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全市民主评议活动指导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全市民主评议活动指导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为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发号文《关于印发<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人水和谐,服务民生”的主题,以社会各界和水务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水务干部队伍素质,促进依法治水管水,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水务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评议对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坚持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相结合,与加强水务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解决影响水利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关心的民生水利问题相结合,着重评议以下七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赋予的各项任务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及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及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收费等职责履行情况。

(二)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防洪抗旱、安全供水、农田灌排、水生态建设等民生水利问题情况,及时正确处理解决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公正廉洁执法,文明和谐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四)转变作风,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推行效能监察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勤政、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

(六)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源头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建立完善行风建设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坚决纠正为政不廉、履职不力、违规收费、人情执法等现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建设阳光廉政优质安全工程。

(七)受理“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等。对“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方法与步骤

本次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上旬)

1、成立评议组织机构。成立评议领导组织工作机构,制定评议方案,召开动员会。

2、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在网站上设立“政风行风评议”网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公开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及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评议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问卷调查评议。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局行评办负责制作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份,发放范围:市级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党委书记、镇长(主任),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征求全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水务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限时整改,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行风建设水平。

二是内部问卷调查评议。局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发放问卷调查表150份,发放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在每个单位、科室随机抽选2名职工代表。

对问卷调查采用现场填表,当场密封收回的方式进行,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由局行评办统一收集汇总,并排出综合满意率名次。

2、民主评议。局行评办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民主评议会,采取发放民主评议表的方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局属各单位、科室进行测评,由局行评办现场唱票统计,并当场公布综合满意率名次。

3、明查暗访。在市里明查暗访的同时,局行评办将组织通过察看服务窗口、检查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单位、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4、在水务网上设立行风评议栏目,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中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汇总阶段(11月下旬)

1、评议汇总分析。由局行评办统一组织进行汇总,梳理各类意见和建议,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2、评价办法。评议满意率设为100%。其中,民主评议占60%,问卷调查评议占30%,评议组织工作、纠风专项治理、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占10%(对调查评议提出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每发现一件扣2%,直至扣完)。

3、评价等次的确定。评价等次分为“满意单位(科室)”、“基本满意单位(科室)”、“不满意单位(科室)”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确定的标准为:满意率为90%以上(含90%)的,为满意单位(科室);满意率为80%—90%(含80%)的,为基本满意单位(科室);满意率为80%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科室),并对同一等次的单位(科室)分别按具体满意率值排出先后顺序。

(四)反馈总结阶段(12月)

1、通报情况。召开评议情况通报会,通报行风建设情况,对下步工作的要求及群众满意率情况,局行评办将以书面形式反馈评议情况。

2、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科室)要针对行风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及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写出整改报告,报局行评办,由局行评办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纠风办。

3、总结评议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束后,局行评办将评议工作情况统一汇总上报。

五、评议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行风评议结果的作用,把评议结果与表彰、考核、干部的使用、奖惩挂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局政工科将评议结果存档备案。

(一)对年度内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行风评议满意率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科室),直接推荐为先进集体,对连续两年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科室),除直接推荐先进集体外,主要负责人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并推荐上级表彰;对满意率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单位(科室),取消单位(科室)及负责人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满意率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科室),给予负责人效能告诫处理。对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科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号文件精神予以处理,除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外,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属局管干部的给予免职,属市委管理的干部将报请市委给予免职。

(二)因工作失误或出现政风行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对全局工作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对所在单位(科室)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内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出现严重问题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科室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规范工作程序,分阶段有重点地抓好落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行评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加强整改,务求实效。各单位、科室要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对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要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把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水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科室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奖惩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局行风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