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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协调机制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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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实施民生工程的牵头抓总工作。

1、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筹资方案,并配合各成员单位制定各单项工程实施办法。

2、协调各成员单位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

3、负责全县民生工程资金的测算、筹集、拨付、管理。

4、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

5、组织开展全县每月民生工程考核和年度考核。

6、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和协调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全县民生工程联络员会议。

8、负责全县民生工程报表汇总和信息报送及简报编发工作。

9、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民生工程政策和实施成果等宣传报道工作,并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协调服务。

10、认真完成省、市民生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调小组各工程牵头单位是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牵头的民生工程项目负总责。

1、负责所牵头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2、制定牵头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指导意见。

3、指导、督查、协调各乡镇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4、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所牵头工程项目每月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

6、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并配合做好省、市对我县开展的工程督查、考核工作。

7、制定所牵头工程项目考核办法和对乡镇工程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

8、负责所牵头项目的日常调度和督查工作。

9、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民生工程进行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10、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并配合好县民生办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县直单位民生工程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牵头工程的情况汇总和进展情况、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2、参加县民生办召开的工作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参与全县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考核工作。

4、加强与县民生办沟通联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三、建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制度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推进实施民生工程。

1、政策宣传制度

县民生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性民生工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全县性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统一口径,协作互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2、分类指导制度

县民生办加强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使用制度,督促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拨付到位,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牵头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下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搞好协调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之间推进不平衡问题,确保协调推进。

3、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

各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及早下达建设计划,及早拨付工程资金,及早开工项目建设,加强对乡镇的分类指导,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完善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持久发挥民生工程项目效益。

4、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

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推广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五个一”试点,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政策落实,严格审批和公示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使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地享受到惠民政策。

5、督查考核制度

县民生办进一步改进综合督查方式,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每月组织1次全县综合性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1次年度考核,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各项目牵头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督查和工程考核办法,采取随机抽样和暗访、排查等形式,提高督查考核效果,全年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四次,及时向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报告存在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反映各地工作情况。监察、审计和统计部门加大对民生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

6、情况通报制度

县民生办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工作部署,通报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相关问题,分析提出建议,编发《民生工程简报》、督查通报等。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宣传、情况报送、督查考核等制度,报县民生办备案。按月报送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工作动态、每月行事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每月28日前报送至县民生办汇总。

今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涉及领域更宽,受益面更厂,工作强度更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协调、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县民生办将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制度、情况报送、信息报送等情况,并向各单位反馈督查、考核、调研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就各单项工程推进中的存在问题向协调小组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