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干部监督督查员制度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员条件
督查员是我部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完成特定任务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2.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在职或已离开领导岗位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督查员职责
督查员在执行干部监督工作督查任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的情况。
2.受理反映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举报;对省委和省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负责督促查办。
3.对违反《条例》规定,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重要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4.督查任务结束后,向部领导汇报督查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督查员工作方法
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以下方法:
1.列席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2.约请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3.查阅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记录和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干部考察、任免、干部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4.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四、督查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督查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报告,不干预被督查地区和部门的人事任免工作。非督查期间不履行督查职责。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被督查地区、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4.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凡与被督查地区、单位或领导干部有需要回避关系时,应当提出回避,以利有效开展工作。
五、督查员的管理
1.督查员人选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干部监督处负责督查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督查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学习材料。
2.督查员由部领导派出执行督查任务,干部监督处和有关干部处派人协助其工作。
3.督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至二年。聘任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4.督查员执行督查任务所需费用,可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六、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组织部。地、市、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参照执行,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督查办法。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