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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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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国企高管薪酬激励问题上能否真正实现政企分离并采用市场化的薪酬激励模式,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基于此,笔者对当前我国国企高管的薪酬激励机制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一、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国企高管人员的界定

通过我国企业的发展扩张历程可以发现,当企业规模达到一定阶段,所有权和经营权需要分离,问题随之产生。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就是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提出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在我国国有企业中所谓高管人员往往指的是董事长。这是因为,在现在的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股东大会将公司法人财产的经营责任委托给董事会,董事长一般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而企业的决策权是董事会行使的。经理层往往只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监事会负责监督审计,一般没有决策权。并且在很多的国有企业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常常一人兼任,董事长既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又是企业日常经营的维持者,使得董事长的权力在公司内部变得更大。即使是在那些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立的企业中,由于董事长拥有企业的主要决策权,而总经理只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行,因此,把董事长作为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经营者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二)国企高管激励机制的一般形式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归纳总结,笔者认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一般包括三种形式:经济激励、权利激励和声誉激励三种。

1.经济薪酬。国企高管的经济薪酬和其他员工一样,基本上有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可变薪酬、间接薪酬,具体表现有工资、奖金、福利、股票馈赠等。经济薪酬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类型。首先,按照其表现形式和载体不同,经济薪酬可以分为现金和能够带来间接现金收入的股权、期权等。其次,按照风险型大小和功能来划分,可以分为固定收入和可变收入。再次,根据其表现形式,高管人员的经济激励可以分为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

2.权利激励。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员工的需求可以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层级大多处在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这两类层次。对于高管人员的权利激励其实也是对这两类个人需求的满足。企业控制权就是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市场营运等的决策权。权力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首先满足了高管人员施展才华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其次满足了高管人员控制他人的权力欲望和成就需求。同时,一定的权利可以使得高管人员具有职位特权,能够享受“在职消费”,给高管人员带来约定薪酬之外的物质利益满足,获得显性收益之外的隐性收益。

3.声誉激励。从经济学的效用论来说,经济激励对于国企高管人员的边际效用随着收入的增加呈递减趋势。随着企业管理者职位的提升和经济收益的增加,收入效应可能超过替代效应,使得工资的增加反而会使劳动供给下降。这表明,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来说,以单一的物质利益为主的显性激励是远远不够的,此时就需要对其进行声誉激励。声誉激励属于精神层面的激励,属于隐性激励的一种。企业管理者的个人声誉包括经营能力和道德品质。前者主要指的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能力被委托人和社会所认可的情况,后者则主要指的是经营者个人诚信状况,这两方面都会对企业高管的个人声誉好坏产生重要作用。因此,可以激励管理者通过艰苦的努力,展示出自己的能力,从而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成就感。

(三)国企高管的特殊激励形式:行政晋升

在我国,国企高管和私企高管最大的差别是国企高管有行政级别,除了一般的激励外,还可得到行政级别的提升和认可。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级论,行政晋升属于管理者自我实现层级的需求。对于企业高管,行政升迁意味着物质激励的增加、手中权力的增大、社会地位的提高和朋友社交圈子的提升。那些受到行政升迁的领导可能还会因为工作性质、地点和内容的改变,使工作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

(四)国企高管激励的总体现状

根据国泰安(CSMAR)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数据库对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统计显示,从1999年到2010年,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状况呈现以下几个态势:首先,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呈逐年逐步增长趋势,董事、监事及高管年薪总额从1999年 47.31万元增长到2010 年的 412.43 万元,董事会前三名高管的薪酬总额从1999年12.04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26.74万元。同时,高管持股比例逐年持续增加。其次,高管薪酬总额也呈现一定的地区差异,董事前三名薪酬总额最高的几个省份依次是广东、福建、浙江、北京、广西,东部省份居多,最低的几个省份是甘肃、陕西、宁夏、、贵州,西部省份居多。再次,在行业分布上,董事前三名薪酬总额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采掘业,董事前三名薪酬总额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纺织、服装、皮毛行业,石油、化学、塑胶、塑料行业,农、林、牧、渔业。高管持股数量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电子行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技术业。高管持股数量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其他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石油、化学、塑胶、塑料行业。从公司规模上来看,不同规模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规模越大,高管薪酬越高、持股数量也越大。

