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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历版总规 看太原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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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论文通过对太原市历版总体规划的回顾和新版总体规划的解读,分析了历版总规与新版总规之间的传承与创新关系,使我们能够更科学地了解城市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太原市新版总体规划。

关键词:历版总体规划 新版总体规划 城市性质 城市规模 城市空间结构

一、引言

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天津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太原区域交通地位的提升,为太原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完成于1998年的现行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亟需对其进行修编以适应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指导城市未来的发展。2007年,经住建部同意,太原市开始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由于恰逢《城乡规划法》的公布和实施,因此本次总体规划(2010~2020)与历版总规相比,不再简单的“以城为图”,而是将“城乡统筹”作为规划的总体思路和方针。所以,在这样一个转折时期,研究历版总规与新版总规之间的传承和创新关系,对于今后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都有着非同寻常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太原市历版总体规划的回顾

建国后,太原市共进行过3次总体规划的修编和2次调整,分别为第一版(1954~1974)、第二版(1981~2000)、1989年对第二版的调整、第三版(1998~2010)和2004年对第三版的调整。

2.1 第一版总体规划(1954~1974)回顾

1954年编制了《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54~1974)》,确定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为“山西的工业区中心,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80万人,用地规模为157.4平方公里;并按照“进可战,退可守”的原则,使城市能够紧凑和有伸缩性,构建了以旧城为依托,向外发展的方格网棋盘式道路骨架。在空间布局上,规划确定了北部、城北、城南、河西北部、河西中部、河西南部6个工业区和相应的生活居住区,体现了“中间居住,工业区”的居住、工业分离的基本思想,反映了太原市重工业城市的基本特色(见图1)。在总规的指导下,“一五”期间落户太原的11个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均在工业区内予以了安置,如第二热电厂建在北部工业区、太钢建在城北工业区、第一热电厂建在河西南部工业区等,奠定了太原市几十年来“工业围城”的基本格局。

2.2 第二版总体规划(1981~2000)及其调整的回顾

2.2.1 第二版总体规划(1981~2000)

1980年编制了第二版《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确定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全省科技文教中心,以冶金、机械、煤炭、化工为主的重工业城市”,规划至2000年人口规模(不包括清徐、阳曲、娄烦、古交及南、北郊区)为135万人,用地规模164平方公里。城市空间在原有5个工业区布局的基础上,新增东山、西山煤矿工业区和城南、北营工业区,把全市划分为九个“生产、生活综合体”组团,各自就衡组团内的生产、居住、生活服务设施,以减轻市中心压力(见图2)。

2.2.2 第二版总体规划的调整

1989年太原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第二版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完成了《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文本(1991~2000)》。本次调整确定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的中心,以冶金、机械、能源、化工为支柱的重工业城市,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中心城市”,规划至规划期末人口规模170万人,用地规模184平方公里。空间布局上,本次调整按照“城市中心区以居住区及第三产业为主,为第一、二产业区”的思路,将太原市划分为“各具特色、设施配套齐全、工作休闲自我平衡”的十个城市分区与六个独立组团,通过便捷的交通彼此紧密联系。其中,十个城市分区分别为北郊国防工业区、城北钢铁工业区、河西北部机械工业区、河西中部电子纺织工业区、河西南部化工工业区、东山地区、北营仓库区、城南高科技教育园区、柴村地区及城市中心区;六个独立组团为上兰村、西山煤矿、东山煤矿、晋源、晋祠及小店组团。

2.3 第三版总体规划(1998~2010)及其调整的回顾

2.3.1第三版总体规划(1998~2010)

1994年编制的第三版《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0)》是太原市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工业基地,华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确定规划期末主城区人口规模223万人,用地212平方公里,市中心区人口规模208万人,用地197平方公里。城市空间布局仍然坚持了“组团式”布局原则,由市中心区的12个分区和3个新区共同组成。其中,市中心区以自然河沟、城市干道和城市不同功能划分为12个组团,分别为核心分区、河西中部居住生活分区、城南居住生活分区、北营仓储分区、迎向工业区、城北钢铁工业区、河西北部工业区、河西综合产业区、河西南部化工区、西山煤矿建材产业区、东山煤矿及民营企业区、城南高科技产业区;三个新区则为小店新区、晋源新区和柴村新区(见图3)。

2.3.2 第三版总体规划的调整

为了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指导城市近期建设,在不改变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发展方向、空间结构等内容的前提下,2004年对《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0)》划定的用地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主要针对各城区和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发展的设想,统筹考虑了各区和各园区的发展空间,就城市各组团定位、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空间结构最大的变化,是将《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0)》确定的“一实一虚”“十”字型的两条城市主轴线向南进行延伸拓展,新增长风大街主干道作为城市东、西向的实轴,调整形成“两实一虚”的城市空间结构。

