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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称辨析我国古代枪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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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的国家,积累了十分宝贵而深厚的军事经验,这种军事经验不仅体现在我国自春秋以来即存在的十分发达的军事理论的探讨中,更体现在我国军事科技的水平上。自火药发明,并在唐末应用于军事,我国成为了世界上最早进入冷热兵器结合时代的国家。南宋绍兴年间我国发明了管型火器后,这种不取决于使用者体力强健与否的兵器,得到了迅猛发展。元代我国开始以金属材料制造管型火器,其威力进一步提升的同时,金属管形火器也随着元军的征伐而流传出去。随着近代两次工业革命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军事科技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管型火器无论从射速、射程、威力、形制等方面品质均有了质的飞跃,枪、炮亦作为了军队普遍配备的兵器而参与了两次世界大战。可以说,枪与炮的创造与发展,影响了近一千年的世界军事进程。我国是枪和炮创制的发源地,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无到有,品种单一到多样,直至逐渐完备的过程。

关于枪和炮的区别,现代军事理论以火器的口径大小来作为划分的依据,《辞海》中枪的解释为:“口径在20mm以下,利用火药气体压力弹射弹头的武器。”这种以口径划分的方法,是近现代以来在火器门类增多,用途不同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划分标准,管型火器分工的精细、门类的增多恰是其显著发展的一种体现。但从各自的具体发展历程来看,枪和炮的演变,却经历了不同的发展路程。

一、 从“鳌钡健俺h”

《辞海》中对‘h’一字的解释为:“以机发石为^。亦作‘h’。自有火器,亦作‘炮’。”这条解释,应该分作两部分来看,可以肯定,对‘h’字的解释的前半部分,即‘以机发石为^,亦作h’这一点,是基本符合史实的。“h”字最早见于《宋书・乐志》中,其中记载有诸多汉魏时期的乐府诗篇,第三十三魏明帝《善哉行》中写道:“发h若雷,吐气成雨”。东汉初年的《汉书》中,已有关于以机发石的战具的明确记载,《汉书・卷七十・甘延寿传》写道:“投石拔距绝于等伦”,张晏注:“《范蠡兵法》飞石重十二斤,为机发行二百步,延寿有力,能以手投之。”《范蠡兵法》现已亡佚,《汉书・艺文志》中记载兵书条目部分有“《范蠡》二篇” 的字样。可见《范蠡兵法》至少在《汉书》成书时是确有其书的,但是此书是否为春秋时期的范蠡本人所著,已无法考证了。

‘h’字出现之前,这种以机发石的工具,统称为‘鳌,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部》曰:“建大木置石其上,发以机,以追(槌)敌”。‘鳌字最早出现在《诗经・大雅・大明》中:“殷商之旅,其魅缌帧保但这时“鳌弊衷蛭战旗之意,战国时期成书的《左传》中,已能见到“鳌泵魅返弊髋资机来讲了,《左传・桓公五年》写到 :“鞫而鼓”,有学者认为,意思即是以抛石机投石敌阵,趁着对方混乱而击鼓进攻。此外,从《孙膑兵法・陈忌问垒》中关于‘抛机’以及《墨子・备城门》中对于‘藉车’的记载,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至迟在春秋末战国初期,我们国家已经有抛石机一类的作战工具了。宋代时,仍有不少文献以“鳌弊值弊髋资机一类战具的统称,如宋代所修《新唐书》,《新唐书・卷八十四・李密列传》记载:“命护军将军田茂造广云魅百具,以机发石,为攻城械,号将军^。”

“h”字出现后,文献中对于以机发石的战具开始沿用此字而与“^”字同用,上文中《新唐书・卷八十四・李密列传》,不仅出现了‘云鳌亦出现了‘^’而同指“以机发石,为攻城械”的战具,宋代庆历年间官修兵书《武经总要》,对其所处时期所应用的h做了总结,名称有单梢、双梢、五梢、旋风h等,达十六种之多。宋末时,元军攻打襄阳,用回回人所改造的抛石机攻下襄阳城,这种战具被称为‘回回h’,亦称‘襄阳h’;《元史・卷一百二十七・伯颜传》里所记载元军攻打南宋沙洋城时,运用一种发射烧融的金属液体而“焚其庐舍”的战具,称其为‘金汁h’ 。显然,这里所指的‘h’字是指我们今天所称的抛石机。除此之外,“h”字也指抛石机所发射出去的弹丸,《广韵・卷四》 :“^,^石、军战石也”;《集韵・卷八》 :“h、^,机石也。”从一些文献中,我们也能发现h字的这种用法,如:

从表一中“以大磨石为h”、“以泥团为h”、“黄泥为团”及“重百斤以上”的记载来看,其所称的‘h’所指为不同材质具体重量的发射的弹丸,其中最为特殊的即上表中《守城录》卷二:“以大h施小h三及三百步外”,意思是用抛石机抛射三个弹丸达到三百步之远,一句话中,包含了‘h’字的两种用法。 ‘h’字的意义,既指以机发石的作战工具即抛石机,如“单梢h”、“旋风h”、“回回h”、“金汁h”,又指抛石机所发射的弹丸。

