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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当前文艺学学科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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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文艺学界,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学科观念的混乱,对教学、科研、体制和管理工作,造成了困难。

首先,“文学”的观念,就是历史形成的一个约定俗成的错误观念。本来,“文学”应该是一个学科的概念。源出孔门四科之一的“文学”,按照日本学者中岛敏夫的理解,是“指由文献、文字记载的学术。”由此,可见“文学”具有学问、学术和学科的意思。1887年,黄遵宪撰写的《日本国志》卷三二介绍东京大学校的学科分类时,“文学”就是个一级学科,它包括哲学、政治学、理财学和汉文学等二级学科。这些应该是“文学”的本义。问题就出在外来词的翻译上了。西方传教士和日本学者以汉字“文学”翻译英文的Literature,才变成了一个艺术的概念。这个翻译是不准确的。因为,与音乐、戏剧、舞蹈、绘画和雕塑等其他艺术门类相比,“文学”不像是一个艺术名称,始终存在着“学”的影子,倒像是一个学科名称。而且,“文学”概念的内涵从来就没有精确过,一直存在着传统遗留下来的“观念的杂质”。于是,人们议论纷纷,也留下了打不完的笔墨官司。在教育上,“文学系”、“文学院”与“艺术系”、“艺术学院”也不同,后者教学以创作为主,主要培养艺术家型人才;前者教学以研究为主,主要培养学者型人才。尤其是“文学院”与“艺术学院”相比较,“文学”也是一个学科概念。尽管为了使“文学”更像“艺术”,有人提出了“纯文学”、“美文学”的概念,其实也无济于事。因为,还有一个“学”的影子存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提出以下两个对策:其一、用“文艺”一词翻译英文Literature,从而代替“文学”。对于“文艺”可作这样的定义:“文”用其本义,指文字;文字是记载语言的符号,也代指语言。“艺”用其本义,指技艺;用其现代义,指艺术。因此,所谓“文艺”,就是使用文字的技艺和运用语言的艺术,包括书面语言艺术和口头语言艺术。这样以来,“文艺”既与英文Literature的本义“词的艺术”比较接近,也与目前通行的“语言艺术”的观念相吻合;其二、将“文学”一词彻底废弃,从源头上清除“概念的污染”和“观念的纠缠”。

其次,人们习惯于将研究“文学”的学科,称为“文学学”或者“文艺学”。前者既拗口,又显得笨拙;后者在观念上比较混乱:一是将“文艺”理解为“文学和艺术”(简称“文学艺术”),那么“文艺学”就是研究“文学和艺术”的学科,然而,事实上“文艺学”只研究“文学”,不研究“艺术”;二是由此可以这样推论“文艺=文学和艺术=艺术”,因而“文艺学=艺术学”,但事实上,在现行的学术体制中,“文艺学”中不包括“艺术”,“艺术学”中也不包括“文学”,两者互不搭界;三是大多数学者将“文学学=文学理论”,或者将“文艺学=文学理论”。目前文艺学硕士点、博士点、研究中心和基地等,也是按照这种观念设立的。一般来说,学界通行的观念是:“文艺学包括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如果将“文艺学=文学理论”,那么将“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又该往哪儿放呢?这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容易造成观念上的混乱。针对这种情况,我提出的对策是:其一、废弃“文学”和“文学学”两个概念,不再使用;其二、不再将“文艺”理解成“文学和艺术”,而应该理解为“语言艺术”,这样“文艺学”成为研究“语言艺术”的学科,就是名正言顺的了;其三、将“文学理论”改称为“文艺理论”;其四、“文艺学”是一级学科,包括“文艺理论”、“文艺批评”和“文艺史”三个分支的二级学科。“文艺学”不再等于“文艺理论”。

再次,“诗学”观念的泛化也是很严重的。有人将“诗学”等同于“文学理论”,有人将“诗学”等同于“文艺学”,甚至有人将“诗学”等同于“理论”。诸如“小说诗学”、“戏剧诗学”、“历史诗学”和“后现代诗学”等中的“诗学”,其实就是“理论”。这种情况不仅国内存在,国外也存在。造成这种泛化的根源,主要是来自西方的影响。因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就是一个具有泛化倾向的概念。本来古希腊人的“诗”概念就有原始包容性,不像现代人的“诗”概念那么狭义和精确;再说,亚里士多德也没有“诗学”的概念,这是公元6世纪亚氏的《论诗》被翻译成叙利亚文时才有的概念。因此,给叙利亚文的“诗学”一词注入古希腊人的“诗”概念,就形成了“诗学”这个具有泛化倾向的经典概念。它是“指一切以语言作为实体又以它作为手段的著作或创作,而不是指狭义的关于诗歌的美学原则和规则”。后来,从J・C・斯卡利格的《诗学》、G・特里西诺的《诗学》到让・贝西埃等人主编的《诗学史》,就形成了西方传统的“诗学”的观念。当然,在西方也有从狭义的角度使用“诗学”一词的,如让・絮佩维尔的《法国诗学概论》那样,但是并不多见。我国现代的“诗学”观念是搬用西方的。这与我们中国人的传统的“诗学”观念完全不同。我国从唐代开始就有了“诗学”一词,经过宋、元、明、清到近代,也形成了传统的“诗学”观念。这就是:“诗学是关于诗的技巧和学问,也包括关于诗的理论和批评”。将“诗学”等同于“文学理论”,或者等同于“文艺学”,在西方文化语境里似乎没有什么困难,但是在中国文化语境里却存在着很大的麻烦,造成了观念上的泛化和使用上的混乱。我认为,诗学、文艺理论和文艺学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文艺理论只是文艺学的一个分支,诗学所研究的问题只是文艺理论中的一个部分。因此,我的对策是:诗学、文艺理论和文艺学三者独立使用,不再互相等同。

又次,“文艺学”的泛化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最近几年以来,受国外文艺思潮的影响,有一些学者又将“文艺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等同起来,甚至用后者取代前者。这又造成了文艺学观念的混乱,于是引起了关于“文艺学边界”的讨论。我认为,任何一个学科都有各自专门的研究对象,因而也有各自的学科边界。虽然,学科之间可以交叉,研究方法可以互用,甚至还有“跨学科”研究,但是学科的边界还是存在的。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学科没有边界,那它还算不上是一个成熟的学科。取消了一个学科的边界,也就等于取消了这个学科。“文艺”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审美文化。因此,“文艺学研究”与“文化研究”有一些关系。具体说,这是一种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现在,有些人将两者等同起来,甚至用一种取代另一种,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我的对策是三句话:要保持“文艺学”的独立性,要严守“文艺学”的边界,要防止“文化研究”的收编。

总之,文艺学学科观念的混乱不是一件小事情,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这种现状早一天改变,也就早一天造福学界。否则,它会严重影响文艺学学科的良性发展。但是,要改变这种现状,难度也是很大的。因为有些观念已经约定俗成了。所以,我们要知难而上,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端正学科观念,理清文艺学学科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比较科学的学科体系。这对于学术研究、专业设置以及教学和科研管理等,都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