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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碘缺乏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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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是碘缺乏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1996年全县开始实施食用碘盐的综合防治措施,1997年全县实现了普遍供应碘盐,居民碘盐达90%以上,至**年底,已达到中国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但是,我县碘缺乏病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存在个别加工业在工艺制作过程中用非碘盐、私盐冲销市场,碘缺乏病健康教育效果差等情况,影响居民合格碘盐的食用。为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确保国家、**市关于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实现,根据卫生部等13个部、委、局《关于印发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4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全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并通过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验收,至2010年巩固已取得成果。

(一)**年,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巩固防治成果,确保居民合格碘盐率稳定在95%以上;8—10儿童尿碘中位数稳定在100—300ug/l之间,甲状腺肿大率降至20%以下。

(二)2008年—2010年,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和在调味品、腌咸菜加工用碘盐的供应管理工作,取代非碘盐。建立健全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巩固防治成果,确保居民食用合格碘盐率稳定在95%以上,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稳定在100—300ug/l之间;甲状腺肿大率降至10%以下。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除碘缺乏病是提高人口素质,增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表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到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落实碘缺乏病防治经费,确保**年消除碘缺乏病,2008年—2010年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并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二)加大执法,强化监管

食盐加碘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行之有效的、安全的主导措施,各街镇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预防碘缺乏病。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食盐加碘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通力合作,狠抓落实

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卫生部门负责碘缺乏病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制订防治规划、计划和方案,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对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和碘盐监测,提高监测灵敏度和覆盖率。加强监测管理和质量控制,强化监测与干预措施。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为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各有关部门,提高信息利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适时在碘盐覆盖率及合格碘盐食用率较低的地区,开展专项调查,发现有病情回升的地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补碘措施。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碘盐卫生监督,确保餐饮业、集体食堂使用合格碘盐。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疗机构,通过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进一步理顺食盐管理体制,加强产、供、销各环节的管理,保证合格碘盐稳定供应,建立健全碘盐销售网络,确保碘盐送到各乡村网点,保证碘盐供应。并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运输等部门配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盐政执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大市场监督,严厉打击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假冒碘盐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工业盐等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维护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

质监部门负责加大碘盐的质量监督、日常监督和执法打假,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合格碘盐一律不准销售。

教育部门负责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纳入全县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碘缺乏病防治知识。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提高居民防病意识,自觉购买和食用合格碘盐。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健康教育是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每年一次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广电、妇联、计生、残联等单位要配合卫生、盐业等部门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通过多部门、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为建立碘缺乏病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多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公益性宣传活动。县计生委、残联要重点做好新婚育龄妇女和孕妇等特需人群的补碘宣传工作,预防智力残疾发生。盐业销售企业在销售加碘盐时,要在碘盐包装袋上印刷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在销售网点开展宣传资料刷写标语等宣传活动。

三、考核评估

根据《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实现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以及《**市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市制定的目标考核评估方案的统一安排,我县将于**年通过**市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国家评估;2010年通过**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自查评估;2011年通过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国家级评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下一步宣传碘缺乏病计划,加强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积极的贡献。