三、新版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解读

3.1 城市性质

本轮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

3.1.1 省会是太原的基本职能,需要在传统省会职能基础上,增强统筹调配空间资源、协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素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巩固太原作为山西省的核心城市地位。

3.1.2 区域定位既要反映落实国家中部崛起区域政策,也要体现太原重点加强对能源基地辐射影响,加强对省域经济带动的战略导向。未来太原将进一步加强与京津地区的协作,做好产业的承接工作;同时太原在落实中部崛起战略的“四基地一枢纽”建设任务中具有先发优势,将进一步强化其对省域经济的辐射影响力;太原在做强自身实力的同时,将重点对我国晋陕蒙宁的煤炭能源基地加强辐射影响――其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它将在我国从东到西梯度发展的经济战略格局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因此太原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3.1.3 产业定位将立足于山西省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和太原市政府提出的“绿色转型”战略要求,在发挥既有装备制造业、成套设备制造业和金属、精细化工材料的产能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生产资源,强化产业创新功能,打造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3.1.4 太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具有2500年的建城历史,是国内建城历史最为久远的城市之一,有“三代京华,五代陪都”之称。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的定位,体现了太原特有的农耕经济与草原游牧经济冲撞对接的晋阳文化特色,提升了太原的软实力。

3.2 城市规模

3.2.1 人口规模

通过趋势外推法、综合平衡法、区域分配法等预测方法,以及人口空间分布推断的比较分析,综合预测太原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2015年约320万人,2020年约360万人。

3.2.2 建设用地规模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太原城市的现状、未来发展需求和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控制要求,通过经济增长与用地相关分析、人口增长与用地相关分析、建设用地趋势分析等各种方法,综合预测太原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15 年约325平方公里左右,2020 年约360 平方公里。

3.3 城乡统筹发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太原市的城乡协调发展,本次规划新增了城乡统筹的内容,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统筹城乡社会文化发展、统筹城乡空间发展、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强县壮市”,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发展、优化城乡布局,提高城乡空间的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城乡污染综合治理,提高生态保育能力、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措施,从而形成城乡经济互动发展、城乡社会整体和谐、城乡空间集约有序、城乡生态环境协调融合、城乡基础设施高度共享、社会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

3.4 城乡空间布局

本次规划形成“双城、双区、四廊、六轴、多中心”的空间结构(见图4),力求通过中心城区工业外迁和园区化建设,改变当前“工业围城”的城市格局;同时,通过新城建设,改变现有“单中心”的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城市的发展布局。

3.4.1 双城

双城指的是主城和新城。

主城位于东、西山之间,汾河两岸,北至太原第二热电厂,南至龙城新区,包括老城及其周边、城北、河西和城南4个地区。规划期内,老城主要是疏解职能,建设为展现太原历史风貌的核心区域;城北、河西地区主要完成搬迁污染型企业,建设新型工业园区,优化人居环境的任务;城南则是以省级行政中心落户和龙城新区建设为契机,进行有序开发。

新城位于汾河东岸,南环高速公路以南,南至南快速路,东至市区行政区界。规划在武宿机场搬迁后将其原址作为新城中心,培育金融、贸易、咨询、中介等生产职能,将新城中心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生产中心。同时,新区将加强与晋中市榆次区在道路及市政设施上的对接,以实现“太榆同城化”建设。

3.4.2 双区

双区指的是晋阳文化生态区和北部生态屏障区

晋阳文化生态区位于汾河西岸,北至南中环街,南至晋祠。规划利用晋阳古城、晋祠、天龙山、晋阳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在保护环境、恢复生态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旅游开发,构建生态、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地区。

北部生态屏障区包括柴村以北的水源保护地区、太原第二热电厂以北的生态恢复地区、崛围山-柳林河风景区和牛驼寨-黄寨风景区。作为太原市的上风上水区域,北部生态屏障区对于太原市的饮水安全、大气环境质量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因此规划重点保护水源地和风景区,恢复该区域的自然生态。

3.4.3 四廊

规划形成太钢南生态走廊、龙城大街南生态走廊、新城南生态走廊和汾河生态走廊“三横一纵”的生态廊道格局,其中,“三横”联系东、西山生态保育区,分别在太钢和老城之间、主城和新城之间以及新城与区域之间形成隔离,避免了城市的无序扩张;“一纵”贯通南北,既保证了南北廊道的畅通,又将3条横向的生态廊道连成一体,从而使得生态廊道成为一个整体,发挥整体效应。

