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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一些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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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各级档案部门一项基础性的业务工作。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人和发展,一些有关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和总体要求的问题成为许多档案工作者的困惑,这些问题也经常在专家、学者之间交流和探讨。本文谈谈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关于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和数字档案的概念和内涵

电子文件可能是当前档案信息化工作中使用频率、关注度最高的一个词,对电子文件一词的使用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广义的,也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在档案部门、文书部门、信息化部门等领域普遍认可的,其概念是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产生、传输和使用的电子数据或记录。广义的电子文件涵盖几乎所有的产生途径和数据类型,只要是电子形式的数据都可称为电子文件。另外一种是狭义的,就是目前在相关规章和标准中界定的电子文件。尽管在相关规章和标准中对电子文件概念的表述还不完全一致,但是,我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电子文件应当具备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产生、传输和使用,二是经过特定流程产生和传输并具有规范体式,三是能够发挥法定效用,四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得到法律或行政认可。

电子档案一词在国家颁布的规章或标准中出现较少,还没有官方认可的统一定义。参照纸质文件与纸质档案的对应关系,电子档案也应当是由电子文件经过归档、移交等流程转化而来。尽快界定电子档案的概念对于档案部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管理特别是长期保存工作非常紧迫和重要。对于电子档案的内涵,就目前的认识水平,有几点是明确的,一是电子档案是由上述所说狭义的电子文件归档形成的,二是电子档案应当包括元数据、内容数据以及必需的过程数据,并且通过一定的方式互相关联,三是电子文件归档应当进行真实、完整、可用方面的检测,四是立档单位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对于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有些问题还未形成共识,一是对于形成时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是否必须要转换成标准格式或通用格式,转换后是否影响电子档案的原始性与有效性;二是对于流式文件是否要转换成版式文件作为档案保存;三是各立档单位的软硬件环境是否要向档案馆移交;四是动态数据是否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数字档案一词使用也比较普遍,特别是各地在进行数字档案馆项目的立项和建设过程中,作为核心建设内容的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是数字档案一词得到较多使用的重要原因。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数字档案是馆藏数字信息的统称,包括新接收的电子文件、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形成的数字化档案以及根据馆藏需要收集的重要数字信息资料等。

二、关于档案数字化的工作策略

档案数字化工作是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途径,从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和确保档案原件的安全角度出发,档案数字化是每个档案馆、档案室都需要做的基础性工作。在开展数字化工作过程中应当把握下列几个方面的原则。

完整性原则。应当有效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一个案卷、一个专题或一个全宗的档案应当全部进行数字化,不能视档案信息内容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等删减数字化内容,避免人为造成档案信息不完整现象出现,给档案管理和提供利用造成障碍。

目录优先原则。对于馆藏量较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单位,应当优先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为开展全文数字化工作奠定基础。要注重基础工作的质量。档案数字化是应用计算机等相关技术对档案数据进行高效管理,档案数据的详略、对错决定着数字化工作的成败。应当对档案案卷进行准确无误的分类、著录、整理、编页,建立高质量的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为数字化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从源头上杜绝计算机管理的差错。

最小干预原则。要注重维护档案原貌,必须减少对原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对数字化、缩微、仿真复制、鉴定整理等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尽可能不拆卷扫描,杜绝多次拆装卷和重复扫描。

方便利用原则。数字化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利用,同时保护原件。对已经数字化的档案,要及时鉴定,划分公开范围和控制使用范围,并将无限制开放的档案及时向社会开放,确保可以公开的数字化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使档案数字化真正成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力手段,而不仅仅作为档案信息保存的另一种形式。

三、关于数字信息转存胶片、缩微胶片数字化及其与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关系

将数字信息转存缩微胶片是保证电子文件可靠性、长期保存的重要选项,也是电子文件安全备份的措施Z--。但是,数字信息转存胶片的存档机及其相配套的冲洗设备投资较大,对工作人员的操作也有必要的专业要求,因此,在省级以下档案馆及多数档案室并不需要配备相关设备,可以委托省级以上档案馆或相关专业公司进行转换。

缩微胶片数字化的目的是解决缩微胶片检索速度慢、阅读不方便的问题。已经进行缩微拍摄的档案,为避免重复拆卷、扫描对档案原件造成的损害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当不再调用原件进行扫描,而利用缩微拷贝片或者母片进行数字化转换。但是,对于有些档案馆早期拍摄的缩微胶片画幅质量不高、对案卷或文件进行有选择性拍摄、案卷整理不规范等情况,如果采用缩微胶片进行数字化转换,会出现数字图像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图像与目录挂接困难等问题,就应直接调用纸质档案原件进行扫描数字化。

数字信息转存胶片是一项着眼于档案资料长期保存、安全备份的战略性的技术手段,缩微胶片数字化是为了提高档案复制件的利用效率,纸质档案数字化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避免使用档案原件,保护档案原件,二是能够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以及查全率、查准率,三是档案资料安全备份的一种技术方法。应当根据档案资料保管、利用的不同要求以及自身的人员、技术、设备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技术方法。

四、关于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和数字档案馆三者的建设要求及其相互关系

在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电子文件中心的设想和要求是2005年开始在档案部门提出的,2007年4月,为贯彻落实王刚同志有关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国家档案局在江苏、安徽召开了“电子文件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对全国档案部门进行电子文件中心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在2009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电子文件中心作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五位一体”的“一位”,成为今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一项基本功能建设要求。对于电子文件中心的功能和建设要求,安徽省档案局黄玉明副局长在《档案学研究》2010年第2期刊发的《电子文件中心的定位与核心取向》一文中,已经做了很好的、比较系统的阐述,这里不再赘述。

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名称在各地档案部门使用比较少,只是在个别地方档案馆,为了适应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数据备份的要求,提出建立本地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项目需求。在2009年12月两办印发的《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根据灾害备份的要求,建立本级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或者异地备份库的要求。这是从国家战略高度,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需要出发,国家赋予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电子文件管理方面的一项新职能。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建设应当紧紧围绕电子文件管理、国家灾害备份的要求,结合各地档案馆的特点,明确定位和功能要求,建立相应制度,配备相关设备和人员。

数字档案馆概念从提出至今,经历了不断认识、不断发展的过程。最近由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将数字档案馆定义为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适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应该说,数字档案馆是档案信息化成果的集中体现,包括电子文件接收与管理、档案数字化、重要信息资源采集、数字档案信息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传统载体档案、库房智能化管理等多项内容。

对电子文件进行有效管理是电子文件中心和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核心内容。电子文件中心无论是作为独立项目还是作为数字档案馆的一个子项目来建设,都应当发挥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实现对立档单位电子文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履行党委政府文档中心的职能;二是在国家相关法规未对电子文件移交和管理的权限和时限等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级档案馆提前对电子文件进行接收和有效管理;三是在有关电子文件管理的规章和标准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各级档案馆可以利用档案管理规范的理念和手段对电子文件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建立电子文件备份中心作为《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电子文件管理方面的一项职能要求,可以与电子文件中心以及数字档案馆共同建设,又可以作为各地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独立项目,单独申请、单独建设。目前在浙江全省开展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较好地把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要求融会在一起,三方工作既密切联系,又各有侧重,既针对不同的工作要求,在系统建设、功能设定、设备选型等方面提出合理需求,又统筹兼顾,不造成工作、设备、系统的重复或排斥。

档案信息化建设在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上有别于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新的问题将不断出现,需要我们认真去研究和实践,推动档案事业在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