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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商投资的区位特征及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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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大地带、7大区域和各省市区外商投资的分布及变迁,探讨了外商投资的区域差异及集中趋势,进而对外商投资区位的演变趋势及其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差异;地理集中;区位选择

自1978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获得很大发展。目前,外商和港澳台地区直接投资(以下简称外商直接投资或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

一、我国外商投资的地区分布及变迁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由沿海地区逐步向内陆地区推进的。正是由于这种梯度推进式的对外开放政策,再加上经济地理区位和软硬投资环境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际利用的外商投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虽然外商直接投资在区位选择上出现了从南到北、由东向西逐步推进的趋势,但80年代形成的高度集中分布的格局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一)实际利用外资渠道的变化。由于利用外资渠道和主管部门不同,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是按地区和部门分别统计的。1983年,在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各省市合计占33.1%,部门合计占66.9%。自80年代中期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先后撤消或合并,其经济管理权限也逐步缩小,而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则在不断增加。这样,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条”管理正逐步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区域综合管理转变。正是由于这种管理体制的转变,在80年代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各省市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到1996年已迅速提高到88.0%,之后略有下降。在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中,各省市所占的比重也由1983年的62.7%增加到1999年的97.7%。

(二)三大地带外商直接投资的分布。从三大地带分布看,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高度集中在东部地区。1984年,东部地区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占全国各地区的96.73%,其中,广东省占73.42%,而中、西部地区仅分别占1.19%和2.08%(见表1)。自80年代中期以来,尽管东部地区外商投资比重有所下降,中部地区的比重略有提高,但总体看,西部地区外商投资比重却在逐步下降。从1987年到1999年,西部地区外商投资所占的比重由6.81%下降到2.75%,几乎减少了4个多百分点。

表1:我国三大地带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的分布

年份

投资金额(万美元)

地区分布(%)

总计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1983

57655

53579

647

3429

92.93

1.12

5.95

1984

88546

85650

1050

1846

96.73

1.19

2.08

1985

132061

118399

6903

6759

89.65

5.23

5.12

1986

174165

150805

13336

10024

86.59

7.66

5.75

1987

178273

157898

8233

12142

88.57

4.62

6.81

1988

314973

274101

22818

18054

87.02

7.25

5.73

1989

343733

310703

19738

13292

90.39

5.74

3.87

1990

343615

320133

13832

9650

93.17

4.02

2.81

1991

442583

409221

19817

13545

92.46

4.48

3.06

1992

1100402

1004650

74993

20759

91.30

6.81

1.89

1993

2734174

2388799

242799

102576

87.37

8.88

3.75

1994

3326765

2922005

261269

143491

87.83

7.86

4.31

1995

3721549

3264139

342936

114474

87.71

9.21

3.08

1996

4147007

3653815

392417

100775

88.11

9.46

2.43

1997

4637439

3993650

485248

158541

86.12

10.46

3.42

1998

4719149

4133417

448377

137355

87.59

9.50

2.91

1999

4145307

3649131

382167

114009

88.03

9.22

2.75

累计

30607396

26890095

2736580

980721

87.85

8.94

3.20

(三)七大区域外商直接投资的分布。按照地理上相互接近、社会经济联系较为密切以及区域特点具有较大的相似性等特点,大体可把全国划分为七大区域:(1)北部沿海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和山东;(2)中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江苏和浙江;(3)南部沿海地区,包括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4)中北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山西;(5)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河南、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6)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7)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这七大区域的划分,与传统的行政经济区的划分方法有所不同,它照顾了三大地带的完整性,这样将有利于进行对比分析。

表2反映了1983?1999年我国七大区域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比重的变化。从表中可看出,在沿海地区内部,南部沿海地区所占的比重在不断下降,而中部和北部沿海地区所占的比重则在迅速提高。从1983至1999年,南部沿海地区所占的比重由73.3%下降到43.5%,减少了29.8个百分点;而中部沿海地区由3.8%迅速提高到24.5%,北部沿海地区则由15.8%提高到20.0%,分别增加了20.7和4.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由于我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因此在地区分布上高度集中在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南部沿海地区。

