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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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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记叙了明代大儒王阳明“致良知”的两件“粗浅事”:一是在刑曹任职时严辞训斥克扣囚犯粮食以养猪的狱吏,并杀猪割肉以分给诸囚,后来自感此举是置主管官员于尴尬之地而不仁,因之深悔自责;一是辞却了乡人的“鬻产”之求,事后见其风景佳胜又后悔,由此引起了内心“悔”与“讼”的较量与争锋。区区两件小事,让人感到王阳明无论是处庙堂之高,还是居江湖之远,都能做到知行相资,自觉地践行其“致良知”之说,使其心与理相通合一,让天理良心常在。

本文作者耿定向,黄安(今湖北红安县)人,官至户部尚书,在学术上服膺王阳明的“致良知”之说,并精通其学。因此,他在文中很注重对王阳明内在的心理状态作深度的透视和发揭,以展现致良知的内心省察存养之功夫。以所记第一件事而言,通过写王阳明与管姓官员的对话以及王阳明“颦蹙”“复蹙然”的外在神貌,就凸显了王阳明内心的悔愧、自责和不安。为了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种悔愧自责心理产生的原由,作者甚至设身处地,从心理上移入王阳明的心境之中,想其所想:“微婉默运,令发自堂卿,不使善归己、过归人矣。”由此可见,王阳明事后悔愧自责,是因为自感此事应该与主事的堂卿私下沟通,由堂卿出面处理,而自己“揭揭然为此”,便使失职之过归于堂卿,惩恶之善至于己身,故自陷于不仁。至于所记第二件事,则是直接描写王阳明对自己心灵的严厉拷问,寥寥数笔就将“一个人的战争”写得较为生动鲜活。总之,该文注重对王阳明心理世界的描写和展示,能让人很容易地感受到一代大儒是如何躬行践履、发见良知、保持心灵的明澈与澄净的。

阅读本文,首先要注意正确地理解和解释其中一些词语的意思,如“日给粮饭之”的“饭”,“即日白堂卿”的“白”,“子乃以为美谈”的“乃”,“自分如此而已”的“分”,这些词虽然字面普通,但意义却与寻常有所不同,要注意斟酌。其中有的词可以利用语文教材中的相关例子来帮助理解,如教材中的“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自分已死久矣”(《苏武传》)等。其次,本文重在表现王阳明的道德修为、心灵境界,因此,文中负载了此类关键性信息的句子,要给予关注,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能做到正确地筛选。再次,对文中的一些句子,要能准确地加以翻译,如“若曹乃取以豢豕,是率兽食人食矣,如朝廷德意何?”“窃谓由前创悔屠豕一事推之,实自致其知则进之立朝,必不忍为钓奇贾名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