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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居港权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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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分成两派:少数自由主义者支持给予外佣居港权;大部分港人则担心一旦容许外佣涌港定居,将会影响他们福祉,支持中央释法者渐多。港府则已紧急采取措施,应对可能获“开闸”居港的大批外佣。

2011年明,3个在香港居住逾7年的菲佣向香港法庭提出诉讼,指特区政府拒绝她们申请成为永久居民,违反了《基本法》。

10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表示,政府可暂停受理外佣永久居港权的申请,直到对此前裁决的上诉得出结论。而在此前一个月,法院已裁定,连续在港居住7年以上外佣申请永久居民身份遭拒,属于违宪。

两个月来,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应否拥有居港权的争议,一路从媒体延烧到街头。每个周日,香港中环区都有市民上街游行,反对外佣申请居港权。 9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历史性裁定:连续在港居住7年以上外佣申请永久居民身份遭拒,属于违宪。这一裁定当即引发了两种完全相反的反应:(左图)外佣们举办烧烤派对,欢呼庆祝 (右图)本港反对者们举着标语走上街头,抗议这一裁定。

在法院裁定拒外佣居港属于违宪以后,更触发香港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分化:自由主义者支持给予外佣居港权;大部分港人则担心一旦容许外佣涌港定居,将会影响他们福祉,支持中央释法者渐多。

外佣据《基本法》谋居港权

“如果他们拿到居港权,就等于一个大浪冲过来,把我们都淹没了。”10月20日,示威者周桂英忧心忡忡地说。周桂英是香港商业机构及家居服务从业员协会主席。她以本行业为例表示,外佣和本地家务助理一向有分工:外佣受法例限制,只能在“指定地点”工作,家务助理则无此限制。“若外佣取得居港权,就不需要按规定只准替一名雇主工作,可以合法地进入本地家务助理市场。届时她们可能会以低价与我们抢饭碗,形成恶性竞争。”

与周桂英同样反对外佣拥有居港权的还有社工陈勇。陈勇育有一名2岁女儿,家里聘请了一名印佣。他坦言,若外佣享有居港权,而令他们受惠于法定最低工资保障,他将难以支付其薪酬,妻子也要被迫辞工照顾女儿及料理家务,家庭开支就会全放在他一人身上,家庭会受到重大影响。

追溯外佣来港历史,早于1970年代。

1970年代之前,仅外国驻港使节获准带家佣来港,是为第一代外佣。1973年前后,港英政府开放香港居民申请外佣来港,外佣开始取代传统本地家政嫂,本地人称之为“妈姐”。

至1980年代,不少妈姐年事渐高,又无新人人行,渐被淘汰,菲佣遂成主流。随着近年较多菲佣改赴加拿大及英国等福利较佳、语言接近的国家工作,印佣人数开始超过菲佣。至2011年明,香港菲佣人数13.86万,印佣14.58万,泰佣则维持在3511人。

―直以来,外佣挤满皇后像广场已成香港一景,外佣与香港人一向平安相处,无人料到今次竟然成为港人游行针对的对象。一切缘于3个在港的菲律宾家庭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挑战《入境条例》不容许家庭外佣在港定居的规定。其中一人是一名在香港工作已近24年的菲佣,她称自己于2008年两次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均被入境处拒绝。

根据《基本法》第24条第四款规定,在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都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入境条例》却规定外佣在港工作不合乎“通常居住”定义,即他们住满7年,也不能取得永久居留权。

根据港府初步估计,香港现时有超过29万外地佣工,在港居留满7年以上的外佣达10多万人,一旦政府败诉,香港将会突然增加10多万人,加上香港永久居民可以申请身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亲人来港团聚,届时来港定居的外佣及其亲友数目将难以估计,进而对香港的财政负担、医疗、福利及房屋等将造成极大冲击。

港府紧急修例应对

香港文职及专业人员总会早前以网上问卷访问该会5万名会员,结果发现,95%受访港人反对外佣拥有居港权,担心对香港社会和经济带来严重冲击;85%受访港人更忧虑外佣拥居港权后在港产子,为本地公立医院妇产科带来压力。

不过,也有部分港人支持外佣拥有居港权。前主席李柱铭认为,《入境条例》针对外佣的限制不仅违宪,亦明显存在职业歧视。他同时认为,单身来港工作、每次合约期为两年的外佣,能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肯定少之又少,所以港府有关“12.5万名外佣能获居港权”、“50万外佣连家属涌港”的言论,根本是危言耸听。

另外一些自由主义者,如影像艺术团体“影行者”,则将一段名为《我们都是外佣的孩子》的影片上载至YouTube,由多个由外佣照顾长大的香港青年男女讲述他们与外佣一起生活的日子,希望用真实的感人故事向港人说明外佣对香港也有许多贡献。

“她很惨,16年里错过了女儿很多重要阶段,小学、中学、大学毕业……她见证了我的这些阶段,但见证不了自己女儿。”由外佣抚大的隽熙,在影片中讲述外佣照顾他的16年生活。他和外佣相处的时间多过父母,两人同住一间房间,“我考试成绩好,她是全家第一个恭喜我。”

然而,这种软宣传遭遇更多港人的质疑:外佣含辛茹苦、努力工作,跟她们应否有居港权又有何关系呢?同样由外佣照看养大的许多青年也出面说,是很感激她们,但不代表要用居港权来交换。

9月31日,香港法院判决外佣争取居港权胜诉,意味着居港满7年的约12万名外佣将有可能取得居权留港。港府随即提出上诉,并第一时间申请暂缓执行令,要求在上诉结果公布前维持现状,以便当局争取时间善后。

据知,上诉聆讯初步已排期至明年5月进行,港府正争取加快上诉。

港府这次诉讼会败诉还是胜诉?高等法院宣判前,没有人能知道。但可以肯定,外佣可否享居港权问题,近来已激化香港社会矛盾。

10月2日,港台论政节目《城市论坛》讨论有关问题。论坛期间,观众壁垒分明,互相指骂,喝倒彩之声不绝于耳。当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理事思颖在台上发言,表示外佣在港工作很辛苦,应跟其他外劳享有居港权时,台下“滚出去’’的声音随即出现,一名多次冲到台前及站起叫嚣者更被驱逐离场。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则在台上直言:“我们每天已要收150个新移民,尚可接收多少人?政府申请暂缓执行,法官未必批准,你不去释法怎么办?我要对外佣说,并非我们不多谢你,而是我们养不起你们!”

据悉,特区政府已严阵以待,应对外佣争居港权官司的结果。一旦上诉败诉,最后会考虑要求人大释法。此外,当局还会紧急修例“截龙”,规定以后来港的外佣只能连续工作4年,然后必须离港,以避免连续在港居住7年的情况出现。提请北京释法,似乎已是如箭在弦。

无论如何,在今次外佣争取居港权案件上,不管是哪一边胜出,结果很可能会演变成为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无论是雇主、外佣或港府都会输。

即使外佣可获居港权,由于案件已触发一些港人的排外情绪,日后外佣可能更要承受市民侧目和歧视,往日的和睦美景可能不复见。此外,即使外佣胜诉,受惠者或多达10万人,但香港目前有20多万名外佣,即10多万人不符合居港7年的资格。港府大有机会实行政措施“落闸”限制留港年期,外佣到时候就要提前执包袱回乡。案件的受害外佣一定比得益的多。

正如香港中文大学前政治系主任郑赤琰说,菲佣一案已引起社会极大分歧,“经此一役,不但不可能帮助政治整合,反而加深彼此的鸿沟,不管谁是始作俑者,损失的是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