表2:我国七大区域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的比重 单位:%

年份

北部沿海地区

中部沿海地区

南部沿海地区

中北部地区

长江中游地区

西南地区

西北地区

1983

15.8

3.8

73.3

0.7

0.4

3.3

2.7

1984

7.1

8.0

81.7

0.1

1.1

1.0

1.1

1985

16.2

12.8

60.6

o.9

4.3

3.0

2.1

1986

18.7

11.9

55.9

3.2

4.4

2.7

3.0

1987

22.7

18.9

47.0

1.8

2.9

1.7

5.1

1988

25.5

12.8

48.7

2.9

4.3

1.9

3.9

1989

19.9

17.5

52.9

2.4

3.4

1.0

2.9

1990

23.4

10.4

59.4

1.7

2.3

1.2

1.6

1991

22.9

10.3

59.3

1.3

3.2

2.2

0.8

1992

19.0

20.0

52.3

1.9

4.9

1.5

0.4

1993

17.7

25.7

44.0

2.5

6.4

2.6

1.1

1994

20.7

22.2

44.9

2.0

5.9

3.2

1.2

1995

19.5

25.1

43.1

2.8

6.4

1.9

1.2

1996

21.0

25.7

41.4

2.9

6.5

1.3

1.2

1997

22.3

24.1

39.7

3.2

7.3

1.9

1.5

1998

23.0

24.7

39.9

2.7

6.8

2.1

0.8

1999

20.0

24.5

43.5

2.6

6.6

1.9

0.9

在1983?1999年间,南部沿海地区减少的外商投资份额,约有69.5%转移到了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有14.1%转移到了以京津唐为中心的环渤海湾地区,而转移到广大中西部地区的有仅有16.4%。目前,中西部地区所吸收的外商投资份额仍基本上维持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

(四)各省市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分布。由于各省市区年度利用外商投资受大项目的影响较大,为消除这种年际波动,我们以1991年为界将1983?1999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以反映各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比重的变化。在1983?1990年,外商投资比重超过3%的共有7个省市,包括广东(含海南)、北京、上海、福建、辽宁、山东、江苏。这7个省市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合计占全国各地区的83.76%。到1991?1999年,外商投资比重超过3%的共有9个省市,包括广东(含海南)、江苏、福建、上海、山东、辽宁、天津、北京、浙江。这9个地区吸收的外商投资合计占全国的83.69%。在整个1983?1999年,这9个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合计占全国的83.89%(见表3)。由此可见,从两个阶段比较看,尽管这期间外商投资分布有所扩散,但80年代以来高度集中在沿海少数省市的格局至今并没有得到改变。

表3:我国各省市区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的分布

排序

地区

1983?1999

1983?1990

1991?1999

两阶段变化

亿美元

亿美元

亿美元

1

广东

968.91

31.66

77.73

47.60

891.19

30.76

-16.84

2

江苏

374.04

12.22

5.69

3.49

368.35

12.71

9.22

3

福建

301.61

9.85

11.17

6.84

290.44

10.02

3.18

4

上海

251.89

8.23

13.54

8.29

238.35

8.23

-0.06

5

山东

195.10

6.37

6.12

3.75

188.98

6.52

2.77

6

辽宁

132.88

4.34

6.93

4.25

125.95

4.35

0.10

7

北京

125.60

4.10

15.58

9.54

110.02

3.80

-5.74

8

天津

121.70

3.98

3.85

2.35

117.85

4.07

1.72

9

浙江

96.14

3.14

2.45

1.50

93.69

3.23

1.73

10

河北

61.79

2.02

1.43

0.88

60.36

2.08

1.20

11

广西

59.34

1.94

2.64

1.61

56.71

1.96

0.35

12

湖北

57.01

1.86

1.29

0.79

55.72

1.92

1.13

13

湖南

46.22

1.51

0.95

0.58

45.27

1.56

0.98

14

四川

48.94

1.60

1.89

1.16

47.05

1.63

0.47

15

河南

37.69

1.23

1.54

0.94

36.15

1.25

0.31

16

黑龙江

35.17

1.15

1.99

1.22

33.18

1.15

-0.07

17

陕西

27.61

0.90

3.91

2.39

23.70

0.82

-1.57

18

安徽

27.46

0.90

0.92

0.56

26.55

0.92

0.36

19

吉林

26.70

0.87

0.74

0.45

25.96

0.90

0.45

20

江西

25.03

0.82

0.57

0.35

24.45

0.84

0.49

21

山西

13.08

0.43

0.25

0.15

12.82

0.44

0.29

22

云南

8.58

0.28

0.35

0.22

8.23

0.28

0.06

23

内蒙古

5.30

0.17

0.40

0.24

4.90

0.17

-0.07

24

贵州

4.21

0.14

0.56

0.34

3.65

0.13

-0.21

26

新疆

3.47

0.11

0.56

0.34

2.91

0.10

-0.24

27

宁夏

1.08

0.04

0.02

0.01

1.06

0.04

0.03

28

青海

0.20

0.01

0.04

0.02

0.16

0.01

-0.01

注:广东包括海南,四川包括重庆,至今仍没有外商直接投资。

二、我国外商投资区域差异与集中趋势

(一)区域外商投资增长格局。在1994?1999年,我国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年均增长30.63%,其中,东部地区为30.19%,中部地区为49.91%,西部地区为24.48%。如果以全国各地区平均增长率为1,那么,东部地区的相对增长率为0.99,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1.60和0.80。这说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增长大体呈现出东中、中高、西低的格局(见表4)。

表4:三大地带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增长率

年份

年均增长率(%)

