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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出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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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保驾护航作用。近几年,各级农机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实现了连续六年道路外农机“零事故”。但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增长,截止08年底,__市拖拉机保有量已达5.1万台,农机分布涉及千家万户,给农机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降低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就要立足改革,分析新情况,理顺新思路,寻找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监管执法手段薄弱。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管法规层面存在缺失和不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农机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拖拉机该谁管,却没有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只赋予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行政许可权,却没有赋予对该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职权,监管手段严重缺位,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以及事故处理权的规定严重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基层农机监管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给农机监管工作造成的困境的认识相当一致,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不干是不作为,干就可能又是乱执法。

(二)农机手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管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拖拉机特别是小型拖拉机是自己的农具,主要用于农田作业和生活服务,很少上公路,操作比较简单,技术容易掌握,一般的技术维护和维修问题自己就能解决,不存在安全问题,也就没有必要到农机部门进行知识培训,没有必要花钱费工夫办理牌证和年度检验,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出现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机手以众抗法的现象。

(三)农机结构及作业形式发生变化,农机手感到负担沉重,削弱了农机手主动参与农机管理的积极性。近年来,由于三轮汽车、低速汽车发展迅猛,拖拉机尤其是小型拖拉机自身固有的缺陷等,造成在短途运输市场所占的份额大幅削减,正逐步退出运输市场,经营拖拉机的收入迅速降低,而燃油费价格偏高和农机、交通、保险等有关部门向农机收取各项费用,使农机手感到负担过重,不愿去农机部门办理牌证手续。其次,农机部门又没有拖拉机强制报废的有关规定,使用年限过长,技术状态达不到安全要求,应予强制的拖拉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事故隐患。

(四)农机监管队伍的不适应,对农机监管起到了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基层农机监管力量不足,县区农机监管机构直接肩负着农机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技术检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但有的县区农机监管人员偏少,个别县区只有几个人,乡镇农机站撤并,更使得监管力量薄弱。

(五)农机监管装备落后,困扰着农机监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农机监管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检测、事故勘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但个别农机监管部门配备不全,且没有配置上线检测设备之规定,检验人员还没有摆脱传统的靠眼看、凭经验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农机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对策及建议

(一)依法行政,改善农机监管执法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使法律赋予农机部门的职责,需要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农机安全检查、农机事故处理等一系列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争取尽快推动配套法规的完善,强化农机执法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执法环境的改善,应树立“事在人为”的观念,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的关系,形成合力,扭转农机执法检查的被动局面,改善农机监管执法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机手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要把农机监管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列入农机目标管理范畴,建立规章制度,实现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农机手的宣传,可采用农机协会、合作组织、集中培训、现场说教、送教下乡等方法,不断提高农机手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观念,使农机手达到“要我安全”成为“我要安全”。

(三)把农机手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拖拉机驾驶员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的服务对象也是农民,从事的职业赚钱不多,农机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收取牌证核发等相关费用,严禁搭车收费,增加农民负担。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深入基层办理业务,减少办事环节、简化手续、方便群众。三是向上级部门呼吁尽快制定拖拉机强制报废制度,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对于农机手缺少更新报废资金的实际,应制定拖拉机更新报废补助办法。

(四)以提高农机执法人员素质为突破口,抓好各级农机监管机构建设。连续三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这足以说明中央把农机安全列为国家整个大安全框架之中,对我们的工作极为有利。为此,农机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管队伍,重点落实“五个教育”和“一个机制”,即法律法规教育、专业技术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化管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约 束机制。加强农机监管机构建设,重点放在县区一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县区担负着拖拉机挂牌、驾驶员发证、年度检验等任务,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把农机安全工作列入社会总体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绩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挂钩。

(五)改善监管手段,加强装备建设。建议加大投资,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在农机监管收费返还的基础上,追加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千方百计地节约经费,有计划的配备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在线考试等必备的技术装备,逐步形成“基地健全、设施齐备、手段科学、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总之,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时期,农机部门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一定能够开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实现农机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