二、国企高管薪酬激励的特点

(一)国企高管的市场化激励机制不成熟

改革开放以来,在新的企业制度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虽然政府不再过多地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从制度上保证了政企分开,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国资委无法为国企高管量身定做薪酬契约,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不成熟。因此,所有国有企业都需要面对整齐划一的薪酬管理体制。然而,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在目前还没有真正和市场化接轨,还存在着政府管制的现象。

(二)国企高管薪酬结构单一

2003年,在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基本薪酬、绩效年薪和任期中长期激励。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高管往往是行政化序列,在某一个领导岗位上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这就造成了目前高管薪酬还是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主,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虽然持股比例逐年上升,但是其平均持股量还处在低位。此外,还有很多国有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这恰好与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相反,货币薪酬等短期激励占总薪酬的主要部分,而基于股票和期权的长期激励机制缺失。当然,这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环境是密切相关的。

(三)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异化

前面提到,国企高管薪酬激励除了显性激励外,还存在着隐性的在职消费、行政晋升和声誉等。研究发现,货币薪酬和在职消费之间存在着替代效应。特别是国家出台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不能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公司的一定比例之后,当国企高管面临因货币薪酬偏低而无法起到激励作用的时候,自然寻求其他形式的自我激励机制。首先,我国当前高管薪酬水平较发达资本市场明显偏低,高管薪酬也存在管制现象,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激励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其次,具有行政职务的国企高管更加注重职位晋升,政治动机取代了货币激励机制也形成了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激励机制的异化。

三、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国企高管绩效考核指标单一

2009年,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将国企高管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修正为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基本指标修正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可以看出,国有企业高管业绩考核指标修正过的还是以会计业绩指标为基础。以净利润为基础的会计业绩指标,虽然符合稳健、可靠性原则,但是容易受到经营者的操纵,也无法及时反映公司当前的市场价值。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国有企业高管可以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盈余管理,提高当前自身薪酬水平。

(二)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弱相关

虽然《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应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与其对企业和社会的贡献挂钩,但就目前各地的年薪制试点情况看,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很多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弱相关或者毫无关系。据《组织人事报》报道,在统计的901家上市公司中有30%的公司高管的薪酬与经营业绩负相关, 即公司高管薪酬在公司利润下降时还在上升。据统计,我国相当一批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与上市公司业绩无关, 国企高管年薪高低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系数仅为 0.4。相当多的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无关,不少公司高管薪酬在公司利润下降时还在上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企高管的薪酬应该由国资委来确定,但是由于国企自身的特殊性和产权不清晰,造成了委托人和人之间关系不明,不能明确确定高管的薪酬,也就出现了国企高管自己给自己订立薪酬的现象。

(三)激励体系不完善,高管奖惩缺乏过程评价

前面提到,当前我国企业高管薪酬激励体系主要是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主,长期激励缺失,再加上我国国企高管的特有的行政化,他们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行政级别晋升和在任期间的经济效益。这就使得公司的战略和规划缺乏连续性和持续性,前面领导另外挖坑,后面继任者来努力填补。因此,随着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环境的不断完善,需要逐渐引入多种形式的激励工具,设计合理的高管薪酬激励包,达到短期激励机制与长期激励机制、显性激励机制与隐性激励机制相互配合、更加完善的高管薪酬激励体系。同时,当下国企高管的薪酬奖惩指标单一,不利于管理者从事长期价值增长活动,这些问题说明高管奖惩不只是将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挂钩,有必要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本文系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研究”(16240041007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