相对增长率

总计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1984??1990

29.05

29.09

54.88

15.93

1.00

1.89

0.55

1991??1999

31.88

31.05

44.59

31.57

0.97

1.40

0.99

1984??1999

30.63

30.19

49.01

24.48

0.99

1.60

0.80

注:本表按当年价格计算。

这说明,从某种程度上讲,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外商在大陆投资有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扩散的趋势。当然,也应看到,中部地区在80年代以及西部地区在90年代外商投资增长率较高,这是与其外资规模较小相联系的。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差异。我国的外商投资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各地区之间人均利用外资水平相差十分悬殊。1999年,东部地区人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71.4元,而中部和西部地区仅分别只有8.62元和3.96元,东部地区是中部地区的8.3倍,是西部地区的18倍(见表5)。相比较而言,三大地带间人均利用外资水平差距要远高于其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1999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分别是10102元、5459元和4172元,东部地区是中部地区的1.85倍、西部地区的2.42倍。

表5:三大地带人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

年份

人均利用外商投资(美元)

相对差距

各地区平均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部/中部

东部/西部

1983

0.56

1.27

0.02

0.15

71.8

8.7

1984

0.86

2.01

0.03

0.08

70.6

25.9

1985

1.27

2.75

0.19

0.28

14.8

9.8

1986

1.65

3.46

0.36

0.41

9.8

8.4

1987

1.66

3.56

0.22

0.49

16.6

7.3

1988

2.89

6.10

0.59

0.72

10.4

8.5

1989

3.11

6.82

0.50

0.52

13.7

13.1

1990

3.01

6.79

0.34

0.37

20.0

18.3

1991

3.84

8.58

0.48

0.51

17.9

16.7

1992

9.44

20.88

1.79

0.78

11.6

26.8

1993

23.22

49.22

5.75

3.80

8.6

12.9

1994

27.99

59.71

6.13

5.25

9.7

11.4

1995

30.95

65.85

7.98

4.14

8.3

15.9

1996

34.19

73.13

9.05

3.60

8.1

20.3

1997

37.91

79.25

11.10

5.62

7.1

14.1

1998

38.28

81.46

10.18

4.82

8.0

16.9

1999

33.37

71.40

8.62

3.96

8.3

18.0

从变动趋势看,在80年代前半期,无论是东部与中部地区间差距还是东部与西部地区间差距,都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然而,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差距又开始趋于扩大。在西部地区,这种趋势一直延伸到90年代初期。

三、外商投资区位的演变趋势及前景

为推动外商和港澳台商积极投资中西部地区,近年来我国政府配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已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应政策措施。

由于这些政策措施刚刚实行不久,因而要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还为时过早。尽管目前我国政府实施的投资引导政策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近中期内,我们对这种推动作用不能估计太高。从发展趋势看,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东部沿海地区仍将是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首选地区。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决,外商一般倾向于在海外寻找一个最有利的生产活动地点,并把其纳入企业的全球产业锥体系之中。在这种全球产业链体系中,外商选择在我国沿海地区投资建厂,不仅有利于加强与公司总部和海外相关企业之间的联系,而且有利于各种原料、设备和产品等的进出口。第二,外商制造业投资区位的选择,需要有一个比较健全的外部配套条件,如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环境,较好的产业配套条件。在这些配套条件的提供方面,目前沿海地区要远好于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第三,虽然目前国家已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提高到一个全局性的重要战略高度,但由于西部现有各种配套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软环境的改善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设想在近期内外商投资大规模“西进”将是不现实的。第四,西部地区虽然拥有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由于劳动生产效率较低,其效率工资即每实现单位产出所花费的工资成本和福利费用反而要高于沿海地区。对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来说,他们往往更关心的是实际效率工资,而不是名义上的工资水平。

当然,也应看到,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今后一段时期内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将会逐步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推进。在这种投资“西进”过程中,外商很可能会采取“渐进式”的地域推进战略,而不是采取“大跨越式”的地域推进战略。事实上,从外商角度看,外商直接投资很难越过那些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一些中部省份,而直接规模地进入到西部地区。首先,中部一些省份尤其是长江中游地区,在地理位置上临近沿海,对外交通比较方便,投资软硬环境也要好于西部一些省区。因此,今后外商逐步增加对这些地区的投资,也是理所当然的。其次,中部一些省份地理位置居中,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已有一定的基础,加上近年来的持续快速增长,正日益表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对那些立足我国国内市场的外商投资来说,这种市场潜力将十分重要。再次,中部地区劳动力资源丰富,不仅实际工资水平较低,而且劳动生产率也要高于西部地区。这样,相比较而言,中部地区在效率工资方面将具有一定的优势。

然而,从长远发展看,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改善,外商在西部地区的投资规模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西部外商投资在全国所占的比重也将会有较大提高。但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跨世纪的长期发展战略,西部投资环境的改善也需要一个过程。在近中期内,外商在西部地区的投资将会首先集中在那些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地区,如西安、兰州、重庆、成都、昆明等。在产业发展方面,由于受国家政策和投资回报率的影响,外资将会首先投向西部那些具有比较和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特色农业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旅游和生物医药等。可以预见,率先大规模进入西部的将主要是两类公司:一类是响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号召,以利用政府优惠政策为主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另一类是以占领和开拓西部市场、开发当地资源等为主要目标,注重长期发展的欧美日等跨国公司。因此,对各级政府来说,今后应着重鼓励第二种类型的公司的“西进”,并在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