二、从“h”到“炮”

宋、夏、金时期,各政权之间战争频繁,战争作为一种激烈的交流成为了各政权之间军事科技发展的催化剂,火药武器也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大规模应用于战争,各政权之间争相仿制竞争对手或者自行研制高超兵器。宋代《武经总要》记载了我国也是全世界最早的三个,其中之一便是火h火药法。抛石机则开始结合火药武器使用,‘火h’一词则逐渐应用于各类文献记载。现笔者将所搜集到宋金时期‘火h’一词文献列‘表二’如下:

从上‘表二’文献分析来看,火h应用于战争后,制造量和使用量十分可观,如上表中《孤臣泣血录》中“火h如雨”、《辛巳泣蕲录》中“蒺藜火h三千只皮大炮二万只”的记载,甚至有《可斋续稿》中“动数十万”如此数量巨大的火h。从质地来看,南宋、金时有了铁罐盛药的铁火炮、称作‘震天雷’;也有以皮革装药的‘皮大h’。有的威力十分巨大,以至于“头目面霹碎不见”,从用途来看,则当时人们已经能够依据需要而制作并使用不同种类的火h用以焚烧或是爆炸的作用来达到不同的作战目的。

‘炮’字在我国文献记载中的出现时间,要远远早于‘h’,早期‘炮’字,均为炙烧之意,如炮烙、炮烧、炮燔。火药兵器的广泛应用而使以机发石的战具(或弹丸)‘h’逐渐向‘炮’字转变,‘炮’字从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宋代景德元年成书的《虎钤经》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利为飞火”下有注释曰:“飞火者,谓火炮火箭之类也”。以目前现存的相关文献来看,这大概是“炮”字作为兵器来讲最早的文献出处,在此之后,‘炮’字逐渐作为火器名称而应用于文献之中。笔者将宋代搜集到关于‘火炮’的几条记载文献与具体出处汇集为‘表三’:

从表三记载分析来看,宋金元时期对于爆炸火器以及抛射弹丸的工具名称的用法大体沿袭了‘h’这一称谓,‘从火’的‘炮’字则逐渐开始出现于文献记载而应用于火药武器,为后来“炮”字作为近现代管型火器的 ‘火炮’开了先河。从兵器的应用来讲‘炮’字是火药武器发明并应用于战争后而随之出现的,‘从石’的“h”字而演变成为‘从火’的“炮”字,“炮”字的用法含义也承袭了“h”的用法,既指抛石机这种战具,如《后村集》中能够焚楼橹的‘攻具’亦指以机抛射的弹丸(石弹或是爆炸火器)。

三、‘火枪’发明后名称的使用

枪作为较早的冷兵器之一,在我国冷兵器时代战争中发挥了十分巨大的作用。《墨子・备城门》载:“枪二十枚”,说明以‘枪’作为一种或是一类冷兵器的统称是十分久远的。《武经总要・卷十三・器图》里记载并总结了九种名目的枪:双钩枪、单钩枪、素木枪、环子枪、鸦颈枪、锥枪、戳枪、梭枪、槌枪和大宁笔枪,此时管型火器还未出现,人们所谓的‘枪’仍是指冷兵器。书中记载道“其制木杆上刃下”,以书中枪的图示来看,均带有长式的木柄。‘枪’在《词源》中的解释为:“1、长柄有尖头的刺击兵器;2、掘土除草的农具,枪,兑玻3、泛指枪形之物”我国最早的管形火器,为南宋绍兴二年陈规所造的竹火枪,从上述三条‘枪’字的解释来看,陈规发明以竹为制的管形火器,以‘枪’作为名称就绝非偶然了。据陈规《守城录》的记载,这种管型火器是将火药放入长竹竿的筒中,“以火炮药,造下长竹竿火枪二十余条”。《广韵・卷一》写道:“叮橛也”,橛是小木桩的意思,从形制来看,竹筒必然符合“丁薄“枪形之物”的特点。 管型火器发明后,其名称不仅只有‘火枪’这一种,‘火筒’‘突火筒’皆是管型火器的名称,如宋代《景定建康志・卷三十九q武卫志二》记载:“突火筒三百三十个”;元代《保越录》记载:“我军又以火筒射而仆之”。管型火器以筒为名称,乃是取其形制如筒状,明代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一二二》中记载道:“今h之制,用铜或铁为具,如筒状。”火器的管状是筒形这是毫无疑问的。以此可见,‘枪’这一名称的应用,也是取其发明之初形制如枪,因而如此命名。其后,这一称谓也被史籍所沿用,如《金史・赤盏合喜传》中所记载的‘飞火枪’:“又飞火枪,注药以火发之,辄前烧十余步,人亦不敢近” ;《金史・蒲察官奴传》中所记载的‘火枪’:“官奴以小船分军五七十出栅外,腹背攻之,持火枪突入,……尽焚其栅而还。”以及《宋史・卷一九七・兵十一》中所记载的突火枪:“又造突火枪,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h。”

