育职业联赛,虽取得了一定成功,但是否能够良性经营并持续下去,许多人心中都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号。当前,在一些二线、三线城市,体育消费习惯还没有形成,门票收入接近于零,收入主要来自赞助费和延伸服务生产的利润。对于一个职业联赛的开展,电视直播的作用非常关键。目前,由于珠超、粤超联赛刚刚起步,加上国内五人足球项目并不像十一人制那样受欢迎,五人联赛的电视直播,还需要运营公司花钱请电视台进行直播,因此,倘若缺乏媒体的有力宣传和支撑,对投资商缺乏吸引力,未来的联赛赛事将很难得到维持。

2 广东省区域性足球联赛发展的对策

要使广东区域性联赛能够长期持续地发展,为其他区域性体育赛事提供借鉴,必须采取措施,克服上述阻碍发展的问题,推动区域性联赛的有效运作。

1)将珠超和粤超统一合并为一家联赛公司。

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令两个联赛在分享市场时相互合作,共同培养门票市场和媒体转播收益,建议两家公司在协商的基础上将联赛合并,并将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联赛公司。这样一来,由于这家联赛公司从成立之初就拥有独立的商业开发权,联赛的所有权属于每家足球俱乐部,与联赛有关的许多重大事宜都由俱乐部投票决定,这样既能充分保障各俱乐部的权益,也便于对区域性足球联赛进行统一的经营、规划、运作与管理。联赛公司就是效仿英超管理公司的运营模式,让俱乐部为联赛做主,管理公司的职能更多是为各俱乐部谋利。每一家足球俱乐部都是独立公司,使其俱乐部产权关系明晰化,有利于分清相关机构的责、权、利,能够使俱乐部拥有真正的自,推进足球俱乐部的职业化进程,从而形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必须注意的是合并事宜可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搭桥,但决不能成为裁决主体,以防走官办老路。

2)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足球行业的监管规则要体现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种市场主体公平对待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国家的社会目标,尊重球迷、投资人和俱乐部的权益,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协调可能的冲突。足球监管内容必须清楚,监管程序必须完备,同时要求有明确的仲裁机制以处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的分歧;监管过程必须透明,决策结果及决策依据必须公开。足球监管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需要监管机构有一支包括足球专家、经济学家、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的稳定的专家队伍,以更好地避免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信息不对称。新成立的五人足协相对独立于包括俱乐部、球员等在内的被监管者,保证不被受监管主体所俘虏。必须及时而公平地进行监管执法,以便提高监管的效率。监管职能完成了与商业职能的分离,以确保监管职能的纯洁性。完善的问责机制,必须通过立法建立相关制度对五人足协和联赛公司实施监管,以保证两者不滥用权力。

3)进一步完善联赛运行机制。

在职业联赛的运行机制上,世界各国的经验都是管办分离。但管办分离并不意味着和政府绝缘。毕竟,以目前的国情来说,仅仅靠商业投资想要建立起完备的联赛和俱乐部机制非常困难,尤其是在硬件的建设维护方面。政府要负责完善健全法律、场馆设施、宣传等工作,而具体的经营操作工作可交由联赛公司实施,由五人足球协会实施监管,从法律的角度监管公司的行为,而将经营的具体人事、经营、管理全权交给公司和各股东俱乐部。

在公司的经营方面,应当实行股份制,并设立董事会。实行股份制有助于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团结起来为打造联赛品牌做出最大的贡献。设立董事会可集体商议关于联赛章程、运营机制的问题,同时对每个俱乐部下属的梯队建设和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发展到中后期,建立起良好的足球环境,有了稳定的群众基础,就可以进一步促进职业联赛的全面开展,发展多级联赛、多项比赛等。再就是加入商业手段如电视的转播、球队球衣产品、球星广告、球队的纪念产品等,甚至建立起专业的、固定的比赛场馆,发展与超级杯等衔接的同位比赛。同时可与学校对接,全面发掘青少年足球人才。真正的将区域联赛打造成一个地域性的品牌,并将成功模式推广到周边地区,甚至全国。

4)优化区域性足球联赛的发展环境。

结合我国区域性足球赛事的开展,相关的政策法规也需要跟进,预防地方行政部门产生腐败行为,保障俱乐部的利益和赛事的正常运作。联赛公司也应合法经营,保障自身权利。结合足球的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假球和黑哨等涌入区域性足球赛事,同时将竞猜型体育彩票科学地引入高水平的区域性联赛。总之,通过多种途径,营造有利于区域性足球联赛发展的有利环境。

5)积极培养青少年五人制足球运动员。

目前的粤超、珠超联赛,对外援的依赖太大,出色的国内球员很少。如今粤超和珠超联赛大部分的球队构成都是“外援+爱好者+部分国字号球员”,这是一种普遍的模式,但是,要想让中国五人制足球真正发展起来,仅有这样的模式显然是不够的。由于项目不被重视和球员收入不高等原因,真正专攻五人制足球的青少年几乎没有,基础十分薄弱,也谈不上什么后备力量的培养。虽然粤超在努力地走进校园,宣传五人制足球,试图帮助更多的孩子接触并喜爱五人制足球,然而放眼全国,这样的模式还太少,也太局限[7]。

6)完善区域性联赛体系。

目前的区域性联赛只有珠超、粤超以及粤甲联赛,而根据国外先进职业联赛运行的特点来看,他们都会建立完整且系统的各级别联赛,从最高级的超级联赛到甲乙组联赛还有按年龄区分的青年联赛等一系列比赛,完整的赛事体系有利于满足不同水平球队的参与,刺激各地方参与足球赛事的积极性。增设甲乙级比赛能使整个联赛产生更强的竞争性,吸收更多来自社会的足球力量,使联赛多元化,并同时契合区域性、草根性特点;而青少年比赛作为足球发展的基石,在各联赛的发展中更是不容忽视,现今的区域性联赛的各俱乐部球员多数来自各十一人制俱乐部的淘汰球员,可塑性小,发展空间不大,参赛寿命短。而通过开展青少年五人制足球赛,能使各俱乐部自己有造血能力,那么在未来就能极大地增强球队的实力,提高比赛的观赏程度,进而提升整个联赛的水平。

此外,联赛公司还需要充分认识到内部管理机制提升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细化内部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张林. 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2] 鲍明晓. 中国职业体育评述[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

[3] Urooman J. A genernal theory of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s[J].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1995,63:594-619.

[4] GDF广东省五人制职业超级联赛官方网站[EB/OL]. http://,2012-02-30.

[5] 吴香芝,张林,张颖慧,等. 我国区域性体育联赛运作模式分析与研究[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2,31(4):45-49.

[6] 刘孝五. 关于珠超联赛的讲座[Z]. 广州:广州体育学院,2010.

[7] 熊斗寅. 中国足球路在何方[J]. 体育学刊,2012,19(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