3.4.4 六轴

规划以城市现状空间结构为基础,结合城市空间拓展方向和模式,构筑“三横三纵”的城市轴线网络。

三条南北向纵轴为城市拓展轴,分布于汾河两岸,联系主城和新城,并向外延伸至清徐、阳曲等都市区组团,引导老城服务职能的疏解和产业职能的外迁,推动新城和组团的建设。

三条东西向横轴为城市联系轴,旨在优化汾河两岸的联系,加强城区内部的整合,组织各级城市中心,塑造有序的城市景观,实现城市内部的协调发展。

3.4.5 多中心

根据太原市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形成老城、长风、武宿3个市级中心,北营、龙城新区、小店、奥体4个市级副中心以及迎新、西山、胜利街、朝阳、兴华、小店北、小店南等7个分区中心,均衡分布于全市,从而优化了城市的服务职能。

四、新版总规与历版总规的比较分析

4.1 城市性质逐步提升与丰富,更具时代特点

太原市历版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大致体现了“工业基地的内涵逐步丰富,对省会职能的认识更加全面,更加强调对区域的辐射作用”的趋势(见表1)。

作为山西省省会,除第一版总规未明确提出省会职能的性质之外,其余各版均开篇明义,对太原全省政治中心的地位予以肯定;而自第三版开始,城市性质中已不再有“全省经济、科技、文教中心”这样的表述,而是暗含于“省会”的职能当中,表明总规对省会职能的认识突破了原有单纯政治中心的理解,赋予了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多重职能,成为山西省的综合性中心城市。

太原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在历版总规中都不断加以明确和强调,一直持续到2004年第三版总规调整时,仍然坚持“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工业基地”的提法和思路。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我市“新型工业基地”发展目标的提出,太原市的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进展顺利,因此其工业定位的调整,表明太原市的工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前两版总体规划对太原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只是简单的从省会职能出发,强调其在山西省内的中心城市地位,其区域视野仅仅局限在山西省内;第三版总规虽然跳出山西的地域局限,开始从更高层次的区域层面审视太原,但是其视野仍然局限在华北大区划上,还是没有摆脱行政划分的影响;第四版总规第一次突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和经济梯度转移的层面,对太原市进行了重新定位,对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4.2 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始终坚持“集约发展”的原则

从表2及图5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原市历版总规所确定的城市规模(不包括2次总规调整),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用地规模,都始终处于向上的增长态势;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太原市历版总规所确定的人均建设用地,则总体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见图6),说明太原市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坚持了集约发展的土地利用原则,由最初的人均196.8 m2/人下降至新版100 m2/人。特别是第三版总体规划,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从用地标准(GBJ 137-90)的第Ⅳ级降至第Ⅲ级,有力的执行了国家“严格限制大城市规模”的宏观政策。

4.3 城市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双核”转变

第一版总体规划确定了太原市“中间居住,工业围城”的单中心圈层结构,奠定了50多年来太原发展的基本骨架,并在此后的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不断得到强化。虽然第三版总体规划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一主三副”的空间布局结构,但是从实施效果看并不理想,三个副中心并未形成,中心城区仍然呈现摊大饼式的发展趋势。

为了避免“城市病”的进一步恶化,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第四版总体规划确立了“双城”的空间结构,结合机场搬迁形成新城中心,以小店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础,加强区域性生产服务职能的培育。

4.4 新区域观成为规划的主导思想

与前三版总体规划局限在太原市区行政区域内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同,新版总体规划按照新区域观[1]的要求,突破行政边界的限制,对太原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和布局。如太原城市性质的定位方面,规划将眼光放在了中部地区这样一个经济区域内,从而将太原的发展与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挂钩,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又如城市的空间结构方面(见图4),新城位于主城和晋中市榆次区之间的“L”形交点上,并与榆次融为一体,体现了“太原都市圈”和“太原――晋中同城化”的要求。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划定上,太原市首次突破了市区行政边界的限制,将清徐全县及阳曲县侯村乡、东黄水镇等纳入统一考虑,使得城市布局不再因行政界线而缩手缩脚,更加科学合理。

4.5 历史文化保护得到重视

太原是一座有着2500年悠久建城历史的城市,是我国知名的文化古都之一。但是前三版总体规划却仅仅突出其工业职能,对太原历史文化价值的肯定和保护等相关内容语焉不详,这种状况在新版总规中得到了彻底改观。新版总规首次将历史文化方面的定位写入城市性质当中,明确提出太原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同时在总体发展战略中,也明确提出要将太原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特色文化名城”,从而将继承和挖掘太原历史文化底蕴、保护三晋文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的高度。

与之相呼应的,是近年来太原市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共有232处历史建筑、5处历史文化街区和5处历史文化风貌区作为历史记忆的符号和载体予以公布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在此基础上,太原市开展了第七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表明太原市政府深刻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的责任所在,要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来严格保护。

五、结语

《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适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太原社会经济的发展,吻合了现代城市发展的新趋势,将成为指导太原市城市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统领太原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各项事业的长远合理发展,为太原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