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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灭鼠、灭蚊、灭蟑螂达标工作已满5年,根据《省除四害达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爱卫会将于今年10月底前来复查。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灭鼠、灭蚊、灭蟑”先进城区复查,根据市爱卫会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迎检意义
除四害工作是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省除四害达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四害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分级管理,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除四害“三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创建文明城区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广泛动员辖区居民和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新村楼院、无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严格执行《市除四害条例》和有关法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重点突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工作任务
(一)清除“四害”孳生地。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地,清理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积水、卫生死角等,清除“四害”尸体、虫卵及活动痕迹,保持卫生整洁。
(二)抓好药物消杀工作。按照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针对“四害”季节消长规律,组织开展全区统一除“四害”消杀活动。在做好公共外环境消杀的基础上,街道、社区等要协调、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等自觉搞好内部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
(三)灭鼠
1、完善防鼠设施。各街镇、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防鼠设施建设和维护。要重点补足毒饵盒、毒饵站,对开展药物灭鼠的区域,按照室内每15平方米2处、室外建筑物周围每30~50米一处的标准设置毒饵盒或毒饵站;通风口、下水道口设防鼠网,网眼要小于13×13mm;食品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重点单位、场所设鼠夹、粘鼠板等。
2、集中投放毒饵。投放毒饵做到“五不漏”,即“不漏一个公共场所、不漏一条街巷、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家一户、不漏一间房屋”,毒饵覆盖率、投药到位率和毒饵饱和率达100%,切实保证灭鼠效果。
(四)灭蟑
1、堵洞抹缝。开展灭蟑“八查”工作:即一查桌、二查柜、三查椅、四查口(下水道口)、五查池(洗涤池)、六查案(食品加工的案板)、七查缝、八查堆(煤堆、柴堆、杂物堆),对宜孳生蟑螂场所及部位的墙缝、门窗框缝、地板缝和各类管道空隙等进行堵塞,防止蟑螂孳生、栖息。
2、开展灭杀活动。对餐饮业、原发现有蟑螂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用毒饵巩固灭杀成果,防止其孳生蔓延;对新发现有蟑螂单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全面消杀,集中治理,发现一处灭杀一处。
(五)健全档案资料。各镇街、社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健全爱国卫生组织,设专(兼)职人员负责除四害工作,制定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其中包括除“四害”工作内容,并对2007-2010年除“四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责任分工
除“四害”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
(一)区爱卫办负责全区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督查通报工作,受理单位居民投诉,制定迎检方案等,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根据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组织专业队做好环境的消杀工作;积极协调省直机关爱卫办、市爱卫办,督促辖区内省、市属机关单位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各街镇负责本辖区外环境(含拆迁工地)、居民区除四害工作,要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和监督好专业队做好外环境消杀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开展周末卫生日劳动,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地,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粪便、污水;做好断鼠粮、清扫鼠粪、封堵鼠洞、修改鼠咬痕、完善防鼠设施、修复毒饵站等工作;开展翻盆倒罐、填平洼地、疏通下水道、清除室内外各种闲置积水;开展灭蟑“八查”工作,厨房、餐厅各类场所要保持干净,堵塞洞隙。
(三)区直各部门负责本机关(含宿舍)和下属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四)区房管局负责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街镇、社区,按照要求做好清除四害孳生地、环境卫生大清理、外环境消杀等工作。
(五)区执法局要抓好路面保洁,抓好早夜市和占道市场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垃圾袋装、垃圾密闭收集、清运,杜绝背街小巷夜间乱倒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区环卫站要负责对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公厕周边的灭鼠工作,封堵鼠洞、清除鼠粪、鼠迹。
(六)区卫生局要与工商局积极配合,抓好无证中小餐馆的整治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公共场所、餐馆酒楼、宾馆、食品加工及销售行业、医院、单位食堂等监督力度,做到每个路段、每个单位都有责任人,按照相关法规,严格执法。重点是完善防鼠、防蝇设施,清除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抓好灭蟑螂的堵洞抹缝、清除蟑螂卵鞘和蟑迹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餐饮业灭杀德国小蠊;垃圾厨余要密闭收集,不留过夜。
(七)区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除四害工作。要定期清除地下室、地基、土坑及容器等积水,无法清除的积水要投放灭蚊幼虫药物。工地食堂要有防鼠、防蝇设施,堵洞抹缝,清除蟑迹,垃圾、厨余要密闭收集。工地内不得有散在垃圾。组织各工地开展杀四害工作,并封堵鼠洞。
(八)区贸发局、区工商局要加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水果、蔬菜、水产等大型批发市场的除四害工作,熟食摊位要有防蝇设施,食品库防鼠设施要完善。垃圾要密闭收集,鱼类、生禽摊位下脚料要密闭收集,摊位要及时清洗。要组织灭四害工作,清除鼠迹、蟑迹
(九)区园林要抓好公共绿地、区属公园的除四害工作。加强公园、绿地的保洁工作,清除散在垃圾和人、禽粪便。对局部鼠密度高的地方要投放鼠药,并组织人员封堵鼠洞,清除鼠迹。
(十)区交通局要做好长途汽车站的除四害工作。
(十一)区教育局要开展学校(幼教)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及除四害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
(十二)区宣传文明部门要加强对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文明卫生素质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十三)区民宗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寺院内的除四害工作。
(十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抓好区委大院内部卫生和除四害工作,开展外环境消杀,并在检查期间负责提供迎检车辆。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上旬):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复查迎检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街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复查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迎检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区爱卫办。
2、做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各街镇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单位例会、宣传栏、市民学校等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除“四害”知识宣传活动,各社区应适时在卫生宣传栏上出除四害专刊,向市民介绍除四害知识及预防媒介生物传播疾病的常识。
3、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除“四害”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7月):
1、科学开展药物消杀。按照市爱卫办的统一安排,区爱卫办抓好全区除“四害”消杀活动。
2、深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各街镇、各部门要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和居民,以周末卫生劳动日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卫生大整治,以清除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居民生活区的卫生死角为重点,清除“四害”孳生地,治理乱倒垃圾、渣土乱堆、污水乱排、杂物乱放等现象,组织居民开展楼道、屋顶、墙面的卫生整治,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3、加强督查。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对市容环境、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并联合区卫生局、贸发局等有关部门,对中小餐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除四害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迎接复查阶段(8月至9月,根据省专家组复查安排适时调整):
各街镇、区直有关部门对除四害活动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备检点及时上报区爱卫办。区爱卫办制定迎检线路,组织开展模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单位,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创建文明城市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健全组织机构,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区爱卫办要认真做好具体协调,组织发动工作;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尽其职责,紧密配合,协调一致,群策群力,做好灭鼠、灭蝇、灭蟑先进城区复查迎检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卫生面貌、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区爱卫办要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对各街镇、各部门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爱卫办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影响复查迎检工作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黄牌警告直至效能告诫,确保圆满完成复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