其外,就管型火器发明后的应用来看,“火枪”的使用并未脱离冷兵器的范畴。据《元史・卷一六二・史弼列传》记载,南宋德佑二年,史弼进驻扬州外之扬子桥,宋将姜才率部来攻:“才见弼兵少,进迫围弼,弼复奋击之,骑士二人携火枪刺弼”。元初,管型火器在经过近一百年的发展后,开始使用金属材料进行制作,我国学术界公认现存最早的金属制管型火器,是元大德二年制造的成品,(光明日报曾于2004年6月发表一篇新闻稿称银川市某收藏者藏有一尊至元八年造铜铳,但该新闻稿过于简略,也未见有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故不采此证)从现有成品的制造水平及工艺来看,金属制管型火器发明并使用的时间,还应该再提前。可以推测,管型火器发明后,为了提升作战效果和增强单兵作战能力,将其绑缚在冷兵器上,或者在管型火器上直接铸造尖锐的枪头,从而作为冷热结合兵器来使用是十分有可能的。

四、“j”、“铳”的辨析以及枪炮的“合流”与“分化”

管型火器发明以后,发展十分迅速。从陈规发明仅起到灼烧作用的竹火枪,仅用百年时间,至南宋末年已发展成为上文中所提及的“内安子窠”,以火药压力发射弹丸从而进行杀伤的突火枪,管型火器开始向近代意义上的枪炮发展。

发射弹丸的管型火器威力大小取决于火药装填量等因素,依靠火药爆燃而进行发射的火器十分依赖于火器管材质耐压程度的大小,所以更为牢固的材料能够承受更大的膛压,就能相对装填较多的火药而使发射的弹丸更有威力。

伴随着管形火器材质的改变,其名称也逐渐有了相应的变化。元末明初时,文献中开始使用‘j’及‘铳’来作为管型火器的指代。《说文・金部》与《集韵・卷四》均写道:“j,钟声也,从金,仓声”;《广韵・卷二》则:“j,鼎类”; ‘铳’在《广韵》中无此字,《集韵・卷七》写道:“铳,斧穿也”;《集韵・卷九》则:“铳,銎也” ,《说文・金部》对銎的解释为:“斤斧穿也,从金,巩声” 。从‘j’、‘铳’的本义来看,这两个字在最初即与金属有着十分明显的关系,在元末明初开始用作管型火器的指代,明显是同管形火器材料的变化有关,尤以‘铳’字为例,其本义为斧子穿柄的孔,用以指代管型火器是十分形象的。

管型火器的迅速发展,在实用意义上逐渐取代了抛石机的地位,同样以发射弹丸进行杀伤的管型火器与抛石机相比,具有便于操作、易于搬运、射击精度高、操作人员少等后者无法比拟的优点。明代政局逐渐稳定后,统治者为了保证自身的统治地位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沿用了历代统治者的一贯做法,即禁止民间私自筑造、持有杀伤力较强的兵器,抛石机也在其中。宣德年间丘浚所著的《大学衍义补q卷一二二》中有这样一条记载:“自有此h,用以攻城,城无不破,用以击舟,舟无不沉。今民间多有知其制度者,宜行天下,俾民间有传其式样者,许具其图本,赴官投献给赏。有私藏习制者罪之,而赏其首者,仍将其式样给与边将收藏,非警急不许辄造,亦有宋徽宗禁民不许习制神臂弓然” 。从春秋战国时期发明,在我国战争史上起过十分重要作用的抛石机,至此时寿终正寝。

可以说,金属管形火器的迅速发展与抛石机的废弃,是抛射弹丸进行杀伤的抛石机与初期仅起到灼烧作用的管型火器在各自经历长时间发展而至明朝后,意义与用途上的一次合流。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水平的向前发展,明代迎来了我国古代火药武器发展的顶峰。明代以降,管型火器品种不断增多,形制也不断发生改进,其形制逐渐依据作战目的向用以攻坚的重型火器及用以单兵作战的轻型火器两个方向精细化发展,《大学衍义补・卷一二十二》 :“近世火药实铜铁器中,亦谓之^,又谓之铳”,可见,^与铳已有所区分了;到清代时,《清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四・兵十六》 :“大者曰炮,小者曰枪”,明确以大小来区分管型火器;直至近现代时,枪和炮以火器口径来作为划分标准。

若从春秋战国时期的‘鳌算起,从‘鳌到‘h’再到‘炮’,从‘枪’到‘j’或‘铳’,然后到现代意义上的枪和炮,这两大门类的兵器左右了我国两千多年的战争进程。对于枪和炮古代名称的辨析与认识,能够使我们了解到两种兵器的发展脉络,从而更加清楚的使我们了解我国古代战争的全貌。(作者单位:大连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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