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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总的特点是春早、夏长、秋短、冬迟。年平均气温18.8℃,年平均日照1765.2小时,年无霜期284天,年平均降雨量1497毫米。全县辖14个乡镇,131个行政村,国土面积15.44万公顷。2012年全县人口31.22万人,农业人口26.88万人,农户72224户,农村劳动力14.99万人;2012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390元。
2、农业概况:县主要农业产业有粮食、蔬菜、花生、脐橙、茶叶、生猪、水面养殖等。常年粮食作物播面约24万亩,蔬菜播面约6.2万亩,花生播面约1.2万亩,果园面积约8.3万亩,茶园面积约7.3万亩,年生猪出栏约18.4万头,水面养殖约4.8万亩。2012年农业总产值127886万元,其中畜牧业总产值37522万元,渔业总产值23843万元。
3、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以及省农业厅、市农业和粮食局的统一部署,我县2011年9月份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财政、人劳、编办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在资金、编制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县14个乡(镇)均整合农技、农机、畜牧、水产、茶果、经管等岗位,合并成立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至2013年7月,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各项改革取得较好效果,达到了“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改革目标。2012年和2013年,我县分别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我们按项目方案要求,确定了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与确定了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建设示范基地等一系列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取得初见较好的成效。
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构建职能明确、机构完善、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目标,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农技人员工作考核考评制度、多元推广制度等基层农技人员管理机制,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建立县、乡、村三级顺畅、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具体要求措施是围绕主导产业,搞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示范户示范作物单产增长10%以上,单位面积效益提高10%以上;加大对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培育力度,培育主导产业科技示范户1000个以上,示范带动各项农业技术的推广;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主导产业示范基地;强化农技人员技术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每年使农业技术人员集中技术培训一次以上,使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三、实施内容
1、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上府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根据我县实际,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保障人员经费。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建立农技人员工作考评制度,实行农民、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2、确定主导产业,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根据实际,确定优质水稻、无公害蔬菜、茶叶、脐橙、生猪养殖、水产养殖为我县主导产业,邀请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方面的专家,组织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形成优质水稻、无公害蔬菜、茶叶、脐橙、生猪、水产养殖等技术操作规范,编印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明白纸,制定推广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单位和农技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并及时做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的跟踪调查和数据收集,开展推广效果评价,促进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3、遴选与确定示范户
按照示范作物种植规模较大、种植水平较高、乐于助人、主劳动力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人品好,在周围农户中的影响力较强,能够长期务农,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择优选用示范户。由示范户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政府或技术指导单位同意,县农粮局审核批准。示范户的分布应相对均匀,根据行政村和示范作物(品种),每村一般设示范户3-5户,对特色产业在一个行政村内适当增加示范户,以发挥其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选聘确定技术指导员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县、乡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76人作为技术指导员,其中乡镇农技人员比例不低于2/3,原则上乡镇农技人员应聘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5、开展技术示范指导与培训
实行分工负责制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行业不同,由农粮局负责优质水稻、无公害蔬菜等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生猪养殖、水产养殖等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县茶果局负责茶叶等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二是示范户在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村的示范工作,示范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户共同采用相应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等,扩大技术覆盖面。三是技术指导员在技术指导单位的组织指导下,负责责任区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每名技术指导员对口联系1-3个村和10个科技示范户,开展对所包村、示范户和农民的培训与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其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科技示范户成为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成员,成为农情调查员、技术推广员、政策宣传员,成为农民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
6、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依托现有条件,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的作用,建立区域性试验示范基地,全县共建立2个试验示范基地,其中,绿色蔬菜生产基地1个,生猪养殖示范基地1个。
7、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
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采取异地研修、县乡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形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每年集中培训的人数不少于60人,主要是到农业部认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等进行异地培训,同时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来县内现场讲授。
四、进度安排(2014年9月—2015年8月)
项目自2014年9月—2015年8月结束。
1、筹备阶段(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分行业技术指导方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筛选、推介2013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分产业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举行启动仪式。
2、项目实施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前对确定的88名技术指导员进行分专业集中技术培训,并签订责任状。根据农时季节,全年对技术指导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2015年3月31日后技术指导员分赴各自的责任区,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工作。
3、总结检查阶段(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0日)
2015年8月20日前各项目实施单位分产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总结报告,2015年8月30前县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并向上级写出书面总结报告,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五、主要参与单位及分工
1、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整体方案的制定,宣传发动,组织管理,确定示范户、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单位,主持筛选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制定分产业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项目的实施与工作落实等,协助县政府开展基层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
2、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筛选畜牧、水产的主推品种和技术,制定分产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与工作落实等,协助县政府开展基层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
3、县茶果局:负责筛选茶叶、果树的主推品种和技术,制定分产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与工作落实等,协助县政府开展基层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
4、县农机局:负责筛选适合本县的农业机械主推型号和技术,制定农机技术操作规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与工作落实等,协助县政府开展基层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6、县人事局:协助县政府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参与农技人员的绩效考核。
7、县审计局: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中央财政经费使用安排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其主要用途用于以下3个方面工作: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占总经费的25%;完成全县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占总经费的5%;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占总经费的5%;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占总经费的5%。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等补助,占总经费的15%;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补助,占总经费的30%。
3.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试点利用基于移动互联的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推广农业技术的给予适当补助,占总经费的15%。
七、具体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农粮局、畜牧水产局、茶果局、农机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政策扶持及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和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及日常工作。
2、成立专家组,强化工作队伍
县成立专家组队伍,对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专家组由1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成员情况如下:
3、搞好宣传发动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农业信息网等宣传媒介和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二是召开有关乡镇负责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负责人等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领导和群众基础。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经验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扩大示范效果和社会影响面,不断将项目引向深入。
4、实行多项目联动
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与高产创建活动、现代农业新品种示范、测土配方施肥、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进行有机结合,捆绑实施,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和增加效益、扩大影响、增强示范带动效果之目的。
5、建立目标责任制
对工程任务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县农粮局与项目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人人有任务、有目标,工作方向目标准确、清晰。
6、加强绩效考核
根据农业部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制定《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对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突出、基层反映优良、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任务指标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表彰奖励外,优先继续承担第二个年度的项目实施工作,并在其它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而对于工作不积极、不努力、工作任务完成差、基层反映强烈的单位或个人,除扣减或取消当年的补贴额度外,将取消下个年度的项目实施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